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创活动资助与科技竞赛奖励1.doc
4页1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大学生科创活动资助与科技竞赛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2012 年 3 月 7 日院务会讨论通过)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素养,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院鼓励学生个人或团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创活动和科技竞赛为使科创活动和科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并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对象是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在籍学生第一章 资助与奖励范围第一条 资助范围: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发明创造、技术创新、软件开发等为主要内容的非竞赛类实践创新项目第二条 奖励范围:由厅局级及以上部门(机构)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三条 科创活动与科技竞赛由教务处总负责,各有关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宣传、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提供所需的设备、仪器、材料和场地,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指导教师,组织学生竞赛前的、培训或训练第四条 科创活动项目立项应遵循的原则:(一)可行性原则:应从大学生的实际出发进行选题,充分考虑知识结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知识的综合应用,充分考虑利用学院的教学资源,在一定时间和经费允许范围内能够较好地完成。
二)创新性原则:以项目申请人专业的研究热点、社会热点问题与创新等内容作为选题主要方向,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三)实用性原则:引导、帮助学生面向社会、主动提出问题、获取知识、参加实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和参与科创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具有一定实用价值第五条 科创活动项目申报及审批2(一)科创活动项目每年申报一次,项目的研究期一般在六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二)申请者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的学生不允许申请或参加新项目申请三)申请者须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大学生科创活动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研科四)教务处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后,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五)教务处根据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结果,公布立项项目,并下达立项通知第六条 科技竞赛项目申报及审批(一)教务处收到有关项目主办单位的文件后,根据文件要求下发组织参赛文件至学院有关部门二)学院有关部门在组队参加科技竞赛培训和比赛前,应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参加科技竞赛申请表》,并将比赛的主办单位、比赛内容、比赛时间、培训计划、经费预算等报教务处审核后,提交院务会议讨论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 科创活动与科技竞赛的经费第七条 各类科创活动的经费包括:文献资料和处理数据所需的资料费、打印费、文具费、项目调研和项目实施所必需的交通与食宿费、材料(器件)费和资助金额等第八条 凡项目所购置文献资料、设备及元器件等材料,须在学院统一登记,由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结题时,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剩余材料(器件)及成果应交由学院统一管理所有开支需有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第九条 经费的开支要贯彻节约的原则第十条 各级各类科技竞赛的经费包括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文具费、学生补助、教师指导费、材料(器件)费、竞赛奖励等第十一条 参加各类科创活动和科技竞赛项目,项目申请人和承办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清单第四章 科创活动资助与科技竞赛奖励第十二条 科创活动资助3(一)学生申请科创活动项目分为三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制作发明类每类分别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 3000-10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 500-2000元/项二)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核定,经批准后分三次支付,首次 30%为启动资金,为项目的启动提供资助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将对项目进行中期审查,申请者须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大学生科创活动资助项目中期审查表》,审查合格后,再拨付 50%经费。
如审查未达到预期效果,将终止其经费的使用,申请人需书面报告原因四)项目完成后,申请者须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大学生科创活动资助项目结题申请表》和项目结题报告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结题验收五)剩余的 20%经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支付六) 任何部门不允许提取项目管理费,任何人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提取任何酬金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第十三条 科技竞赛奖励(一)科技竞赛奖励只限于竞赛体系之内的项目二) 参加竞赛的学生除获得竞赛主办单位的奖励外,学院根据参赛等级和获奖档次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须由获奖部门或个人提供有关竞赛文件、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奖杯等材料奖励金额如下表:科技竞赛奖励金额 单位:元获 奖 等 级 专利授权档次厅局级 省部级 国家级 国际级 实用新型 发明专利特等奖 500 1500 3000 6000 1500 3000一等奖 400 1000 2000 4000 1000 2000二等奖 300 800 1800 3500 800 1800三等奖 200 500 1500 3000 500 1500备注 若竞赛未设三等奖,优秀奖或鼓励奖均视为三等奖4第十四条 对于各类科技竞赛获奖级别由教务处组织认定,主要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第十五条 同一竞赛项目同时获厅局级和省部级、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者,只按最高级别和档次奖励第十六条 科创活动和获奖项目体系的作品若获得专利授权者,可另行奖励,但作品专利权利归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所有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大学生科创活动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 2: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大学生科创活动资助项目中期审查表附件 3: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大学生科创活动资助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 4: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参加科技竞赛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