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金类型不同个税计征有别..doc
3页奖金类型不同个税计征有别任职受雇的单位对职工发放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奖金” ,是个人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按照目前相关的政策规定,不 同形式的奖金,其计税方法不一样,产生的税负也不一样那么,对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应 注意哪些问题呢?,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不政策差异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取得的不同类型的“奖金” 一样1、 对每月随工资发放的奖金(通常称为“基本奖金” )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按 月计征个人所得税2、 对数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简称“数月奖金” ),应在发放当月单独作为计税基数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国内人士和外籍人员适用这一规定的形式不一样, 中方人员取得一次性奖金(假如为800元),当月的工资(假设为 1000元)如果不足费用扣除标准(如福建省扣费 标准为1100元),其差额部分(1000- 1100 =- 100)可从一次性取得的奖金中先行补足后, 剩余部分(800- 100 = 700)再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取得的一次性数月奖金,不 考虑其当月工资薪金是否达到纳税标准, 对达不到标准的不享受补差的优惠, 而直接以一次性奖金为基数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实行“双薪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取得的年终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简称“双薪制奖金”),实际就是单位年终对职工考核后给予的奖励,纯粹是一种年终奖的概念,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办法与上述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一样4、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年终考核后取得的年度经营奖励收入(简称“年薪制奖金”),应与月份预发的工资合并,再按全年 12个月平均后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5、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在招聘人才时给予的房屋、 车辆等实物奖励(简称“实金额按外聘人员所承诺的服务年限 (但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摊为月份收入后并入 工资薪金中计算个人所得税6、公司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招聘人才时给予的认购股票权证,待个人实现认购股票后所得到的与股票实际价值的差价收入, 实际是任职受雇单位给个人的物质奖励 (简称“股权奖 金”),是其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由于这些收 入一般价值过大,所以政策允许在具体计税时, 将这部分差价收入在最长不超过 6个月的时 间里平均摊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同类型奖金的认定方法1、对于基本奖金,随工资发放,在工资单中注明,一般每月数额不变且不大。
人事制度相对健全的单位,基本奖金一般是事先定明或在合同中明确记载的 对实行计件工资制并规定每月完成一定量就可以发放奖金的企业, 其按每月实际完成的量计发的奖金属于基本奖金的概念2、对于数月奖金,从概念上讲,“数月”属二个月以上,只要发放的奖金属于超过二个 月的,均可认定为数月奖金如何发放一般情况下事先都在文件规定或临时会议纪要中明确 在具体操作上,一是应当了解会计的原始凭证记录, 如会议纪要中明确发放季度奖或半年奖或年度奖及不同人员的不同数额等; 二是除季度奖、半年奖和年度奖三类特殊奖金外, 数月奖金一般不得重复,如三月发 1-2月奖金,四月发1-3月奖金,五月发1-4月奖金等,这是明显的分解收入, 对此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合并其收入 三是同一笔奖金分月发放的应当合并申报计税,包括不同月份发放奖金的会计原始凭证如果相同,则说明其属同一笔奖金, 也应当合并计税最近,某报刊登的有关年终奖发放及节税的税收筹划文章称, 年终奖金的节税方法之一是将其分三个月发放 笔者认为,这是对数月奖金计税方法的误解 关键是数月奖金的发放形式必须是有权决定的部门做出的,实际也是对税法有关“次”收入的理解, 与分几个月发放无关。
3、对于双薪制奖金,目前基本上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和规范的国有企业中试行,发放 时均有文件依据,凭文件确认即可4、对于年薪制奖金,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决定年薪制的方法不同,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决策者事先的决定文件和年薪计发办法来确定是否应享用年薪制的计税办法, 对临时或事后决定如2004年末或2005年初决定对企业经营者 2004年度的生产经营实行年薪制制度的, 不应当做为享受年薪制优惠计税办法的依据5、对于实物奖金,这类奖金多发生在手中拥有一定技术、 或具有某方面专长的人身上,能得到这类奖金的人,应聘时与用人单位一定有签定合同, 企业在账上对此事项的记录也是相当明确的在实际操作中,实物奖金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用人单位购房、 购车等后送给应聘者采用此种办法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可以套用实物奖金的计税办法 另一种是应聘者自己去购房、购车,单位则在合同规定的金额内予以补助 而补助也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直接补助个人,这种形式下,个人所得税计算是否可以套用实物奖金的计税办法?主要问题 是如何确认,一般情况下,确认难度较大、漏洞也较大, 只能按单位给予的一次性奖金办法来计税;另一种形式是汇款到销售单位(如购房的汇到售房单位或个人等) ,这种形式下,一般确认难度不大,可以套用实物奖金计税办法。
6、对于股权奖金,多发生在技术含量较高的单位,如单位聘用网络人才等这种聘用,合同记载齐全,涉及金额较大,兑现记录明确,因此确认没有难度但对母公司在境外、股权奖励具体操作也在境外的单位, 由于保密性较强,则主要依靠个人主动申报, 或通过税收 协定的情报交换、境内公司涉及境外业务需要境外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而披露等途径获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