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建筑史】§7.7__材_栔.ppt
32页§7.7 材 栔 制 度,一·模度制取某一基本单位,建筑物中的其他尺度用此基本单位的倍数表示 例· 西方古典建筑的模数制柱底底部半径为基本模度(M),模度的特点1·模度不宜太大;2·有些非数字模度制可能不反映绝对尺度例如西方古典建筑的模度制3· 基本模度的选择要方便,最好在建筑物中可直接找到,以参照 二·《营造法式》模度制1· 基本单位——材宋式建筑使用的基本模度是“材”《营造法式》: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材有八等,度物之大小,因而用之……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之材,以为制度焉何谓“材”单栱(或素方)用料的断面尺寸为一材(单材) 即是说:材是斗拱中栱或木方的断面.材的高宽比为3:2,材的具体尺寸根据用材的等级而定《营造法式》将材分为八等.,,,选择材作为基本模度,有3个主要特点:① 材的实质是面积和截面形态首先,因为以材作为基本模度具备了面积要素,它有可能(因为材本身并不能描述绝对尺度)和我们通常所说的“材料”(古建筑中当然指木材)建立一定的联系第二,关于材的截面形态,有可能和材料的强度和刚度建立一定的联系(截面模量),② 取“材”作为基本模量,具有模度适中,建筑物中大量运用,可直接以参照。
③既然材的实质是面积和截面形态,不包含长度单位,必须再找一个长度性质的基本模量——即分将材的广(高)定为15份,厚(宽)定为10份,每一等份称做一“分”2· 其他单位①分特征· 相对长度单位量· 不纯为长度模量——与“材”的联系,避免了“不知以材而定分”②栔单纯用“材”作衡量建筑物比例权衡的单位,还嫌不够灵活《营造法式》把两层拱之间的填充的断面尺寸定为一“栔 ”,栔高6分,宽4分③足材单材加栔称足材, 有了材、栔、分基本单位,就可以将其他构件用统一的权衡尺度如梁为x材x栔 瓜子拱长62分慢拱长92分这套古典模数制名“材栔制度”或“材分制度”,,,,,,,,,,④ 材广、栔广除了分为长度单位,《营造法式》还用材广、栔广 和足材广为长度单位问题:材 广 = ?分栔 广 = ?分足材广 = ?分3·材的等级《营造法式》将材分为8 等这不仅使材分制度具有绝对尺度的意义,也可避免“大材小用”材的递减率材的递减率不是等量的,以材厚看:一等材:广9寸 厚 6 寸 二等材:广8·25寸 厚 5 ·5 寸 广减0·75寸 厚减 0·5寸三等材:广7· 5寸 厚 5 寸 广减0·75寸 厚减 0·5寸四等材:广7·2寸 厚 4· 8 寸 广减0·3寸 厚减 0·2寸五等材:广6·6寸 厚 4 ·4寸 广减0·6寸 厚减0·4寸六等材:广6 寸 厚4 寸 广减0·6寸 厚减 0·4寸 七等材:广5·25寸 厚 3 ·5寸 广减0·75寸 厚减 0·5寸八等材: 广4·5寸 厚 3 寸 广减0·75寸 厚减 0·5寸,例 1 试计算 1 等材、 3等材、 8 等材的 栔广的绝对尺度。
1 等材的 栔广= 0 · 6 * 6 = 3 · 6 (寸)3等材的 栔广 = 0 · 5 * 6 = 3 (寸)8 等材的 栔广 = 0 · 3 * 6 =1· 8 (寸)例 2 试计算 1 等、 3等、 8 等足材广的绝对尺度1 等足材广= 0 · 6 * (15+6 )= 12 · 6 (寸)3 等足材广= 0 · 5 * (15+6 )= 10 · 5 (寸)8 等足材广= 0 ·3 * (15+6 )= 6 · 3 (寸),例 3 图示单拱造 斗拱尺度 高4 材 3 栔广 若1等材9 * 4 + 3·6* 3 =36+ 10·8 =46·8(寸) 或 高3足材加1材12· 6* 3 +9 = 37·8 + 9 = 46·8(寸) · 构造单拱造铺作每跳上安 2材1栔,例4 重拱造铺作每跳上安?