
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发生情况分析与对策临床医学论文.doc
4页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发生情况分析与对策_临床医学论文 摘 要目的:通过对某基层 医院 2002年~2006年医疗纠纷发生情况的调查,分析其发生原因,为制定减少医疗纠纷对策提供依据方法:选择某基层医院作为调查对象从医院的档案材料中,收集医院2002年~2006年医疗纠纷案例结果:医院2002~2006年的医疗纠纷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在2002年9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疗纠纷明显增加;引起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构成中医院方面的因素是最主要的矛盾,约占全部纠纷的80%左右结论: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应从患者、医院和社会三个方面采取措施解决医疗纠纷,以便能更好地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关键词医疗纠纷;情况分析;对策 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患之间的矛盾随着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逐步增长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提高,新闻媒体对卫生行业的大肆渲染,各类医疗纠纷也在不断的增加,统计资料表明,2002年9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各类医院医疗纠纷发生率大幅度上升[1]本文对某基层医院2002年~2006年医疗纠纷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其发生原因,并提出了应对策略。
1资料与方法 选择某基层医院作为调查对象从医院的档案材料中,收集医院2002年~2006年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其造成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2结果 2.1医院2002年~2006年医疗纠纷分布情况 某基层医院2002年~2006年医疗纠纷案例为36例,其中2002年医疗纠纷发生数为3例,占总数的8.3%,2003年为5例,占总数的13.9%,2004年为8例,占总数的22.2%,2005年为9例,占总数的25.0%,2006年为11例,占总数的30.6%,从以上数据可看出,医院2002~2006年的医疗纠纷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在2002年9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疗纠纷明显增加 2.2引起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构成 医院2002~2006年医疗纠纷中,患者因素引起医疗纠纷7例,占总数的19.5%,医院方面的因素引起医疗纠纷27例,占总数的74.9%,社会因素引起医疗纠纷2例,占总数的5.6%,医院方面的因素是以上三方面因素中最主要的矛盾,约占全部纠纷的80%左右 3讨论 3.1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3.1.1患者的原因 3.1.1.1患者对医学技术期望值太高 患者对医学知识了解甚少,而医学领域有许多未知的、不可预测的、不能诊断与不可 治疗 的疾病,许多病人及家属对医学的这种特殊性不予理解,当患者太高的期望值与现实有较大差距时,就可能引起并发生医患矛盾。
3.1.1.2隐瞒病历,不配合诊疗 患者就医时,有的患者不如实讲述病史,从而产生医患矛盾的潜在因素,当医疗效果不满意或欠满意时,患者不理解,千方百计寻找诊疗护理上的不足,甚至无理取闹,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3.1.1.3不履行医嘱,不配合治疗 患者不按照医师的吩咐服药,随意更改医师吩咐的膳食,不按时返院复查等等,这些均有可能导致疗效差或病情进一步 发展 等不良后果,从而引发纠纷 3.1.2医疗机构方面的原因 3.1.2.1诊疗水平不够高或责任心不够强 诊疗水平的高低不仅决定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还会延误诊断、延误治疗,有的医务人员因水平不高或责任心不够强,对患者的病情没有周密考虑和充分估计而进行随意处理,病情异常变化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未能及时予以处理,从而引发医疗纠纷 3.1.2.2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医务人员执行医疗规范不力 有些医院在其管理部门及各个部门均有各种规范、标准、制度,但缺少对员工的培训,员工不能真正理解、掌握、运用这些规范、标准、制度;没有一个严格的组织机构来监督、检查员工的执行情况;没有严厉的考核及奖惩制度,造成有制度无人执行或执行好与坏一个样的结局。
久而久之,标准制度规范在人们眼中就变成了一张废纸 3.1.2.3管理组织不健全,缺少规范化管理 许多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医院的管理者们缺少 现代 医院管理知识,尤其是对医疗工作的规范化、 科学 化、制度化管理知识不足,仅凭经验主义,“自我感觉”来管理医院,形成了院长、科长说了算的局面,医院没有严格的、规范的、科学的、统一的质量标准,医疗质量的好坏,没有一个严格的组织及严密的考核标准来判定 3.1.2.4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在许多医院,管理者有很好的管理方法,有规范的医疗制度,有严格的质量控制组织,但由于少数医务人员缺少 法律 意识,不认真学习和理解医疗法规,自认为技术好就可以安然无恙,殊不知纠纷常常就发生在这些人的身上如常见的因未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而造成的手术效果欠佳时,患者及家属对医务人员不满而产生纠纷;特殊检查,特殊药品的使用,收费项目及收费金额未认真进行告知,患者不愿支付相应的费用而产生纠纷,不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医疗活动,如输血不按照常规作输血前的检查,输血后病人检查出肝炎而与医院发生纠纷,医务人员不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异地行医或超范围行医,结果出现了预料中的医疗缺陷或纠纷等。
