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铁路车辆编组调车隔离表.doc
2页第 6 表 铁 路 车 辆 编 组 隔 离 表 局补充 规定隔离对象最少隔离辆数 隔离标记 货物种类(品名编号) 距 牵 引 的 蒸 汽 机 车 距牵引的 内燃、 电 力机车, 推进运行 或后部补 机及使用 火炉的车 辆 距 乘 坐 旅 客 的 车 辆 距装载雷 管及导爆 索车辆 (11001、1 1002,110 07,11008 ) △ 7 除雷 管及 导爆 索以 外的 爆炸 品 △ 8 距敞 车、 平车 装载 的易 燃普 通货 物 距装 载高 出车 帮易 窜动 的货 物 距小 运转 机车 距调 车机 车 备 注 易燃气体 (21001~21072) 非易燃无毒气体 (22001~22069) 气体 (含 空罐 车) 毒性气体 (23001~23077) △ 1 4 4 4 4 4 2 2 4 4 运输气体类危险 货物重、空罐车时, 每列编挂不得超 过 3 组每组间的 隔离车不得少于 10 辆 一级易燃液体 (31001~31085,31101~31302 ) 一级易燃固体(41001~41074) 一级易于自燃的物质 (42001~42052) 一级氧化性物质 (51001~51086) 有机过氧化物(52001~52123) 一级毒性物质(剧毒品) (61001~61204) 一级酸性腐蚀性物质 (81001~81067,81101~81135 ) 一级碱性腐蚀性物质 (82001~82041) 一级其他腐蚀性物质 (83001~83029) △ 2 2 2 3 3 4 2 2 2 运输原油时,与机 车及使用火炉的 车辆可不隔离。
运 输硝酸铵时,与机 车及使用火炉的 车辆隔离不少于 4 辆 放射性物质(矿石、矿砂除外) △ 3 4 2 4 × × 2 1 2 2 × 标记表示不能 编入 同一列车 一级 △ 4 4 4 4 4 4 4 2 4 4 七 O 七 二级 △ 5 4 4 4 4 4 4 2 4 4 一级与二级编入同 一列车时,相互隔离 2 辆以上,停放车站 时相互隔离 10m 以 上,严禁明火靠近敞、平车装载的易燃普通货物 及敞车装载的散装硫磺 △ 6 4 2 2 2 2 2 2 装载未涂防火剂的 腐朽木材的车辆,运 行在规定的区段和 季节须与牵引机车 隔离 10 辆,如隔离 有困难时,各铁路局 与邻局协商规定隔 离办法 雷管及导爆索 (11001,11002,11007, 11008) △ 7 4 4 4 4 2 2 4 4 爆 炸 品 除雷管及导爆索以外的 爆炸品 △ 8 4 4 4 4 2 2 4 4 活动 物 禽、畜、鱼苗 △ 9 4 1 4 1 注:1.有△ 丰标记的车辆 与装载蜜蜂的车辆运输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2.空罐车可不隔离(气体类危险货物除外)。
3.局补充规定: ⑴装载 与 、 的车辆不得在一起调车 △ 3 △ 7 △ 8 ⑵敞车和棚车装载的硝酸铵在站内停留和调车时不隔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