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doc
4页最新精神损失费补偿原则 核心内容:对受害人来说,精神损害表目前精神痛苦或者精神利益损失受害人可以规定侵权人补偿精神损失费什么是精神损失费?按照国内法律规定,如何计算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原则是多少?如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简介精神损失费补偿原则有关知识 精神损失费是什么 精神损失费即受害人依法律之规定,就无形损害祈求金钱救济的制度应注意的是,对精神损害金钱救济是必要的,但只有在金钱补偿对于受害人受到侵害的精神和心理状况恢复正常的确有必要时,才应当考虑金钱补偿,在任何具有精神损害的损害后果的案件中,侵权人一方面应当承当的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责任不能起到救济作用的状况下,才承当补偿损失的责任 精神损失费补偿原则如何拟定 (一)损害补偿数额的拟定原则 1、补充合用原则此相称于“精神安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一方面应合用非金钱补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补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足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状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补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安慰和补偿 2、公平合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合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补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补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可以由于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状况出发,给受害人合适的补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
3、合适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补偿合用金钱进行补偿的,对其补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重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也许浮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补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 4、过错相抵原则根据《最高法院有关拟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补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成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限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补偿责任这一条就明确了过错相抵原则在精神损害补偿中的合用过错相抵原则是民事责任承当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精神损害补偿中运用该原则与民法自己责任的理念保持始终,如果受害人对于自己的精神损害存在过错,那么由侵权人承当所有的责任与该理念相悖,同步也是不公平的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原则也称为自由心证裁量原则,即法律容许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状况,根据一定的心证规则和措施,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对精神损害评估为一种拟定的数额固然,此原则在实行的时候,法官随心所欲,主观独断,而是应当依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案件的实际状况和必要的情节,做出对的的利益平衡和价值选择 (二)精神损害补偿数额拟定的考虑因素 1、侵害人的过错限度。
侵害人的过错限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状态一般可以分为故意和过错,在故意的侵权的精神损害补偿中对于受害人导致的伤害一般要比过错状况下大得多同步考虑到侵权人的主观恶性,一般故意违法行为所承当的责任要比过错违法行为承当的法律责任要重行为人在故意侵害她人权利的时候一般会想方设法、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其主观的恶性较大,因此承当的责任要重某些 2、侵害人的获利状况精神损害补偿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安慰以及精神损失的补偿,同步也是对侵害人的一种惩罚,只有这样才可以可以达法的避免犯罪的目的试想如果一种人以杜撰名人的隐私出版而赚钱,那么必然会侵害受害人的名誉和隐私,对于这样的侵权行为如果仅仅是规定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而没有针对其所获得的巨大收入一情节判处巨额的补偿,那么补偿就失去了惩罚的意义,侵权方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必然会有更多的人从事这样的事情以获得暴利 3、侵权人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精神损害补偿既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安慰和心理上补偿也是对于侵权人的教育和惩罚,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找到两者的平衡点掌握一种度,才可以实现对于处在社会弱势的群体在发生这种行为是应当以较弱的惩罚就可以达到目的,而对于社会中的强势群体则应当处以较重的惩罚。
因素很简朴,只有对于强势群体处以较重的惩罚才可以真正达到精神损害补偿的目的 4、受害人精神受损害的限度和后果侵权行为对于受害人导致的后果是精神损害补偿数额拟定的一种重要的因素固然这样的后果并不是一定要导致受害人精神受损或者自杀才算,只要达到了一定的限度就可以了固然,在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损害的大小,同样的侵权行为对于不同的人所导致的精神损失大小是不同样的例如对于一种名人的名誉权的侵犯要比对于一般人名誉权侵犯所导致不良影响范畴上和限度上都要大诸多因此,对于此可以予以较重的惩罚,这样不仅尽量的发挥其社会效用,同步可以规定人们以此为鉴,起到对于违法行为的避免作用 5、侵权行为的方式、场合和范畴以不同的手段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行为方式导致的后果一也不同一般觉得,在公共场合传播有损她人人格权的内容所导致的精神损害要比在私下场合传播大得多持续的殴打行为也要比言语上的侮辱伤害大得多男保安对于女顾客的强行搜身行为导致的损害要比女性服务人员搜身导致的伤害限度深 6、诉讼时本地的经济状况国内是一种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不同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东部要比西部和中部地区发达,同步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也比较明显对于发达的地区只有补偿较高的精神损失额才干达到精神损失补偿的安慰和补偿的功能。
对于欠发达地区,根据其经济水平以及侵权人的责任能力的大小拟定补偿额,也是比较稳妥,最后寻找出一种平衡点 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拟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补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补偿数额根据如下因素拟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限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状况; (五)侵权人承当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补偿金、死亡补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合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