3.1.2.5盲目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一些医院追求医院技术水平的档次,不顾医院现实技术、设备条件,盲目开展新技术,对参加新技术的人员的资质条件、相关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设备条件、病人的选择,技术开展前后的充分准备等因素,不认真进行讨论,结果出现因技术受限,设备不配套,抢救设施不具备而出现纠纷 3.1.3社会方面的因素 3.1.3.1社会舆论总偏向于“弱者” 新闻媒体在出现医疗纠纷时不冷静,不客观、不科学对事态前因后果的调查、了解,而是过早的不恰当地将“事实”公布于众,导致人对医院或医务人员的误解,从而助长了患者及家属的对抗心态和势力在出现问题时,相关部门不能积极的、正确面对局面,不能以政府或上级部门的身份来调节,处理事件,而是躲闪在事件的背后,这无疑也让不正当势力更强大医院在被动局面下,为了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为了保护更多患者的合法权益而委曲求全、忍气吞声以钱息事宁人 3.1.3.2社会医疗风险保险业落后 由于我国目前的综合 经济 实力尚欠发达,保险业发展还不全面,对医院、医务人员及公民的疾病风险还远远不够 3.2应对医疗纠纷的对策建议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双方都陷入了痛苦的精神折磨之中,医方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聘请专业人员应对医疗纠纷,患方也因纠纷影响工作和情绪,如果提起诉讼,双方还要在经济上付出如请律师,支付医疗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复印大量的材料等等。
如果双方能够互相理解,协商解决,双方都可以节省大量的费用和精力 3.2.1缩小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3.2.1.1加强卫生政策,医疗制度,医疗信息的宣传 教育 我国政府应当规范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披露制度,降低公众获取医学信息的成本,从而使公众能够较为容易地获取充分的政府信息和医学信息,使公众清楚地知道医疗管理制度和解决医疗纠纷的规程这样才能有效地弥补医疗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媒体在报道医疗信息特别是医疗纠纷时,应该多做调查,在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客观公正、专业的报道,以弥补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并缓和医患纠纷 3.2.1.2增进沟通,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 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应及时向患方介绍有关病情、 治疗 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注意事项、饮食禁忌和预后等,必要时写出文字说明,使患方对疾病的性质、可能出现的情况十分清楚对于医学知识贫乏的患方,医方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患方对医学知识一窍不通就不考虑和不尊重患者的意见和被告知的权利解释病情最好统一由主管医师进行,以避免其它医师不熟悉病情或不同医师之间解释不一致,造成患方的误解 3.2.2医方加强内部管理 3.2.2.1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医方的医疗行为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医学 发展 的客观 规律 ,以保住患者的生命,恢复患者器官和肢体功能为最高目标,而不是以医方的需要如创收,科研等为目标。
在诊治过程中,严格遵守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做到诊疗方案有理有据,无懈可击医务人员必须不断充实、更新医学知识和医疗 法律 法规,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使诊治方案尽可能周全,对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有应对措施,对万一出现的意外在事前有思想和物质上的准备 3.2.2.2加强医疗质量的管理 医院 要突出以医疗为中心,抓好人才培养,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医院应建立质量控制机构,对全院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每月定期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价、分析、整改、通报,让各个部门充分认识到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应 总结 和借鉴的经验教训,对全院其他医务人员起一个警示作用 3.2.2.3强化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 医务人员每天面对的都是病情复杂多病、危重、年龄不一、文化层次以及社会背景不同的各种疾病人群,其病情变化中交织着多种因素,复杂多变,工作稍有疏忽,有时就会铸成大错因此,要 教育 每一位医护人员,使他们认识到工作的高度风险性而仔细诊治病人,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安全防范管理,减少差错事故,使风险因素降到最低限度 3.2.2.4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从履行医疗服务合同层面对待医疗工作 服务水平的高低是展示医院人文素质、美誉度的窗口,也是医院管理水平以的缩影。
以往医患之间施惠和受惠的纵向不平等关系已不复存在,而变成了以诊疗合同为中心的横向平等关系作为医务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并迅速适应这一转变,才能与患者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在实践中我们注意到,服务态度好的医护人员,即使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差错或某种过失,病人也会谅解,从而淡化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3.3全社会应以 科学 的态度来对医务人员,支持医学科学的发展 各级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社会新闻媒体应从医学发展的科学性、局限性、风险性、不可预测性来正确引导公众对医学的正确理解,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应积极面对,共同承担风险和积极处理风险,各级组织保持公正的、科学的、客观的立场来正确处理,既要保护病人的合法权利,也要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持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3.4不断完善社会医疗保险事业 国家在积极建立社会医疗保险、职工疾病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医疗保险、 农村 人员医疗保险的同时,建立医疗风险保险,将医疗的高风险转嫁与保险机构、医院、患者三方共同承担,以便能更好地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参考 文献 [1]郑雪倩. 中国 医疗纠纷处理现状[J].中国卫生杂志,2004;9: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