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试析为诗史辩-从语义分析的角度.docx

7页
  • 卖家[上传人]:I***
  • 文档编号:208794419
  • 上传时间:2021-11-08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26.15KB
  • / 7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试析为“诗史”辩从语义分析的角度    论文 关键词:一般史书 历史 本身诗杨慎王夫之  论文摘要:本文借助于分析 哲学 的一种观点,即语词的意义就是语词的使用,一方面澄清了“诗史”一词的特定意味,从而指出历史上杨慎、王夫之对“诗史”的攻击是无效的,另一方面也试图在古典文学研究的方法更新上作一小小尝试  针对杜诗的公认美誉——“诗史”,明中叶杨慎在《升庵诗话》卷四中有段著名的尖锐评论:“宋人以杜子美以韵语纪时事,谓之诗史鄙哉!宋人之见,不足以论诗也……杜诗之含蓄蕴藉者盖亦多矣!宋人不能学之至于直陈时事,类于讪讦,乃其下乘末脚,而宋人拾以为己宝,又撰出诗史二字以误后人如诗可兼史,则《尚书》、《春秋》可以并省  这段议论很有影响,如后来的王夫之有言日:“论者乃以诗史誉杜,见驼则恨马背之不肿是则名为可怜悯者”,又有:“咏古诗下语秀善,乃可歌可弦,而不犯史垒,足知以诗史称杜陵,定罚而非:黄”(《古诗评选》卷四、卷一),显然是对杨慎语意的发挥杨、王之论的确有力,但却基本上没有扭转世人以“诗史”誉杜的倾向这就有了一个奇怪现象:一方面,人们推崇“诗史”称号,另一方又似乎无人为此给出一个“合法性”理由,来清晰地回答杨、王的责难。

        不是没有人反驳杨慎,如王士贞,但很难说切中要害杨慎之语,可析为两层第一,他偏爱“含蓄蕴藉”,鄙视宋人之作,并因此贬低杜甫“直陈时事”之诗;第二,认为“诗史”二字的提法,本身就有问题,将“以误后人”就第一层义而言,只要指出其偏激就可以了,王士贞的反驳正属此类如其在《艺苑卮言》卷四中所言:“杨用修驳宋人诗史之说,而讥少陵云云,甚辨而核,然不知向所陈皆兴比耳诗固有赋,以述情切事为快,不尽含蓄也清人朱庭珍的驳议亦属此类:“宋人谓少陵为诗史,以其多用韵语纪时事也杨升庵驳之云云升庵此言甚辨,其识亦卓然未免一偏之见也因为“老杜无所不有,众体兼备,使仅摘此数语,轻议其后,则不可”(《筱园诗话》卷三)不同的诗有不同的体裁、风格,各样的人又有各样的兴趣、爱好,但在审美趣味上,实在不必凭已之私,以贬其余王士贞提醪媾慎“诗固有赋”,朱庭珍告诫杨慎“老杜无所不有,容体兼备”,均是阅读实践中的纠编之论,并未回答杨慎对“诗史”二字的责难某种程度上,如王士贞说“其言甚辨而核”,朱庭珍说“升庵此言甚辨,其识亦卓”,实际上是认同了杨慎的“诗史”之见  杨慎的“诗史”之见,亦即上文引语的第二层含义,实际上包含着这样的看法:何以以史誉诗?史有史笔,诗有诗法,“诗史”一说,混淆二者的区分,是对诗的无知,是对诗的贬低。

      真是这样吗?“诗史”的名号,确需要一个辩护理由,如果我们仍坚持它是一个褒义词的话  辩护并不需要争论常识告诉我们,对于任何问题的争论,往往缘于争论双方对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而当双方真正意识到这一前提性的差异时,争论也就自行消失了——要么达成妥协,要么各持已见罢了,哪里有争论的“焦点”呢?这里的问题也很清楚,杨、王有杨、王的“诗史”,我们有我们的“诗史”——我们这些以“诗史”称誉杜甫的大多数人,现在的任务就是要清晰地阐明我们的“诗史”含义,并因此显示其如此使用的合法性所在  于是,从语义分析的角度人手为“诗史”辩,就是很 自然 的了按照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著名观点——语词的意义就是语词的使用…,则我们可以问:当人们用“诗史”一词称誉杜甫的《石壕吏》、《潼关吏》、《悲陈陶》、《哀江头》……等等时,究竟意味着什么?首先应该说,它是一种行为,一种赞叹行为仔细体会,这种赞叹行为实际上可改写成两个可能的句子(“诗史”虽然是一个词,但在使用中,其实是省略的句子,因为只有句子才能表达人们行为中的意图)  句,“真是好诗!这是用诗写成的史啊!”B句,“真是好诗!这是对史的反映(或表现)啊!”两句共有“真是好诗”语,这是无疑的,因为“诗史”是褒意,总含着对杜甫诗作的肯定。

