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撤回问题.doc

1页
  • 卖家[上传人]:飞***
  • 文档编号:7418560
  • 上传时间:2017-10-08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24KB
  • / 1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找法网,中国最大的法律咨询中心找律师,找法律,上找法网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找法网 电子合同效力】 日期:09-11-27     意思表示的撤回 ,是指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前与之到达对方的同时,表意人又向对方发出通知以否认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为在合同法中,意思表示的撤回包括要约的撤回和承诺的撤回两大法系对要约和承诺的撤回均是认可的,但意思表示撤回的条件因各国法律的分歧而有所不同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要约我国《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所以,在一般要约中,要约人可以在要约生效以前随意撤回其要约,而且对此撤回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我国《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所以,承诺人亦可在承诺生效之前随意撤回其承诺,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对于电子合同的订立而言,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或者承诺人在发出承诺后,通常是不可能撤回的因为网络文件的传输速度很快,要约或承诺一旦发出,就可以立即进入收件人的计算机系统,发出和收到的时间仅相差几秒所以,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要约和承诺一般是不能撤回的要约和承诺的撤回只能适用于其他非直接对话的订约方式 南京律师 青岛律师 成都律师。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