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doc
9页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检查签发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7年9月 实施日期:2017年9月 发布机构:厦门检验检疫局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检查签发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从事国际航行的货轮、客轮以及往返边境地区的小型船舶以及申请船舶卫生证书的出入境军用船舶、内航船舶以及近海大型浮动设施(钻井石油平台、船坞等)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签发二、事项审查类型 现场查验三、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3.《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4.关于印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检查签发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质检卫〔2008〕544号);5.《国际卫生条例(2005)》第三十九条五、受理机构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漳州港办事处厦门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和平码头办事处厦门检验检疫局厦门港湾办事处厦门检验检疫局翔安办事处六、决定机构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漳州港办事处厦门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和平码头办事处厦门检验检疫局厦门港湾办事处厦门检验检疫局翔安办事处 七、数量限制 无八、申请条件1.船方主动申请办理船舶卫生证书;2.检验检疫机构检疫查验过程中发现不具备有效船舶卫生证书的船舶,由其负责人或代理人填写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
九、禁止性要求无十、申请材料《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申请书》十一、申请接收“厦门船舶进出境申报系统”网上办理申请十二、办理基本流程1.申请人通过“厦门船舶进出境申报系统”向厦门检验检疫局所辖分支机构提交电子申请表;链接:http://218.5.64.211:8088/login.aspx2.分支机构对电子内容填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表内容齐全的,按规定发送电子受理凭证3.受理申请后,分支机构按规定组成检查小组,并根据船舶类型、靠泊时间、在港作业计划等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地点4.分支机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签发相关证书十三、审查标准详见《船舶卫生检查记录表》十四、通办范围 详见第二十五项十五、预约办理联系方式详见第二十五项十六、办理方式网上申请,现场办理十七、办理 “厦门船舶进出境申报系统”链接:http://218.5.64.211:8088/login.aspx十八、办理时限申请受理时限为自网上提交申请书起24小时卫生检查和证书签发时间视船舶靠泊时间、靠泊地点和卫生状况而定,正常情况下不超过48小时十九、收费情况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规定收取检查费和证书费。
签发船舶免于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1)船舶卫生检查a10001总吨以上艘次300b5001总吨~10000总吨以上艘次250c1001总吨~5000总吨艘次160d1000总吨以下艘次100(2)船舶卫生检查证书份60(3)船舶延期卫生证书份50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财〔2014〕686号)文件,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船舶卫生检查费和船舶卫生证书费二十、办理结果(一)根据检查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卫生控制措施,并签发《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1. 发现传染病病人;2. 发现鼠患,或其他媒介生物超过控制标准的;3. 发现化学、生物、核辐射污染证据;4. 发现有证据表明存在其他公共卫生风险,检验检疫机构认为需要实施卫生控制措施的二)对没有上述情况的船舶免予实施卫生控制,签发《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同时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在证书上标注或告知船方二十一、结果样本 无二十二、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1.义务:向船舶检机构提交办证申请并配合实施办证检查;2.权利:根据船舶卫生检查结果获取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或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二十三、咨询途径咨询方式详见第二十五项二十四、监督和投诉12365转2二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1.厦门检验检疫局厦门港湾办事处 受理地点:湖里区长岸路59号联检大楼四楼406室受理科室:港湾办船舶检疫科 联系:0592-5675600受理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2.厦门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五通办事处受理地点:厦门五通对台客运码头213室受理科室:五通办卫生监督科联系:0592-3190773受理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3.厦门检验检疫局和平码头办事处受理地点:厦门国际邮轮中心到达口检验检疫办公室受理科室: 和平办旅检科联系:5675686受理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4.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漳州港办事处 受理地点: 招商局码头公司一楼联检中心受理科室:漳州港办事处卫检科联系:0596-6858258受理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5. 厦门检验检疫局翔安办事处 受理地点:大嶝街道环嶝北路86号监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科室:综合科;联系:0592-7090136受理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二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现场告知二十七、注意事项 无二十八、流程图 二十九、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无三十、常见错误示例(一)申请证书类别选择错误。
三)企业申报内容不全,如未填报原证书签发港及签发日期三十一、常见问题解答 (一)企业如何咨询行政许可申请办理情况?1.咨询:各办理点2.网上咨询:厦门检验检疫局或分支检验检疫局网站3.信函咨询:厦门检验检疫局或分支检验检疫局4.现场咨询:各办理点受理大厅二)企业应到哪里申请办理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可通过“厦门船舶进出境申报系统”向厦门检验检疫局所辖分支机构提交电子申请表;链接:http://218.5.64.211:8088/login.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