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育的成就与展望_1.docx

6页
  • 卖家[上传人]:I***
  • 文档编号:209784737
  • 上传时间:2021-11-11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9.11KB
  • / 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改革开放以来法学教育的成就与展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事业始终坚持党的坚强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杰出人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改革开放的四十年,是我国法学教育从恢复到快速发展,再到走向繁荣的四十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从初步探索到逐渐形成的四十年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际,回顾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系统总结其成就及经验,探索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方向,对新时代进一步提升我国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加快推进法学教育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意义中国法学教育四十年来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侧面和缩影党和国家每一项关于法治的重大决定都会促使法学教育发生一次跃迁时至今日,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它在总体的连续性下呈现出阶段性特征1.恢复和重建时期:1978年—1992年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与国家法治建设进程始终息息相关文革”中,受到“左”的思潮影响,政法院校和大部分高校的法学院系都被关停,仅有北京大学、吉林大学等极少数学校还保留有法律系。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法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从而为在“文革”中受到重大影响的法学教育事业奠定了复兴的基础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各界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开始迅速增加,法学教育也得以恢复和重建自1977年、1978年开始,我国的法学教育真正开始重建,并迅速走上了快车道据统计,至1992年,全国有63所大学设有法律系(院);与此同时,该年度,普通高校本科、普通高校专科、成人教育本科、成人教育专科的政法专业学生在校生人数分别达到3980、20710、4079、73554人可以说,到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但在这一阶段,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法学教育的层次却不高从前述1992年的在校生数据来看,相较于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占据绝对优势;而相较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比重更大而且,彼时统一的司法资格(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尚未建立,进入法律行业的门槛很低,大量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实际上并未经过系统的法学教育,而是在行业内的培训机构接受的相关培训。

      2.迅速发展时期:1992年—2012年1992年是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时间节点,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讲话,进一步坚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指明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正式确立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以法律的手段来保护产权、执行契约并界定政府监管市场的权力和程序因此,当市场经济全面发展以后,必然催生相应的法律服务需求,进而推动相应的法律人才需求对此,一个明显的例证是,90年代以来,法学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范围日渐多元化,除了传统国家机关(包括司法机关)外,进入公司、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行业的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多由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广阔而肥沃的土壤,中国法学教育进入了迅速发展时期在培养单位的数量上,全国各大院校都开始大力兴办法学教育,法学院系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到2011年,全国已有法学院校580多所,最多时达到600多所在法学学科招生人数上,这一时期也不断扩张,尤其是在1999年高校扩招以后,法学专业的就读学生数量增加极为迅速。

      在数量扩张的同时,这一时期,我国法学教育的内在结构也不断优化、升级:其一,从功能定位而言,一些顶尖法学院校开始从教学型院校转向教学与研究并重的院校,除了保持教书育人的核心功能而外,通过学术研究服务文化传承、政策制定的功能不断强化其二,从体制机制而言,不少学校通过改系为院,形成了机制更加完善、功能更为多样、容纳能力更为强大的组织形式其三,在课程设计方面,伴随法学内部专业分工的发展,课程也日渐体系化、精细化,而且,在培养方式上,出现了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分野,法学教育的类型不断完善其四,法学教育对外合作交流也不断增加,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伴随中国全面加入全球化过程,嵌入全球分工体系,无论是我国学生学习主要贸易伙伴法律制度和国际通行贸易规则的需求,还是外国学生学习我国法律制度的需求,都开始快速释放与此同时,蓬勃的法治实践和不断向世界开放的经济,也给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2002年开始,国家统一组织司法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虽然当时尚未要求经过系统的法学教育是报考的前提条件,但是,由于该考试的系统性强、难度大,未经过系统法学教育的考生通过难度很大。

      因此,这一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之间的关系,提升了法学教育在整个国家法治实践中的地位3.全面提升时期:2012年—至今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部分法治建设的新局面意味着法学教育的再次革新,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进入了新时代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强调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要求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这标志着法学教育思路和理念的更新2018年9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再次发布《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并要求法学教育主动适应国家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这一时期,法学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更加完善,核心课程教材全部纳入“马工程”计划,其中由中宣部组织编写的《法理学》《宪法学》教材经过多年使用目前已经进入修订程序,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其他核心课程教材已经陆续通过或即将通过审定并交付使用。

      法学教育类型逐渐形成了明确划分,法学博士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在职博士在逐渐减少总体来看,这一时期的中国法学教育进入全面提升期,并表现出两个突出特点:其一,法学教育被置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被重新定位这意味着法学教育不仅仅是高等教育体系内的事情,而是需要教育部门和法治实践部门协同推进的事业,正是在这一定位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开始增加,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逐渐破除,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其二,法学教育的自主性发展道路被进一步强调改革开放初期,市场化的改革不断推进,但很多领域存在法律制度空白,因此,我国法治建设有过一段相对偏重于学习和借鉴西方法律制度和理论的追仿过程相应的,法学教育也受到了这一过程的影响但是,一个国家的法治和法学教育最终需要立足本国的基体,从自身条件和情况出发来寻求自主性的发展道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实际上,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国情下,我们的社会对于法治、秩序的理解,对于平等、现代化等价值的追求,都会使得我们的法治体系呈现出不同于西方的特征,而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回应、阐释这些特征。

      正是在这种新的思想指导下,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基于中国国情、中国问题探索、构建属于中国的法学概念体系、话语体系、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仍然需要面向世界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但这种学习借鉴已经是一种从中国出发、以中国为目的的一种自主性发展过程中国法学教育四十年来取得的成就四十年来,中国法学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培养了大批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优秀人才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经历了三大历史阶段,实现了三次历史性飞跃,显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鲜明特征和规律在这一过程中,法治建设的每一次历史性飞跃都对人才提出了更加全面和更高层次的要求,法学教育在回应这种要求的同时不断发展成熟,在人才培养上从“被动供给”逐渐转向“主动培养”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法学教育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输送了大量人才,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的法律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地毕业于法学院校,接受过系统和良好的法学教育训练,中国法律职业的“共同体”正在逐渐形成2.初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法学教育工作者同心协力,将我国法学教育事业推向了新的层次。

      可以说,经过四十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中国法学教育模式以本科教育为起点和基础,强调和贯彻“以本为本”,通过设定若干“主干课”确保本科生能够夯实法学基本理论功底;同时辅之以通识课程、人文课程、实践课程等提升本科生的综合素养,确保学生德法兼修在研究生教育上,实行多元化教育模式,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实施专业型学术人才和职业教育并行的培养路径,提倡培养复合型、创新型、实践型、国际化法律人才,鼓励各高校结合自身特点推进特色办学从整体来看,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已经初步形成并逐渐得到承认,在世界范围内与法学教育的美国模式、欧洲模式渐成呈三足鼎立态势 -全文完-。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