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TO国民待遇原则事例课件.ppt
10页国民待遇原则姓名:张雪丹学号:22092089班级:会计09-4班7/31/20241国民待遇原则•(一)含义•(二)由来•(三)适用范围•(四)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五)具体案例7/31/20242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 National Treatment ,NT)(一)含义: 1.指WTO成员保证其给予其他WTO成员的产品、服务和国民的待遇不低于其给予本国产品、服务和国民的待遇 2.与最惠国待遇的区别:内外平等(而非外外平等)7/31/20243中国对于外资的超国民待遇7/31/20244•(二)由来1.最早可溯及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2.1804年《法国民法典》首次规定了外国人在法国境内享有国民待遇;3.不同国家对国民待遇适用的程度不同7/31/20245•(三)适用范围1. GATT中的国民待遇原则(第3条第2款、4款)(1)国内税收及其他各项费用;(2)进口商品的混合或加工;(3)进口商品流通的各环节;(4)应遵守的国内规章等2.《服务贸易总协定》见该协定第17条“国民待遇”第1款3.《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MS)见该协定第2条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国民待遇原则是在《巴黎公约》中首先规定的,在TRIPS中它再次得以确认 7/31/20246•(四)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1.一般例外:成员可为维护公共道德和保障人民或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对进口产品实施有别于本国产品的待遇。
2.货物贸易例外:政府采购、只给予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的补贴、有关外国电影片放映数量的规定 3.服务贸易例外:国民待遇作为成员经谈判而承担的具体义务,而不是必须遵守的一般普遍义务7/31/202474.知识产权例外:有关知识产权的其他国际公约中的国民待遇原则例外的规定均构成该协议的例外;5.投资措施中的例外:不仅所有例外规定都适用于该协议的各项规定,而且允许发展中国家成员可以暂时背离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和数量限制规定,允许发展中国家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背离该原则的期限分别为5年和7年7/31/20248NT案例分析:韩国酒税案•【案由】•根据韩国酒税法,韩国对国内烧酒征收35%的税,而其他进口蒸馏酒(威士忌、伏特加、郎姆酒等)的税率是100%欧共体和美国认为韩国违背GATT1947的第三条第2款,即国内税的国民待遇条款本案的关键是确定威士忌、伏特加等蒸馏酒和韩国的传统烧酒是否是相同产品因为根据GATT第3条2款,只有在对相同产品征税高于国内产品的情况下才可以援引此款如果不是相同产品,征收不同的税是理所当然的7/31/20249•在准备中,日本向韩国建议:既然此案涉及的是酒类,专家本身应是饮酒者,那么他就可以品尝出威士忌和烧酒的区别。
另外,韩国认为,为了证明烧酒和威士忌等不是相同产品,可以从价格差价上入手威士忌比烧酒要贵12倍按照反垄断法的一般规则,存在如此巨大价格差距的两种产品是不构成竞争性和替代性的(进而不是相同产品)•【裁决】 很遗憾,这个案子最终结果是韩国败诉但韩国在此案中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为本国以后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提供了帮助 7/31/202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