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一(共2页).docx
2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合格,如实记录出厂 食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国家质检总局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 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三、职责 1、品控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四、工作程序 1、食品出厂前按照企业标准自行对我厂生产的食品进行批批 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批批 检验 2、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 致 我厂自行进行出厂检验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备必备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和校 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 (2)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 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检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成都康乐汇食品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4)、每年必须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项检验,并 与制定检验机构进行一次对比检验,同时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3、 我厂建立和保存食品出厂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 号、执行标准、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 报告编号、检验时间、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 4、如产品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处理 5、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 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6、我厂按规定保存食品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应与出厂 检验样品数量等量,食品留存样品保质期限为保质期满后一个月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专心---专注---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