      同时,我们也可看出,称“好”的理由,主要来源于后半句的“史”字,因“史”誉诗,因而以“史”誉诗——诗史这并非否认杜甫诗艺的高明,如公认的沉郁顿挫的风格,律对精切的造诣,众体兼备的优势等等,但在“诗史”一词中,其实也是对杜甫部分诗作的赞誉中,人们最为看重的,的确是一个“史”字因此,理解“史”义,是理解“诗史”之义的关键本文基本上就是围绕“史”字,分析“诗史”之义两句后半部分的不同,表明的是“诗史”一词可能具有的不同意味我们比较这不同意味先看A句部分,“这是用诗写成的史”,此处“史”字,着眼于“文字记载”,但既是“用诗写成的史”,就不等于“一般史书”,即使我们将A句省略为“真是好诗!这是史啊!”,凭直觉也可断定,该处“史”字,绝非“一般史书”,因为无论多么推尊“诗史”二字的人,也不会真的以为杜诗可以并列于二十四史序列再看B句部分,“这是对史的反映(或表现)啊!”这里“史”字,显然不属“文字记载”,它指向的是“历史本身”——可定义其为“曾经发生的一切(事)”对此“历史本身”的反映或表现,更不必然是“一般史书”,完全可以有其他的方式在这里,就是诗的方式如此就很清楚,A、B句的划分,并不是任意的,它们正分别对应于通常对“史”字的两种直觉理解:文字记载和历史本身。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由此显示出“诗史”一词所具有的不同意味,但并不是说,此两种意味是各自独立的毕竟,它们统一于“诗史”这单一的称号中,这是其一其二,两者本身也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历史本身”落实为“文字记载”,“文字记载”溯源到“历史本身”这样的分析,目的仅在于显示,即使把“史”字单纯理解为“文字记载”,“诗史”之“史”也不等于就是“一般史书”,“诗史”之誉也并非在宣扬以诗代史(或以史代诗);更进一步,我们并不应该单纯从“文字记载”方面理解“史”字,“历史本身”才是第一位的,对其的“文字记载”已属第二义当我们以“诗史”称誉杜甫,亦即赞叹其“对历史(本身)的反映或表现时”,有何不可呢?又有什么理由能限制诗歌的表现范围呢?  也许有人立即要说,杨、王之论并不是要限制诗歌的表现范围,他们不满的是杜甫“直陈时事,类于讪讦”,不符合“含蓄蕴藉”的 艺术 标准这的确是他们的明显意图,而且我们一开始就说了,这属各人的审美爱好,不值得争论杜甫的诗艺,即使限制在最能代表其“诗史”名号的那一类诗作中,其固有的沉雄博丽,造语精切等也为世人所公认,“直陈”也不必然“无味”(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语)因此,本文不为杜甫的诗艺辩护,不为审美兴趣争论,只为“诗史”二字正名。

      杨、王固然可以有自己的喜好,但由此进一步贬斥“诗史”之誉,就有点限制诗歌表现范围的嫌疑了,这是我们不妨指出的  嫌疑还只是嫌疑,杨、王之论的明显误区在于单纯地认“史”为“文字记载”,进而为“一般史书”举前引杨慎语“如诗可兼史,则《尚书》、《春秋》可以并省”为例可知,他们的“史”,就是《尚书》、《春秋》那样的“一般史书”这是一种直觉,是他们看到“诗史”二字时的直觉杨、王由此出发,认定“诗史”的名号,抹煞了诗、史两种文类的界线,是宋人乃至世人糊涂、鄙陋的表现  当然,诗如果写成“一般史书”,或宣扬诗与“一般史书”没有区别,那肯定是诗的不幸,他们的不满有道理但问题是,如上分析,“诗史”之誉,并不包含这样的意味因此可以说,杨、王之指责“诗史”,有点无的放矢  不过,我们还应该设身处地地代杨、王立言他们可能会反驳:即使考虑到“史”字有两个范畴义——“文字记载”和“历史本身”,仍可以从此两方面追问,为什么“诗史”之“史”不是“一般史书”以及为什么“对历史本身的反映或表现”就是“好”诗?这两个问题是紧密相关的我们也必须给予明确的答复理由,否则就是满足于我们自己的直觉先探讨第一个问题它是在追究“诗史”之“史”的特定意味。

