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家居公司风险管理规划【参考】.docx
51页泓域/智能家居公司风险管理规划智能家居公司风险管理规划目录一、 责任风险 1二、 财产损失风险 8三、 人力资本损失度量 10四、 财产损失度量 15五、 决策树分析法 18六、 效用期望值分析法 20七、 公司基本情况 24八、 产业环境分析 25九、 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 26十、 必要性分析 28十一、 人力资源配置 29劳动定员一览表 29十二、 法人治理 31十三、 SWOT分析说明 44一、 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因个人或单位的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法律责任一般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企业经常面临的责任风险主要是民事责任风险,民事责任又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大类责任风险中的“责任”,少数属于合同责任,绝大部分是指法定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在保险中,保险人所承保的责任风险仅限于法律责任中对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它是由于人们的过失或侵权行为导致他人的财产毁灭或人身伤亡在合同、道义、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又可细分为对人的赔偿风险和对物的赔偿风险如对由于产品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所致消费者的财产或人身伤害,产品的设计者、制造者、销售者依法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责任风险从其分摊原则来看,包括免责、过失责任、严格责任、绝对责任和连带责任五种1、免责法院在很多情况下对慈善机构和政府的行为实行免责慈善事业的财产不能被用于支付判决,因此,很长时间以来慈善机构在进行自己的活动时不必因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担忧但现代的普通法已经规定,慈善机构对以下两种情况要负责任:第一,因该机构挑选员工的过失,使得本应从机构活动中受益却受到伤害的人:第二,其他因该机构员工的行为或者过失而受到伤害的人对政府的一些行为实行免责,是为了维护与保持公众利益,如果政府总是因其过失与错误行为而被诉讼纠缠的话,这种经济负担就会使其不能提供有利于大众的服务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政府所享有的相当广泛的豁免权开始不同程度地减弱,但大多数情况下,立法性的或纯粹的政府管理行为还是会受到法律的豁免2、过失责任过失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因任何疏忽或过失违反法律应尽义务,或违背社会公共生活准则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时,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责任例如违章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肇事人就应承担法律赔偿责任过失责任是一种普遍的分摊责任的方法,法律上的过失责任往往是侵权行为但过失行为属于非故意侵权行为,它与故意侵权行为不同。
故意侵权行为是指有预谋或有计划,但不必事先预料到后果的行为,如非法侵占、侵占他人财产、胁迫、殴打、非法监禁、人格诽谤、侵犯他人隐私、诬告、破坏他人合同关系等而过失侵权行为则表现为行为人“丧失他应有的预见性”而未达到应有的注意程度的一种不正常或不良的心理状态过失分为两种:一种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应当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另一种表现为虽然预见到了其行为的后果,却轻信这种后果可以避免在法庭上以过失为由起诉被告的时候,原告要举证说下述四个方面:被告具有法律规定的注意义务;被告没有履行注意义务;对义务的违反是导致伤害的近因:这种伤害造成了实质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同时,被告拥有一定的抗辩权利3、严格责任严格责任本质上是一种归责原则,并非在此归责原则下实现的责任主体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难后果与状态在过失责任下,侵害人要承担由于自己的疏忽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如果侵害人没有疏忽,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但由于许多行为的危险性较大,即使施加了合理的注意,侵害人也应该为损失负责因此,很多情况下只要证明了行为的危险性,就可以起诉侵害人要求赔偿这种情况下侵害人就承担了严格责任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是指违约责任发生以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的行为造成,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和过失。
严格责任是一种既不同于绝对责任,又不同于无过错责任的一种独立的归责形式与其他归责原则相比,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严格责任的成立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而并非以债务人的过错为要件,这是其区别于过错责任的最根本的特征因而在严格责任下,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有无过错进行举证的责任,而债务人以自己主观上无过错并不能阻碍责任归加在这一点上,似乎有理由认为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过错推定相一致但是,过错推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过错,而严格责任考虑的则是因果关系而并非违约方的过错例如,在严格责任下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违约并不能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而此种情形无论如何不能推定债务人存在过错因此,二者仍是存在一定区别的第二,严格责任虽不以债务人的过错为承担责任的要件,但并非完全排斥过错一方面,它最大限度地容纳了行为人的过错,当然也包括了无过错的情况;另一方面,它虽然不考虑债务人的过错,但并非不考虑债权人的过错如果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履行,则往往成为债务人得以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可见,虽然严格责任往往被我国学者称为“无过错责任”,但其与侵权行为法中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过失)的无过错责任是存在一定区别的。
