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析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建立具有团场特色的体制机制的途径及对策.doc
10页浅析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建立具有团场特色的体制机制的途径及对策兵团是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肩负着屯垦戍边的特殊历史使命在新的历史时期,兵团要遵照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新疆时对兵团的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的体制,加强团场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注重处理好屯垦与戍边、特殊管理体制与市场机制、兵团与地方三个重大关系”,发展壮大兵团、致富职工群众,进而更好地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就必须逐步建立既有兵团特色又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农牧团场是兵团屯垦戍边事业的基础,兵团要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对接的体制机制,必须从农牧团场入手,从根基入手兵团党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要继续深化以完善团场基本经营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建立具有兵团特色的体制机制这一改革目标的提出,为团场在新时期新阶段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具有兵团特点的体制机制明确了方向一、正确理解团场体制与市场机制的特殊性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兵团农牧团场除了戍边固土、维护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外,也和全国农村一样集中精力落实和完善以职工家庭为基础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是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
同样面对市场经济条件,农牧团场的特殊体制决定了其与地方农村有着明显的区别,实行的土地承包也就存在着较大的区别这些不同和区别,形成了团场比较特殊的管理体制一)承包土地的性质不同兵团农牧团场的土地既不属于城市或郊区,也不同于农村,属于国家所有团场只是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具体则由职工与团场签订承包合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村承包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比如在农村,土地被依法征用或征收,国家应当进行补偿,而兵团使用的国有土地就不存在征收或征用的问题二)承包土地的主体身份不同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承包方是农民农民只有通过承包土地,才能获得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都是农村户口兵团土地承包的发包方为团场,承包方为职工职工与团场形成劳动关系而获得身份,享受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各项社会保障和工资离退休待遇三)承包方的负担程度不同目前,农村已取消农业税,农民承包土地不再向发包方和国家交纳任何费用团场在大力减轻职工负担的同时,职工承包土地除向发包方按兵团规定交纳一定的社会保险五项统筹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和社会公益性费用等四)承包形式和经营权流转方式不同在农村土地承包中,以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包、出租等形式流转;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形式流转。
团场的土地承包,因其所有者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团场职工的“两用地”经营权可以由本团场上岗子女继承,“大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职工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包、出租等形式流转,但必须经团场的同意五)承包方的种植权和产品分配权不同农民承包土地后,种植什么作物,国家不去干预,只在宏观政策的调控下积极引导农民种植农作物农民承包土地享有完整的种植权和产品处置权兵团团场职工承包土地要受到国民经济发展和整体利益的约束,带有较强的国家调控和浓厚的计划性职工除了划分的“两用地”完全自主外,“大田”农业承包需按照国家政策种植农作物,每年与团场签订一次“订单”合同,约定农产品必须销售给发包方,收益和风险按一定比例在合同中确定,保证职工和团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因此团场职工的种植权和产品处置权要收到很大限制六)土地承包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不同1、土地承包中合同法律关系不同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法律规范是针对农民集体所有制制定的;在全民所有制条件下,土地承包的特殊性,决定了兵团职工与农牧团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难以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法律解释的规定就单纯的土地承包关系而言,团场与职工之间形成的是平等的合同关系,签订合同的依据就是兵团的“1+3”文件,而不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法律解释的规定。
2、土地承包中劳动关系不同兵团职工现在已完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工资和离退休待遇,因此农牧团场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用人单位是劳动行政管理者,职工是劳动者,二者之间形成的都是一种劳动法律关系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与农民之间形成的是一种自治的劳动群众关系,与农牧团场有着根本的区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牧团场与职工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往往反映在土地承包合同之中,并约定了相关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土地承包与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行紧密相连,比如对职工承包经营权的确定、罚款处罚、产品销售的限制等,都带有很强的劳动行政管理色彩,这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是不同的以上这些在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上与地方农村的不同,加上兵团组织形式的特征,形成了团场特殊的管理体制这些特殊性是否适应市场经济条件?这种特殊的管理体制能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巨大作用?如何正确处理兵团团场这种管理体制的特殊性与地方农村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普遍性之间的关系?澄清一些职工尤其是一些干部在这些方面的模糊认识,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具有团场特色的体制机制的途径和对策成为我们今天非常关注的重要课题二、正确理解团场特殊体制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关系农牧团场的组织机构在我国很具有特殊性,其性质既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而应当属于国有企业。
