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世纪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制度经济学分析.docx
16页21世纪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一 各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与路径——基于中美对比视角的分析随着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全球技术的革新,“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的金融模式在世界各国飞速发展由于世界各国在金融市场发展程度、政策环境以及经济体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路径各有区别本文将基于美国和中国的视角从技术进步、制度差异以及金融本质的角度来探讨两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与路径的异同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动力:技术进步2011年,德国率先提出了“工业4.0”战略,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与现代工业的深度融合,标志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开始(霍学文,2015)互联网技术几乎在所有领域与传统的工业模式相结合,正是在技术进步与产业融合的背景下,各国的互联网金融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回顾金融创新的各个历史阶段,其都表现出与先进的科学技术相结合这一典型事实而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互联网技术的井喷式发展打破了金融行业和互联网行业之间的隔阂,使得这两个看似不同的行业表现出天然的融合性,这表现在金融行业和互联网行业拥有共同的技术基础(李二亮,2015)霍学文(2015)指出,先进的技术保证了金融市场持续、稳定、繁荣发展,如果技术进步停滞不前,金融业也将难以实现可持续的发展进步。
他认为,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促进金融监管数字化和信息化;提升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降低市场摩擦以及信息成本;拓展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内涵与边界,从技术层面支持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王达(2014)将中国和美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进行对比研究,他认为,美国最早将互联网技术运用于金融行业,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网络技术为美国银行业带来了规模经济和流动性综合考虑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验和当下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两国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和发展都离不开技术性因素的推动,世界各国的实践都表明,互联网技术进步是互联网金融得以发展的根基一方面,技术进步带来了互联网金融;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推动了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的步伐,两者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表现出相辅相成的复杂关系因此,这个循环最终的结果就是:金融业态不断发展完善,金融市场日益深化,互联网与金融这两大行业开启了行业融合的进程综合以上对技术进步的理论阐述,当现代金融业进入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互联网金融也就应运而生无论对美国还是中国来说,两国的互联网金融实践都证明:技术进步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推动力二)互联网金融发展路径不同:制度差异尽管互联网金融起源于近代科学技术最发达的美国,但鉴于美国的金融市场高度发达、金融深化程度较高,互联网金融在美国的诞生与发展波澜不惊,并没有在美国成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王达,2014),美国未将“互联网金融”单独作为一个专有名词,一般将其称作“电子金融”。
反观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自2013年以来各种模式的互联网金融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业界和学术界都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谢平(2012)最早提出了“互联网金融”这一谱系概念作为我国新型金融模式的统称陈志武指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相对过热中国和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路径的巨大差异源于两国金融制度的不同,下文将从金融制度差异的视角进行分析回顾美国金融市场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理论占据主导,美联储相继取消《Q条例》等严格的金融监管措施,着重提升金融业的活力,随之而来的则是美国的通货膨胀、利率管制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的飞速发展,从而导致了金融脱媒现象金融脱媒给美国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伴随着90年代美国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美国银行存款增速大幅度下降,同时发生的还有美国银行业的并购潮以及金融创新的爆发式发展但是,由于美国金融市场经历了由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的漫长发展进程,应对了多次金融危机的美国金融体系非常完善,利率也完全市场化,市场竞争机制完善,因此美国商业银行有着很强的抵御风险的能力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美国大型商业银行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自身信息网络系统的优化升级,同时效仿互联网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推出与之相竞争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加速自身金融创新的进程,甚至可以利用其在资本方面的天然优势直接并购新兴的互联网银行,从而表现出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金融业态良好的应对能力。
因此,美国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演化出轰轰烈烈的改革热潮,最终表现为与传统银行业融合的趋势我国的金融体制与美国存在显著的差别尽管人民银行已经完全放开了对存贷款利率的管制,但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并没有彻底完成,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同时,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较短,政府行政管制仍在较多层面存在,金融深化程度较低,金融机构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银行业等传统金融机构缺乏金融创新动力,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抑制现象在上述金融体制的大环境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与美国存在非常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以网络银行为代表,而是主要由新兴的电子商务以及社交平台所引领,其通过创新性的金融产品抓住传统金融服务的长尾客户,借此向传统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发起冲击和挑战而在传统金融机构的应对方面,我国银行业由于在市场竞争与金融创新方面的能力较弱,并没有制定诸如美国商业银行那样强势的应对措施,主要以推出类似金融产品的方式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竞争因此,基于两国金融制度方面巨大的差异,中国互联网金融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变数较大,不过和美国的情况类似,长期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依然会表现出竞争与融合并存的格局。