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释义.pdf

120页
  • 卖家[上传人]:油条
  • 文档编号:35209731
  • 上传时间:2018-03-11
  • 文档格式:PDF
  • 文档大小:530.29KB
  • / 120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释义 2004-10-26 主 编:李 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适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洪善祥(交通部副部长) 副主编: 安 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 陈富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交司副司长) 彭翠红(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 撰稿人:王 翔 叶红军 安 建 刘左军 陈富智 赵 雷 徐庆岳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港口经营 第四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2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 本条阐释了本法的立法目的。

      本法的立法目的是: 一、加强港口管理 1.港口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基本功能, 是为船舶的停靠, 水路运输货物的装卸、 集散, 旅客的候船和上下船, 以及船舶所需燃料、物料的补给等提供有关的作业服务没有相应的 港口服务,水路运输的功能就不可能实现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 以来,我国港口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交通部门统计,截至 2001 年底,我国已建成各类商港 1467 个,其中:海港 165 个,内河港口 1302 个港口中的主枢纽港 43 个(海港 20 个,内河港口 23 个) , 地区性重要港口 18 个,其他一般港口 1406 个全国港口共拥有生产 用泊位 33441 个,其中万吨级泊位 810 个2001 年,全国港口货物 吞吐量 24 亿吨,比 1995 年增长 34.1%上海、宁波、广州、秦皇 岛、天津、青岛、大连 7 个港口的吞吐量超过亿吨,其中上海港吞吐 量 2.2 亿吨,在世界港口中排名第 3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2748 万标准箱,比 1995 年增长 210%其中,上海港 634 万标准箱,名 列世界集装箱港口第 5 位;深圳港 507 万标准箱,列世界第 8 位;青 岛港和天津港超过 200 万标准箱;广州、大连、厦门、宁波 4 港都超 过 100 万标准箱。

      港口对外开放逐步扩大1978 年我国对外开放港 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3 口 18 个,现在已达 130 多个 在港口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 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 如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政企分开”和“统一一、精简、效 能”的原则,合理确定港口的行政管理体制;如何做到在充分发挥各 方面投资建设港口积极性的同时,加强对港口建设的统一规划布局, 克服目前因港口盲目重复建设严重,导致一方面是集装箱原油、矿石 等大型专业化深水码头泊位严重不足, 特别是大型集装箱码头更是短 缺,不能适应水路集装箱运输快速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一般的杂 货码头、货主专用码头偏多,利用率低下的港口结构不合理状况,确 保有限的岸线资源能得到合理利用;如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 港口的经营机制,打破垄断,鼓励和推进公平竞争,提高港口经营的 效率与效益;如何确保港口基础设施得到良好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发 挥其效用; 如何在保障港口经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 规范其经营行为, 使其为港口经营业务的用户提供公平、良好的服务;如何加强对港口 的安全管理和保护,维护正常的港口秩序;等等。

      解决好这些问题, 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的、 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加强对港口的管理 而法律的手段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更为重要和 有效的手段同时,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采用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也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依法加 强对港口的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计划的要求,交 通部起草了港口法(送审稿) ,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在调 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交通部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形成 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4 港口法(草案) 2002 年 11 月,国务院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并 原则通过了这个草案同年 12 月,国务院将港口法(草案)提请全 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十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全国人大常 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有关部 门、部分企业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等 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 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 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反复的修改在 2003 年 6 月 28 日举行的十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全体会议上, 出席会议的 160 位常委 会组成人员以 144 票赞成、7 票反对、9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 这部法律,国家主席胡锦涛同日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港口法的通过施行,为加强对港口的管理提供了明 确的法律依据 2.港口法规定了港口管理的若干基本制度,主要包括: (1)港口 行政管理实行“政企分开”的制度港口的行政管理职能,由政府负 责港口行政管理的部门承担;港口经营业务,由依法设立的港口经营 企业自主经营建国以来在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长期实行的港务局 “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从法律制度上得以改变 (2)鼓励国内外 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港口的制度,实现港口建设投资 主体和港口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3)港口建设的统一规划布局制度 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 并 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5 予以公布。

      对依法制定的港口规划,各方面必须一体遵循,禁止违反 港口规划建设任何港口设施 (4)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 制度未经法定审批部门依法审查批准,不得占用港口岸线建设任何 港口设施这是保证港口规划得以有效执行,保证有限的岸线资源得 以合理利用的重要措施 (5)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必要的 资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制度改革港口建设 投资体制和港口经营机制后,港口各项经营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 当主要由港口经营人自行投资,通过港口经营活动取得投资回报,国 家对此予以支持和鼓励而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公用基 础设施,作为社会公共产品,政府仍然有责任投入必要的资金进行建 设和维护政府可以通过依法向港口使用者收取有关规费等办法,筹 集必要的资金 (6)对港口经营实行市场准入的制度,从事港口经营 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7)确立了从事港口经营活动必须遵循 的基本准则, 包括港口经营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用户提 供公平、良好的服务;港口经营性收费必须依法、合理、透明;禁止 在港口经营中实施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的行为等 (8)港口经营活动中 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的制度。

      (9)维护 港口秩序, 禁止从事危及港口安全和影响港口功能正常发挥的活动的 制度包括禁止在港口水域从事养殖、种植活动,禁止在港区内从事 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以及倾倒泥土、砂石等活动 (10) 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法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制度等 对这些法 定的港口管理制度,各有关方面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6 二、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 1.维护港口的安全,是港口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本 法第四章对港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禁止从事危及港口安全的活动作 了明确规定 2,维护港口的经营秩序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正常的市场经 济秩序,需要靠法律规范来建立和维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港口经 营活动,需要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同时必须建立起竞争有序的 经营秩序 通过制定港口法, 确立港口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 要求参与港口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都一体遵循, 对违反港口经营活动 法定规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对于构筑港口经营活动的正常 秩序,促进港口的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正是制定港口法的 又一重要目的。

      为了维护正常的港口经营秩序, 本法规定了从事港口经营活动必 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包括: (1)从事港口经营活动,必须具备法定的 资格条件,包括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符合规定的与所从事的港口 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经营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依照法定的行政许可程序,经港口行 政管理部门审查,授予港口经营许可证书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从 事港口经营活动; (2)港口经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 管部门关于港口作业规则的规定,为港口经营业务的用户提供公平、 良好的服务,为旅客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港口服务; (3)港口经 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未公布 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rsion www.i-7 的不得实施;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港口经营性收费, 港口经营人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4) 港口经营人有义务优先安排抢险、 救灾和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 (5)港口经营人应当遵守港口危险 货物作业的规定,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保证生产作业安全; (6)港口经营人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等等。

      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里讲的“当事人” ,是指港口经营活动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包 括: (1)从事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各项港口经营活动的港 口经营人; (2)作为港口经营人对方当事人的各项港口经营业务的用 户,包括船方、货方、旅客等与港口经营人实际发生合同关系的各方 当事人 港口经营各方当事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 应当按照自愿、 平等、 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有关港口经营业务的合同,全面履 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他们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考虑到港口 属于公用基础设施,港口经营具有一定的独占性,本法还特别规定了 港口经营人在港口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 体现了对港口经 营各方当事人权益实质上的平等保护 四、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以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 下世界贸易发展对我国港口业务需求的进一步扩大, 要求我国港口生 产能力应有较快的发展据估计,到 2005 年,我国沿海港口货物吞 Created with SmartPrinter trail ve。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