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样和检样处理规程 蛋与蛋制品.pdf
2页GB 4789.1920 xx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采样和检样处理规程 蛋与蛋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蛋与蛋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蛋与蛋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 2 设备和材料 2.1 采样工具 鲜蛋类:抽样管或勺;冻蛋品类:带 25 406 mm 钻头的电钻(高速)或用手摇钻、锤子和 钢条(305 51 6 mm)或其它开罐工具,汤匙、斧或凿;干燥蛋品类:长度可达取样容器底部 的谷粒取样器 2.2 样品容器 样品容器的材料(如玻璃、不锈钢、塑料等)和结构应能充分保证样品的原有状态容器 和盖子应清洁、无菌、干燥样品容器应有足够的体积,使样品可在检验前充分混匀样品容 器包括采样袋、采样管、采样瓶等 2.3 其他用品 包括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 3 采样 3.1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按 GB 4789.1 的规定执行 采样件数 n 应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执行,每件样品的采样量不小于 5 倍或以上检验 单位的样品,或根据检验目的确定以下规定了 1 件食品样品的采样要求 3.2 有特殊要求品类的采样 3.2.1 冰蛋品类 用灭菌斧或凿剥去顶层冰蛋,从容器顶部至底部钻取三个样心:第一个在中心,第二个在 中心与边缘之间,第三个在容器边缘附近。
用灭菌勺将钻屑放在盛样品容器内 3.2.2 干蛋品类 对于小包装,取整包或数小包作为样品,如系箱装或桶装,用无菌勺或其它灭菌器具,除 去上层蛋粉,以灭菌取样器取三个或三个以上样心,随即用灭菌勺或其它合适的器具,以无菌 操作将样心移至盛样器内 4 样品的储存和运输 GB 4789.1920 xx 3 按照 GB 4789.1 的规定执行 5 检样的处理 本标准中蛋与蛋制品的分类是基于不同样品微生物采样方法和检样处理的特点,故仅适用 于以微生物检验为目的的检样处理 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应尽快对样品进行检验,不同品类的检样要求如下 5.1 蛋壳/蛋壳淋洗液 选取蛋壳完整的样品,用一定小容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方法中规定的)淋洗蛋壳 35 次, 淋洗时要旋转收集后淋洗液,即为待测原始悬液 5.2 鲜蛋类(鲜蛋、洁蛋、营养强化蛋等) 去除鲜蛋壳上污物,将鲜蛋在流水下洗净,待干后用 75%酒精棉消毒蛋壳,然后根据检验 要求打开蛋壳取出蛋白、蛋黄或全蛋液,放入带有玻璃珠的灭菌瓶内,充分摇匀待检 针对鲜蛋白样品,检验时初始液推荐使用方法为 1:40 稀释,这样可以稀释蛋白中溶菌酶的 抑制作用 5.3 冰蛋制品(冰全蛋、冰蛋黄、冰蛋白) 为了防止蛋样中微生物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尽可能地使蛋样在低温下尽快融化(一般控制 在 45 以内,时间不超过 15 min,或 22 ,时间不超过 12 h) ,频繁地旋转振荡盛样品的 容器,有助于冰蛋样融化。
也可以直接称取样品放入温度为室温的稀释液中,这样也有助于样 品的化冻 5.4 干蛋制品(全蛋粉、蛋黄粉、蛋白粉、干蛋片等) 称取样品放入带有玻璃珠的灭菌瓶内, 按比例加入稀释液充分摇匀待检; 检验时蛋白片 (粉) 样品推荐初始液使用方法为 1:40 稀释 5.5 再制蛋(咸蛋、咸蛋黄、皮蛋、醉蛋、糟蛋、卤蛋、茶叶蛋、煎蛋、煮熟蛋等) 无菌去除外包装和外壳,取可食部分;如为腌制的蛋品类,初始液可以使用灭菌水,避免 高浓度盐的影响 5.6 要求进行商业无菌检验的蛋与蛋制品 按照 GB 4789.26 进行 6 检验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微生物项目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