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营合同所有制-10页.pdf
10页联营合同(所有制)甲、乙两边本着互利互惠、一起进展的原那么,通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彼此协商,决定联合出资成立_公司,特订立本合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合营两边甲方全称: _ 法人地址: _ 法定代表人: _ 乙方全称: _ 法人地址: _ 法定代表人: _ 第二条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联营宗旨: _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生产(经营)范围:_第三条联营企业名称、地址、隶属、性质联营企业名称: _市(县) _公司(企业)地址: _ 隶属: _ 性质: _(所有制)联营第四条联营公司是紧密型的有限责任经济实体,两边一起投资,一起经营,一起治理,依照独立核算、自大盈亏的原那么,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联营公司在_省 _市工商行政治理局记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第五条联营公司要紧经营_业务第二章投资第六条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1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2甲方投资 _元,占投资总额_甲方以以下作为投资:a 现金: _元;b 厂房:_元;折旧率为每一年_;c机 械 设 备 : _ 元 折 旧 率 为 每 一 年_;d 土地征用补偿费:_元;e 专利权: _元;f 商标权: _元;g 技术功效: _元;3乙方投资 _元,占投资总额_。
乙方以以下作为投资:_4投资缴付日期:_年_月_日第七条联营公司独立核算,自大盈亏,由它负责统一核算盈亏,并向联营各方分派利润第八条联营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将投资转让第三人,如确需转让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另一方在一样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第九条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退出联营,如有特殊情形需要退出,需经董事会批准第三章董事会第 十 条联 营 各 方 董 事 会 成 员 由 各 方 委 派 , 共_人组成,其中甲方_人,乙方 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协商推选组成,董事会每届任期 _年,能够连任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任期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更,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代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第十二条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能够兼任公司的领导、副领导或其他职务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治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第十四条董事会是联营公司最高权利机关,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久远进展规模;2审查经营打算、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形;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吸收、辞退;4审改技术改造方法,决定处置重大事故的方案;5听取领导的工作汇报;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7决定领导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123 8确信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劳动治理第十五条联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领导负责制,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对外代表联营公司,对内统一领导本公司的经营治理工作第十六条联营公司设领导1 人, 副领导 _人领导、副领导依照联营各方推荐,由董事会审定录用第 十 七 条联 营 公 司 下 设 _个 职 能 科 室 和_,其负责人由领导录用第十八条联营公司设定员_人,其中干部_人,工人 _人第十九条联营公司执行公司所在地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第五章利润分派与风险承担第二十条联营公司按各方出资比例分派利润,联营公司运营后,各方如志愿增加投资,经董事会同意后,从头计算投资比例第二十一条在分派利润前,联营公司提取各项基金的项目和数额,由董事会决定第二十二条联营公司每一年分派利润一次,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后两个月内,由董事会决定分派方案后,向各方分派利润款项第二十三条联营公司以自己的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联营各方对联营公司的债务,亏损不承担责任,发生亏损时,各方以投入的投资额为限,按投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第六章联营各方分工、责任第二十四条两边责任甲方负责:1按时投入机械设备2委派联营公司人员乙方负责:1负责办理用地、用电、等审批手续2负责办理各方联营公司人员在筹建期间食宿,工作条件。
3负责办理各项报批,领取营业执照,记录注册,申请减免税,及各方联营人员长住、暂住证4负责为本公司的业务洽谈_5负责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自动售货机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第七章税务保险第二十五条联营公司遵守国家税法和地址税收政策的规定并依照规定享有减免税等优惠待遇,申请有关税务机关办理第二十六条联营公司的财产(指_) ,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_分公司投保第八章财务、会计、审计第二十七条联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_会计制度,并执行地址有关具体规定第二十八条联营公司会计记帐方式采取:1权责发生制度2借贷记帐法第二十九条联营公司按月、季、年按期向联营各方及董事会报送会计报表第三十条联营公司同意本地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同时同意经营各方内部审计第九章联营期限第 三 十 一 条自 _ 起 计 算 , 合 作 期 限 为_年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合作,需在期满半年前提出书面要求,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可延长联营合作期限第三十二条在联营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退出联营,确因特殊缘故,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合作的,经董事会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合作关系第十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第三十三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违约:1不按合同约定出资;2半途退出联营;3以各类方式妨碍联营。
第三十四条任何一方违约时,应承担以下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2向其他各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3补偿给其它各方造成的损失,损失额的计算方式为:_;4_第三十五条因本合同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两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 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章财产处置第三十六条合作终止时,应依法组成财产清算小组,清理财产与各项债权债务关系,除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终止除外,可由董事会组织财产清算小组第三十七条清算财产,并扣除各方债权债务相抵后净值,应按各方投资比例分派第十二章附那么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联营各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本地人民政府批准之日生效第三十九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一样法律效劳第四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代表(签字):_ 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 _ 年_月_日签定地址: _ 签定地址: _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