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租房补贴流程.docx
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南京市租房补贴流程 南京市租房补贴流程 一、申请流程 1、下载“我的南京”app客户端; 2、完成注册后,通过“我的南京”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租房补贴中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二、审核流程 1、市人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对填报内容和上传提交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2、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提醒:1、次月审核上月数据,审核结果仅做参考,最终发放以季度公示结果为准2、每月审核结果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租房补贴审核结果发布中查询查询月份后,系统自动跳转审核页面,可显示详细审核情况及发放区划相关审核部门咨询可在申请指南末尾查询3、租房补贴审核提醒服务已调整为我的南京app“消息中心”进行发布,原短信提醒服务不再使用为了保持接收畅通,请打开“设置”将“通知”功能中“我的南京”设置为“允许通知”状态 三、发放流程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到次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
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 拓展: 一、申请条件 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4)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二、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版) 2、学位证书/海外学位学历/资格证书(电子版) 3、租房备案(电子版) 或者 租房发票(电子版)第 2 页 共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