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重吊装作业的一般规定(通用版).docx
20页起重吊装作业的一般规定(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state managementstate management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平安管理)位:名:期:编号:AQ-SN-0521建筑平安 I Building Safety建筑平安检测;滑车组两滑车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滑轮直径的5倍;滑车贴 地面使用时要防止泥砂进入滑轮槽内;滑车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得 使用:a. 滑车上有裂纹或永久变形;滑轮槽面磨损深度到达3毫米;b. 滑轮槽壁磨损到达原壁厚的20%;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到达原厚度的10%;c. 吊钩扭曲变形到达10° ;轮轴磨损到达轴径的2%;d. 轴套磨损到达壁厚的10%4. 3.8吊钩上的防止脱钩装置应齐全完好,吊钩有缺陷时不得补 焊4. 3.9绳卡应无裂纹及外表创伤,螺母可用手自由拧入,但不得 松动4. 3. 10卸扣外表应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等缺陷;卸 扣不得补焊;卸扣螺杆旋入时,应顺利自如,螺纹必须全部拧入螺建筑平安 I 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口内。
4. 3.11卷扬机是起重作业中用于重物起落的常用机具,使用前 和使用过程中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平安 可靠:&.卷扬机应固定牢固,受力时不得向横向偏移;转动部件应润 滑良好、制动可靠;电气设备和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接零)保护 可靠;b. 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线成直角;卷筒与第 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不得小于15米;卷 筒内的钢丝绳最外一层应低于卷筒两端凸缘高度一个绳径;c.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绳端固定牢靠,工作时卷筒上 的钢丝绳不得少于5圈;卷扬机的电动机旋转方向应与操作盘标识一致;d. 卷扬机外露传动局部,必须有防护罩,运转中不得撤除;e. 卷扬机操作人员、吊装指挥人员和拖、吊的重物三者之间, 视线不得受阻,如有障碍物,应增设中转指挥点;建筑平安 I 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f. 卷扬机的电动机、变阻器的温度一经发现超过规定值时,应 立即停车查找原因;卷扬机制动器打滑失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修理或调整4. 3. 12临时吊耳须经吊耳焊工、检验员检查合格,并在签字认 可(在吊耳附近用记号笔签字),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4. 4吊装作业4. 4. 1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的平安帽上有显 著的识别标识,标识样式如附件一4. 4. 2在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应尽量选用相 同机种和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明确吊装总指挥和 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吊装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 行应保持同步,每台起重机械的载荷不宜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75%4. 4.3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 不小于支撑板面积3倍的道木或钢基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4. 4.4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假设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建筑平安 I 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 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4. 4. 5如需吊运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 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过500毫米,对于较长物件 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4. 4. 6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 面200〜500毫米,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 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对于 易摆动的物件,应拴溜绳控制。
4. 4.7利用工件本身的部件(如管口、人孔等)作为吊装受力点 时,吊装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对工件及零部件的强度进行核算,并采 取必要的保护措施4. 4. 8未设吊耳的工件用捆扎法或其他兜系的方法捆绑时,捆绑 处所垫防滑垫块要坚硬结实,并有足够的强度和摩擦力4. 4. 9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它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 物品或埋置物体建筑平安 I 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4. 4. 10进行大型吊装作业前应逐级组织作业前的平安技术检 查:4. 4. 10. 1班组自检,主要内容应包括:a. 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 零部件的平安技术状况;b. 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 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c. 检查吊具与吊索选择是否适当,质量和使用是否符合平安技 术要求;d. 检查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无 关人员进入的平安警戒区域并派人看护;e. 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点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 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他障碍物4. 4. 10. 2施工部门复检:吊装准备工作完成后,在班组自查整 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检。
4. 4. 10. 3联合检查:在自检、复检合格后由工程组组织联合检建筑平安 I 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查;必要时,应会同相关方组织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a. 吊装技术方案及吊装平安技术措施;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见证的资料;b. 设备基础地脚螺拴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吊装承载地基的处理是否满足技术方案中的地耐力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平整;c. 机具、隐蔽工程(如地锚、桅杆地基等)吊装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d. 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用电和天气预报情况;e. 施工机具维修使用情况;施工人员的分工、指挥人员指挥的资质和熟练程度;f. 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等4. 4. 10. 4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施工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建筑平安 I 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4. 4. 10. 5工程组或平安环保部负责对起重作业及相应级别的检 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认4. 4.11吊装作业中,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 应及时与吊装技术负责人协商解决起重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a. 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及时纠正吊装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b.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 况,发现问题应先将构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 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c. 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者报告, 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d. 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 全;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 4. 12吊装作业中,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建筑平安 I 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规定:a. 必须按指挥人员(或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 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管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b. 在制动器、平安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 损伤到达报废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应停止进行起重操作;c.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应 远离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 持足够的平安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在停电后进行吊装作业;d. 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 中;e.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严禁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禁止 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f.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 停车4. 4. 13吊装作业中,司索人员(起重工)应遵守以下规定:建筑平安 | 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a.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和吊装方案要求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 并保证正确使用;b. 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捆 绑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由一人负 责指挥;c.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 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 机运行轨道上;d.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 散的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e. 不得绑挂和起吊不明重量或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 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f.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平安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可采 用拉绳或撑竿等辅助就位。
建筑平安4. 14吊装作业完毕,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a. 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 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必须将总电源开关切断;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锚定住;b.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 护;对到达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c.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 消除的故障;d. 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 锁4. 其他假设在码头使用浮吊进行大件吊装作业,那么应先编制好方案,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需报海事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5. 记录6. 1作业许可申请单建筑平安起重吊装作业的一般规定(通用版)说明:平安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 平安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平安管理是一 种动态管理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 适)1. 范围1.1为了加强工程工程在施工阶段的起重作业平安管理,减少和 防止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1. 2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程工程施工生产范围内的起重作业 管理。
2. 引用文件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67-85《起重机械平安规程》;起重作业的定义及分级3. 1本规定所指的起重作业系指在工程工程施工中利用起重机 械进行重物起落和转移等作业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6. 2起重吊装作业检查表XXX图文设计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建筑平安 I 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2起重作业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大型:50吨以上;中型:25吨至50吨;小型:25吨以下3. 起重作业的管理1 一般规定3. 1. 1大中型设备、构件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应编制吊 装方案和吊装平安技术措施,经施工与平安环保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实施中未经审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原方案和措施3.1. 2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吊装技术交底,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 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平安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起重指挥人员(信号工)、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平安 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建筑平安 I Building Safety 建筑平安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操作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吊装前,应了解气象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