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docx
2页福州市第六医院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依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法》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限制临床应用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驾驭用药指征,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的状况,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运用1、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探讨、确定抗菌药物运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留意事项对于简单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2、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林东兴 何华清 林锦如 黄卿 郑晓静 郑敏华 林艺 王聚新 肖卫文3、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各科主任(不含主诊医师)4、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运用5、接受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运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细菌培育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必需100%。
5、有下列状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峻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运用时间限定在24 小时之内,其后须要向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会诊申请,同意后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6、运用过程中,严密视察,对于已出现严峻不良反应的,马上停药,并主动救治7、对未经申请擅自运用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惩罚二、特别运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填写电子《会诊单》会诊专家会诊(确定抗菌药物运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处方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刚好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福州市第六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