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本质属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王达(2014)指出,回顾美国整个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历史进程,其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就基本完成了全国互联网金融产业链的构建,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都已经相对成熟与完整Madhavan的研究发现,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美国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是,美国的互联网金融最终并没有形成一种独立的金融业态,而是表现为与传统金融业态竞争与融合并存的关系Furst等也认为,单纯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并不能完全代替传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两者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表现出共存的格局,共同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功能因此,国外学者对美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的研究表明: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美国金融的本质属性,而是与传统金融机构一起为美国的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如今以Lending Club和Kickstarter为代表的美国互联网金融平台与美国银行业相辅相成、取长补短,共同服务于美国的实体经济对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而言,和美国类似,《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属性,归根结底其依然属于金融的范畴,因此互联网金融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为我国的实体经济服务。
许海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发展需要紧密结合互联网经济的新业态,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结合区位优势尽一切可能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唐昭霞和高雅认为,互联网金融要想真正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就必须充分利用其在互联网技术方面的优势,结合金融业资金融通的本质功能,持续地服务于我国的实体经济,形成虚拟经济支持实体经济的常态化发展路径因此,和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践类似,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属性依然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二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供求分析可以从需求和供给的角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加以分析阐述本文认为,在需求层面,传统金融服务的“长尾”以及普惠金融的要求构成了对互联网金融的需求;在供给层面,金融市场的内在创新要求和金融机构自身的创新动力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供给而技术进步与制度变迁的融合则为供求双方的耦合扫清了障碍,极大地降低了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最终的结果就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繁荣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供求关系研究如下文所述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求层面分析1.传统金融:“长尾”理论Anderson(2004)提出了著名的金融市场“长尾”理论长尾”理论的核心论点是,金融市场中存在大量异质化与零散化的潜在投融资需求,这些被传统金融机构所边缘化的需求集合具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能够凭借其较低的成本与主流金融市场相竞争,最终这些金融需求和派生出的金融产品将形成一个长尾金融市场,该市场和主流金融市场一样,同样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
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存在一定程度金融抑制的前提下,霍兵和张延良(2015)将“长尾”理论应用到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他们认为,我国中小企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交易成本高风控能力存在缺陷,这就使得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中介机构在对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发放贷款时表现出严重的歧视,中小企业往往受到传统金融市场的排斥,这些因素正是我国互联网金融“长尾”市场出现的根源传统的金融中介机构融资的重点往往是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高净值客户,银行在放贷时通常采用“二八定律”,即银行认为占比仅20%的高端客户为其提供了高达80%的利润来源而以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代表的新型金融中介则牢牢抓住另外80%的中低端客户,凭借其在产品设计和网络营销方面的特长,为这些金融“长尾”提供融资服务在此过程中,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凭借先进的大数据等技术拓展了信息的流通渠道,进而降低了借款方和贷款方的信息成本,满足了以中小企业为代表的金融“长尾”的融资需求综合以上对金融“长尾”的论述,在考虑了“长尾”理论的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中,这些新型的金融中介机构能够把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以差异化的方式以及较低的成本为这些传统意义上的金融“长尾”提供金融服务,因此也为互联网金融“长尾”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视角,从金融服务的“长尾”出发能够很好地解释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需求层面的内在逻辑。
2.政策支持:普惠金融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最早由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的诞生源于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金融排斥现象,大力提倡普惠金融的根本目的在于缓解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排斥,从而提升金融的包容性Kempson和Whyley以及Sarma对金融排斥进行了分类整理,他们认为金融排斥可以分为五类:机会排斥、价格排斥、条件排斥、市场排斥以及自我排斥对于我国来说,特殊的国情以及经济体制使得金融排斥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直大力提倡发展普惠金融,并且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应当继续增强对普惠金融的政策引导,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建设,健全城镇的金融基础设施何德旭和苗文龙认为,为真正意义上实现普惠金融,我国政府应当进行金融制度改革,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同时要建设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以促进金融市场竞争随着普惠金融需求的不断增加,2015年1月我国银监会新成立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负责普惠金融相关工作的实施,而互联网金融中的P2P网贷也被划入普惠金融部,普惠金融的发展极大地刺激了对新型融资方式的需求在普惠金融发展的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凭借其零散化、碎片化的天然属性有力地支持了国家普惠金融战略的实施,能够为“三农”以及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满足普惠金融的需求,因此我国政府站在普惠金融的战略角度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2014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促进和引导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两部重量级的引导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条例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颁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各种模式的监管机构,其中P2P网贷的监管机构为银监会,隶属普惠金融部,《指导意见》作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顶层设计文件,为我国互联网金融以及普惠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15年12月《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