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和相关问题.ppt
27页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和相关问题,1,一、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1、规范公务员管理,,2、加强监督,保障合法权益,,3、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4、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勤政廉政,2,,,,二、公务员的定义和范围界定,3,,(一)国外公务员范围界定,,1、小范围: 指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职人员,,2、中范围: 指行政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勤人员,,3、大范围:指受雇于国家、从事公共服务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4,,(二)公务员的定义,1、《条例》的规定,,,2、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5,,(三)公务员范围的界定,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7、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6,,(四)公务员的条件,1、国籍,,2、年龄,,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良好的品行,,5、身体条件,,6、文化程度、工作能力,7,,三、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8,,(一)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1、综合管理类: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2、行政执法类:指政府部门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强制、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3、专业技术类: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9,,(二)职务设置的主要内容,1、领导职务层次:国家级正职、副职;省部级正职、副职;厅局级正职、副职;县处级正职、副职;乡科级正职、副职,,2、非领导职务层次: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10,,(三)级别设置的主要内容,,,级别是反映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准公务员既有职务又有级别,在确定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关系上,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向基层倾斜,,11,,,《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总理 一级,,2、副总理、国务委员 二——三级,,3、省、部正职 三——四级,,4、司、厅正职(巡) 五——七级,,12,,,5、司、厅副职(助巡) 六——八级,,6、县处正职(县调) 七——十级,,7、县处副职(助调) 八——十一级,,8、科级正职(主任科员) 九——十二级,,9、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九——十三级,,10、科员 九——十四级,,11、办事员 十——十五级,13,,新的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国家级正职 一级,,2、国家级副职 二——四级,,3、省部级正职 四——八级,,4、省部级副职 六——十级,,5、厅局级正职 八——十三级,,6、厅局级副职 十——十五级,14,,7、县处级正职 十二——十八级,,8、县处级副职 十四——二十级,,9、乡科级正职 十六——二十二级,,10、乡科级副职 十七——二十四级,,11、科员 十八——二十六级,,12、办事员 十九——二十七级,15,,四、工资制度,1、原工资构成:,,,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2、现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津贴,: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四个档次,659个县市区),,,补贴,:住房、医疗、取暖、交通,,,奖金,:年终奖,,3、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
16,,五、公务员的录用,(一)录用范围及办法,,(二)录用公务员的前提条件,,(三)录用公务员的组织权限,,(四)录用条件,,(五)录用公务员的程序:,,1、发布公告 2、资格审查,,3、考试,,4、考察和体检,,,,5、公示和审批,17,,六、公务员考核制度,(一)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二)考核方式: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三)定期考核的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考核结果的使用,18,,七、退休制度,(一)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30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二)退休年龄,19,,八、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和处分,20,,九、申诉控告,(一)申诉范围,,1、处分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二)再申诉,21,,十、职位聘任制度,(一)聘任职位,,(二)聘任方式,,(三)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公务员主管部门代表、聘用机关代表、聘任制公务员代表及法律专家组成,22,,十一、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一)公务员的权利,,(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23,,,(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辞职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24,,(二)公务员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25,,,(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26,,,谢 谢!,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