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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XX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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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亦***
  • 文档编号:234929319
  • 上传时间: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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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XX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法   为大家提供重庆xx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法,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报名人员还应符合《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xx〕22号)所列条件   根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方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06 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市参加普通高考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xx〕235号),非重庆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考,考生及父或母须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其父或母须有在渝三年及以上合法稳定工作经历和居住证明,考生须具备我市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根据市教委《xx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xx〕22号)要求,具备中职三年完整学籍(含经正式审批录取、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可报考高职对口招生。

      报名时考生应选择与在学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类别报考,但须具有与选考专业综合考试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持对口的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等(艺术类除外)高职对口类中的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专业仅限经市教委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考生不得报考从20XX年起,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对口招生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分的考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经正式审批录取在我市就读高中起点一年制和二年制中职的市外学生;   (7)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   3.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xx年11月23日—12月2日。

        (2)报名地点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其他类型考生在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为确保试卷平安,标准考务管理,非英语语种考生只能在指定区县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其中:日语考生可到南岸区、涪陵区报名,俄语考生可到南岸区、万州区报名,法语考生到南岸区报名,德语考生可到九龙坡区、渝北区、万州区、铜梁区报名,西班牙语考生到九龙坡区报名   4.报名方法   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xx〕106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xx〕22号)文件规定,由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公安局负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予以审查,坚决杜绝高中阶段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我市户籍考生在我市报考。

        5.考生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组成   考生电子档案由各区县(自治县)提供相关电子材料,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建和管理考生纸质档案由各高考报名点负责组建、发放和保管,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向报名点提供报名确认表、体检确认表、志愿确认表、各类特征材料、外语口试表等材料后,由报名点装入考生档案   6.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制作,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考生档案组建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xx〕40号)和《关于重庆市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招委发〔xx〕29号)要求执行   7.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纸质档案是考生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局部,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要加强对各高考报名点纸质档案组建、发放和保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保纸质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完整,发放档案审查严格、手续完善,保管档案平安保密、标准严格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或不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填报信息而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8.考生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后可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报名点领取纸质档案。

      报名点在发放档案时要认真查验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并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将密封的纸质档案交给考生,考生不得拆封档案袋,并在高校报到时将纸质档案交给录取高校高校在新生报到时应对考生纸质档案进行审查,未提交纸质档案的考生,须责成其提交否那么,造成的有关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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