第三,严格责任虽然严格,但并非绝对这一点使之与绝对责任区别开来所谓绝对责任,是指债务人对其债务应绝对地负责,而不管其是否有过错或是否由于外部原因造成严格责任在19世纪英美古典合同理论中也曾经是绝对责任,发展至后来,出现了诸如后发不能之类的免责事由,因而出现了严格但不绝对的严格责任在严格责任下,并非表示债务人就其债务不履行行为所生之损害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负责,债务人可依法律规定提出特定之抗辩或免责事由(例如不可抗力等)4、绝对责任绝对责任是指当某人需履行某项义务时,无论情况如何都必须承担责任绝对责任常见于爆炸实例中许多汽车法往往规定,即便被保险人有过失或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也必须对第三者承担责任某些法律明文规定这样一种责任:某种被认定为违禁的事件发生便可构成责任,无须考虑被告人注意程度或已采取的预防措施,也不需要提供有关过错的证据绝对责任较之严格责任标准更高承担严格责任的行为人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援引,而承担绝对责任的行为人不能援引任何抗辩事由5、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
由于连带责任后果较严重,人民法院在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时比较慎重,凡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一般不能判由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有效约定外,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分别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二、 财产损失风险财产损失风险是指造成实物财产的贬值、损毁或者灭失的风险财产风险除了会导致财产的直接损失之外,还可能引起与财产相关利益的间接损失一个人拥有的财产越多,相对来说其面临的财产损失风险越大财产的含义要比实物资产或有形资产的范围大很多,它是指一组源自某项有形实物资产的权利或者是关于该有形实物资产某一部分的一组权利,只要这项实物资产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
这里企业财产(资产)的含义主要是指对有形资产的权利;财务会计制度上界定的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的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被可靠地计量财产损失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自然原因,指的是由自然力造成的财产损失,如水灾、干旱、地震、风灾、虫灾、塌方、雷击、温度过高等2)社会原因,包括违反个人行为准则的社会事件,如纵火、爆炸、盗窃、恐怖活动、污染、放射性污染、疏忽大意等,以及群体的越轨行为,如暴乱等3)经济原因,指的是经济衰退、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方面的原因,这些原因不像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那样有着明显的影响,它对财产的损坏作用更加隐蔽和复杂,如股价下跌导致股票贬值,技术进步导致设备贬值等企业财产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类型,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如下:(1)按财产形态可分为动产损失和不动产损失2)根据损失原因可分为火灾损失、爆炸损失、恩风损失、盗窃损失、地震损失和洪水损失等3)根据财产损失是否可通过保险得到补偿分为可保损失和不可保损失,因为保险是企业风险管理者处理风险的重要手段,分清哪些损失可以通过事先购买来得到补偿,是风险管理者决定是否运用保险手段的基础。
4)根据财产权益的性质可分为所有权权益损失、抵押权权益损失、质押权权益损失、留置权权益损失、租赁合同权益损失、委任合同权益损失等5)根据损失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往往是财产实物形态的损毁,造成其经济价值直接减少如机器设备的损毁,间接损失指因其他财产的直接损失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收入损失、费用损失、责任损失其中间接财产损失如雷电击坏企业供电设备、企业冷冻保存的货物因停电而受损还有一种间接财产损失情况是由于财产的一部分受损,破坏了此财产之完整性,影响到其余部分价值的实现收入损失指由于财产受损,生产经营受其影响而导致的收益减少费用损失指财产受损而额外发生的费用支出企业财产面临着多种多样的风险,这些风险暴露的后果即财产的损失三、 人力资本损失度量人力资本损失风险的大小需要从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两个方面来考虑1、损失频率的估算(1)死亡死亡的频率即处在各年龄段的人的死亡频率,一般从寿险业的生命表中可以得到各年龄段有关死亡概率的信息2)健康状况恶化健康状况恶化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说法,很难用某一个指标来描述健康状况恶化,只能从某一个角度侧面来看,比如致残率和同医疗保健机构的接触等。
致残率可以反映比较严重的健康状况恶化,集体来说,活动受限天数、病人卧床天数及误工天数(耽误工作或耽误上学的天数)都不同程度地反映致残率而同医疗保健机构的接触主要是指看医生的频率,一般可以从历史平均数据得到3)年老和退休年老和退休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这意味着收入减少,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可能会增加,而且这个数量非常不确定有关平均剩余寿命的数据可以由中国经验生命表编制委员会所制“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查到4)失业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愿意接受现行工资水平但仍然找不到工作的现象,指的是非自愿失业它不是由健康状况恶化引起的,也不是由死亡和年老引起的,而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失业是另一个威胁个人收入能力的重要因素很多公司,都会通过政府强制的失业保险为员工提供失业方面的保障;国外也有一些公司为员工提供了间接的保险项目,常常是在员工离开公司时一次性支付失业补偿和在员工的薪水中连续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失业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即每个人所经历的失业的本质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种类型,可以分为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生产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由于转换职业等原因而造成的短期、局部失业。
这种失业的性质是过渡性的或短期性的它通常起源于劳动的供给一方,因此被看作是一种求职性失业,即一方面存在职位空缺,另一方面存在着与此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