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制度(12篇).docx
38页变更制度(推荐12篇) 变更制度 第1篇 为规范工程建设签证和设计变更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障现场签证真实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签证原则 工程建设应严格对照工程量清单按图施工,对图纸缺陷、清单缺项漏项和隐蔽工程,确须办理签证或进行设计变更的,应遵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程序到位的原则 二、工程签证范围 1、用于工程建设非合同承包范围(清单范围)的项目,及应公司要求代建代办的零星工程费用 2、非乙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已施工工程的返工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3、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项目 三、工程签证内容 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和事件的简要情况 2、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参考价) 3、证明签证事项的影像资料、测绘报告等图文资料 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单位印章 四、签证价款的计算方法 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的价款按以下原则计价: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招标清单中没有的增加项目,套定额计价计费后,按中标下浮系数下浮计算。
4、定额内没有项目,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不另下浮 五、签证程序 (一)一般程序 1、事前报告经施工单位提出事项申请和工程预算,经甲方代表报分管项目副经理审核、投资经营部审核预算,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2、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工程师、现场代表、预算人员共同到现场签证做好原始记录 3、公司会审公司每月5日召开一次工程签证会审会,对上月发生的工程签证单进行会审,确认签证事件及价款 4、审计审核对设计变更项目和清单外新增项目,经由施工单位提交预算、投资经营部审核后,送县审计局审核确认 5、签订协议对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减较大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招标清单中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确认,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二)特殊程序 对时间紧、任务重的紧急任务,经分管项目副经理提出、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可先行组织实施、后补办签证手续现场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签证事件完成的3日内按一般程序办理签证手续逾期不办 六、工作要求 1、现场代表、预算人员和监理单位办理签证应及时、准确、真实。
2、现场签证一事一签,不得分解签证,严禁回忆签证隐蔽工程施工时,现场代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如实做好记录和现场签证 3、所有签证事项由施工单位据实做好影像资料的编写和提供,应有图文资料而没有的,不可办理签证 4、现场代表应按工程项目建立现场签证台帐,并归档保存 5、《工程签证单》一式5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工程部、投资经营部各1份 6、现场签证错误或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变更制度 第2篇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稳定和提高工厂产品质量、严格工艺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内容及要求 2.1总则 严格工艺纪律是加强工艺管理重要内容,是建立工厂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搞好安全生产、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的可靠保证工厂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2.2工艺纪律管理内容 2.2.1企业领导及职能部门的工艺纪律 2.2.1.1企业要有健全、统一、有效的工艺管理体系和完整、有效的工艺管理标准及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2.2.1.2工艺文件必须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2.2.1.3生产安排必须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并做到均衡生产 2.2.1.4凡投入生产的材料、毛坯和外购件、外协件必须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2.2.1.5设备必须确保正常运转、安全、可靠 2.2.1.6所有工艺装备必须按工艺要求设置,并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及工艺装备应坚持周期检定,并保证量值准确、统一,工艺装备完好 2.2.1.7要有专业培训规定,做到工人初次上岗要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做到定人、定工种 2.2.2生产现场工艺纪律 2.2.2.1车间技术质量负责应组织职工进行工艺规程和车间工艺纪律的学习,车间领导应对工艺纪律贯彻执行负责 2.2.2.2操作者要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生产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对有关时间、温度、压力、真空度二电流、电压、材料、配方等工艺参数,除严格按规定执行外,还应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2.2.2.3精密、大型、稀有设备的操作者和焊工、锅炉工、电工及质量检测人员等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操作 2.2.4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必须经验证、鉴定合格后纳入工艺文件方可正式使用。
2.3工艺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3.1工厂必须建立健全的工艺纪律监督体系,是加强工艺纪律检查确保不断提高工艺文件质量和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2.3.2全厂性的工艺纪律应由分管副厂长委托技术科组织质检科、供应部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应由质检科负责日常监督,技术科进行抽查,车间领导负责进行日常检查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3.3工艺纪律主要考核内容: a.工艺管理机构、职能落实和人员配备; b.工艺管理制度是否完备; c.技术文件的准确率,完整率与统一率; d.工艺文件的贯彻率; e.设备完好率; f.工艺装备的完好率; g.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 h.生产的均衡率; i.定人、定机、定工种的符合率; j.定置管理的定置率和文明生产情况 2.3.4检查与考核 2.3.4.1全厂性工艺纪律大检查每半年一次 2.3.4.2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由质检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各车间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日常执行情况的检查(有记录),技术科对各车间上报反馈表进行抽查核对签字,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2.3.4.3技术科负责按月对照车间工艺纪律对车间进行抽查,每月至少2次 2.3.4.4各车间工艺纪律月度考核由技术科负责 变更制度 第3篇 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各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 2.1.小型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2.2.普通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削弱部件强度(性能),不影响部件的质量和工艺,不影响生产运行和经济性,一次变更工程费用在1万元~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设计变更 2.3.重大变更: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一次变更经济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 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3.1.在工程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事项,由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向工程监理提出; 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直接向监理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部事先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按3.1.条执行。
3.3.设计下达的小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4.设计下达的普通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5.设计下达的重大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当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6.小型和普通设计变更可按签证后的电子邮件或件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收到原件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单及有关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工程、质量、物资、计划经营) 5、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反馈单的形式形成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6、凡有关变更的文件资料,如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均应交资料员妥善完整保管,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变更制度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是指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执行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三章变更范围 第九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的改变; (十四)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五)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六)运输路线的改变; (十七)装置布局改变; (十八)产品质量改变; (十九)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二十)其他。
第十条所有的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微小变更和工艺设备变更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