      关于这个“特定”,首先有一个诱人的界定思路:“这是用诗写成的”,或“以诗的方式反映或表现”但我们不打算采纳这条追“诗”的道路  理由有四:一,对于“诗史”名号而言,这是一个明显事实,我们不再饶舌二,同时,此思路也隐含着陷阱循此思路,极易堕入对诗的本质、定义的争论,这早已是无休止的老生常谈这又导致理由三,如此“争论”往往又演变为对兴趣、爱好、品味的注解,这是本文力图避免的实际上,杨、王当然知道“诗史”之“史”包含有这种“特定”,但出于对“含蓄蕴藉”的偏爱,恰恰认为如此写“诗”,“诗”就不是诗了,这“特定”循此思路,最终就是对杨、王的审美爱好纠偏,而这是王土贞、朱庭珍早已做过的工作还有最重要的理由四,“诗史”之誉中,“史”字为意味的重心  所以,我们不以“诗”字修饰,去界定“诗史”之“史”的“特定”,那样的话,是在讨论“诗”,而不是“诗史”我们仍然追问“史”字自身:这个“文字记载”的“史”是由什么样的“历史本身”落实而来的?这需要我们回到“诗史”一词诞生的历史事实,亦即它的最初的历史使用中去寻找  并非是宋人“撰出诗史二字”,这是当今学界常识晚唐孟柴《本事诗》“高逸”中记载:“杜逢安史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

      此处“当时”云云,似乎说杜在天宝末年即以“诗史”成名,这是不确的,因为这不符合关于杜甫生平的一些基本事实(如杜甫《南征》就自云“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而且也无任何其他 文献 佐证,故只可存疑唯一可确证的,至迟在晚唐时杜甫开始享有“诗史”称号,《本事诗》本身即证明这点  对此事实,我们可以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是杜甫而不是白居易享有此名?至少乍一看,这不是没有可能的杜甫以“三吏三别”、《哀江头》、《兵车行》……等诗赢得“诗史”之誉,白居易也最为看重这些诗,并且认为杜甫写得还不够多:“然撮其《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十首”(《与元九书》)白居易的《新乐府》、《秦中吟》,显然是对杜甫“即事名篇”之作的发扬光大,数量上并不输于杜甫那么,质量上呢?拿白居易的《卖炭翁》、《新丰折臂翁》同杜甫的《兵车行》,《石壕吏》等诗相比,如果我们掩上作者的姓名,悬置杜甫的“伟大”,不考虑时代背景等等,纯粹进行一种文本的比较,恐怕面对这些同样令人耳熟能详之作,区分质量高下是很困难的像 现代 ——比如说在一些常见的文学史教材中,比较出杜甫的“现实主义艺术手法”比白居易的更高明,往往是事先认定杜甫伟大的追认说明,并非真正文本上的诗艺高低。

      因为,根本就没有绝对好的“手法”,再好的“手法”也不能保证写出哪怕是像样之作我们当然知道,杜甫的“伟大”地位是在北宋中期才真正奠定,现在我们谈得是晚唐的杜甫,把“伟大”暂时悬置是有理由的  也就是说,单纯从文本上看,白居易的《新乐府》、《秦中吟》是有可能取代杜甫“即事名篇”之作而易当时的名气,有迹象显示在老杜之上 转贴于   尽管从中唐开始,杜甫已获得很高名声,如韩愈《调张籍》曾宣称的:“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但从中唐至晚唐乃至北宋初年这一段时间,我们甚至可以说杜甫又渐渐被人淡忘了,因为在此期间的 文献 材料上很难找到杜甫的名字对于白居易,则至少可举三点以说明其名声很大其一是元白诗派的形成,这当然意味着白居易受到了其他诗人的追捧其二,白诗的广泛流行,不局限于文人圈子《与元九书》中白氏就自云:“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师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其三,直至北宋初年,学白仍是诗坛一大流派  从中唐到晚唐,白居易的名声很大,并且“以韵语纪时事”之作并不输于(至少不明显输于)杜甫,但偏偏是杜甫最终享有“诗史”称号,最简单也是最合理的解释:杜甫生在“安史之乱”的时代。

        这是富有意味的,我们太习惯于“时代造就杜甫”之类的说法而往往放过这个意味:安史之乱是史,白居易身处的“和平时代”不是史——不是“诗史”所。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