材?栔,例 5 已知昂尾挑一材两栔,以一等材计,挑出多少?解· 9*1+3·6*2 = 16·2 (寸),例 6 福州华林寺大殿,1· 类型厅堂式 八椽架屋前后乳栿用四柱 《营造法式》粱架命名? 椽架 ?分心 ?栿(前后、对)用?柱,2·,2· 梁架特征插梁斗拱 外跳 ?铺作 ?杪 ?下昂 第一跳?心 第二跳?心 第三跳?心 第四跳?心里跳 ?铺作 ?杪,3· 材栔制度 材广 33-35 厘米 栔广14· 5厘米 宋尺以 ≈ 一尺约 3 1 · 6 厘米计材广 33 / 3 1·6 ≈ 10 · 4 寸 〉9 寸(厚约 5·34 寸 )栔广 14· 5/ 3 1·6 ≈ 4 · 6 寸接近一等材截面广厚比约 2:1,金柱高出檐柱5个足材,《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研究述评一· 关于材栔制度讨论1· 为何材的递减率不是等量的,或说为何材分为8 等,而不是7 等。
· 古代音律制说王其亨认为:材有八等与中国古代音乐有关……第一至第八等之间,其材等之广的尺寸数值及递降规律,也同自黄钟及青黄钟 之间的各率管长及递降规律相谐合……即各材广竟同中国古代音乐律制,皆黄钟 率明显谐合应不同等级和规模的建筑之需要第一组主要适用于殿阁类型的大型房屋,第二组主要适用于厅堂类型的中型房屋,第三类主要适用于小亭榭及殿内藻井……然而第一组的三等材和第二 组的四等材之间的尺寸差,比其他各等材之间的差都更小……这种现象的出现可以看作是允许殿阁和厅堂两类建筑群中个体建筑的用材等第互相渗透的郭黛姮《中国古代建筑史》628,2 · 为何材的高宽(广厚)比取3:2· 强度和刚度合理的考量;3:2既接近最大受力强度√2 :1 ,由接近最大抗弯绕度√3 :1,· 利用木材合理的考量:3:2是圆木料开割成材的强度最大面积· “叁天两地”说龙庆忠认为:据《说卦传》”叁天两地而倚数”乾卦三阳,阳之数3,坤卦三阴,阴数2……多等材之广,厚3 :2,除前面提到《说卦传》”叁天两地而倚数”外,还有《汉书 · 律算志》上的汉量之上三下二,叁天两地,也用3与2的关系制量的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一等材的3:2应是秦汉时,或周时制定的。
《中国古代建筑上的“材分”起源》,二·关于《营造法式》中未规定柱、梁的长度的讨论 陈明达认为:在《法式》第四、五两卷中,对大木作的各个部份、各种构件 ——即“名物之长短”——虽然都严格地规定了份数,而对于房屋的最基本的尺寸 ——间广、椽架平长、柱高、檐出等——即“屋宇之高深”——却缺少明确的材份规定这是不是当时实际情况呢?不是的,因为没有这些规定,只有“名物之短长” ,材份制就不完善,意义就不大 比如只规定了梁的截面大小,而不规定其长度,无论从建筑或结构角度看,这个截面规定是并无意义的况且 原书中明白交待“度屋之大小” 决定材等 ,已经将房屋大小和材等联系起来接着又说“凡屋宇之高深……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焉”这个屋宇之高深必然包含了间广、间广、椽架平长和柱高——即房屋的长、宽、高三项基本尺度——所以原书缺乏这些规定,显然是一项重大的遗漏陈明达《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在《中国建筑史》第三卷 中,郭黛姮认为:,,三 ·关于《营造法式》地盘分槽图的讨论见本章第三节 2018/9/16,32,作业1· 阅读教材250~264页; 2· 抄图:图8-9、图8-11 、图8-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