其性质决定了其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得到强化和完善,两者之间是事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正确理解相互之间的关系很关键一)兵团特殊管理体制的宏观性和整体性的特征,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企、政事分开的微观性、具体性要求并不在同一个层次上,不存在根本性的冲突,这一点非常关键二)特殊体制赋予兵团能够统一调度配置资源、实现全面发展的能力而市场机制则提供了有效的资源配置和促进发展生产力的动力这两种机制相互结合,就能发挥巨大的作用兵团这些年紧紧抓住团场特殊体制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普遍性的契合点,充分发挥团场特殊体制的优势,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改革开放这些年,团场这些体制机制上的特殊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了集约化生产的优势,使兵团成为优质棉花基地和粮食基地,成为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基地、农业机械化推广基地和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兵团农业在集约化程度、规模化水平、农机装备水平、现代农业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均出于全国领先水平,部分农业技术还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三)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把特殊管理体制转化为一种强大的生产力,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搏击奋进目前在团场逐步形成的特殊的管理体制,体现出兵团组织化程度高、集团化特点突出、能集中办大事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凸显着巨大的优势。
各团场充分发挥这些优势,不断以现代物质装备农业,一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农业,以培养新型职工发展农业,使兵团的整体实力得到了显著提升,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引领者这两年,地方农村也在搞入股经营的土地承包模式,其实就是看中了兵团这种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农业的优势团场要在市场机制中实现全面持续快速发展,就要求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把特殊管理体制转化为一种强大的生产力,确保兵团事业始终朝气蓬勃充满生机活力三、发挥团场特殊体制的优势,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从落实团场基本经营制度入手,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把团场特殊体制转化为强大的生产力,努力形成具有兵团特色的经济发展格局过去,兵团体制实质上是一个行政主导体制,从资源配置形式来看, “经济太计划、管理太集中、产业太单一、机制太落后”现代市场经济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机制,并不排斥“计划”的作用因此必须建立起市场化的资源配置体制和市场主体,又要有项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合理的分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以及科学的经济增长方式,兵团体制和市场机制对接,计划与市场相互促进,扬长避短,才能增强企业自主经营活力,对外开放张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才能展示市场搏击的魄力。
兵团的特殊性主要反映在团场,形成的优势也主要体现在团场做好团场工作,壮大团场经济实力,必须要有一个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基本经营制度这个制度既要适应农业生产的普遍要求,又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还要有利于发挥兵团大农业和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兵团党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要继续深化以完善团场基本经营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建立具有兵团特色的体制机制这一重大的改革,不断完善了以土地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为核心的团场经营管理体制,从质的角度调整了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实现了从产品生产转向商品经营,从实物经营转向资本经营,从计划调节转向计划与市场想结合的双重调节,从行政分割与封闭转向开发和搞活,从内向型转向外向型,使兵团经济发生历史性变革土地承包经营、产权明晰到户、农资集中采购、产品订单收购”这一兵团农牧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主要内涵,概括了团场和职工两个主体在土地、产权、生产资料、产品以及分配等多方面的关系,把团场经营的主要问题说得清清楚楚,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团场的基本经营制度就是以职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实质上就是和市场经济接轨的一个体制机制因此,贯彻落实以“四句话”为主要内涵的团场基本经营制度,必将充分调动和发挥团场和职工两方面的积极性,从而推动团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贯彻落实团场基本经营制度,就必须弄清“四句话”之间的相互关系土地承包经营、产权明晰到户、农资集中采购、产品订单收购”这四句话之间是相互关联、互为一体的关系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是基础,也是最基本的政策因为对应的是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体现在生产管理环节上没有这个基础,团场基本经营制度中的“产权明晰到户”就无法真正落实,双层经营体制就无法确立二)、落实贯彻落实团场基本经营基本政策,首先要保持承包土地长期固定政策的稳定性,维护土地长期固定政策的严肃性兵团“1+3” 文件确定了团场承包职工,实行土地长期固定,生产自主经营、成本费用自理、负担只减不增、收益风险均沾、享受社会福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坚持土地长期固定是搞好承包的前提,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任何动摇按照兵团“1+3”文件精神,落实团场承包职工土地长期固定政策,确保这些年形成并延续的承包范围、承包人员、承包定额的基本稳定,尤其不能压低承包定额、改变正常的承包关系,来制造经营地团场只有充分准确地把握好政策,才能真正将土地承包经营工作落实到实处三)、贯彻落实团场基本经营政策,要切实维护承包职工家庭的土地承包权针对团场土地承包人员身份多元化的状况,首先要保障职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优先权。
要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流转办法,继续推行生产资料由承包职工自理的政策,并在此基础上,鼓励职工年初先交土地承包费,以进一步增强职工的风险责任意识四)、贯彻落实团场基本经营政策制,就必须规范职工土地承包费只有规范并逐年降低土地承包费用,才能保持和进一步激发职工承包土地的热情兵团已明确规定了承包职工应上交的各项费用,并制作下发了农牧职工缴纳费用明细卡,卡外的任何收费项目,承包职工都有权拒交眼下,团场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巩固减负成果,确保职工负担减轻后不反弹兵团党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到 2010 年,团场职工承包经营定额管理面积内的土地费用,除自身收益的部分外,在 2005 年的基础上减少 50%;到 2020 年前,团场职工承包经营定额管理面积内的土地费用,除自身收益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全部免除这是一项顺民心、解民意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通过这两年的操作,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空前激发,已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推动力,促进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五)准确把握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实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各项制度体制建设,强化团场内部管理以“土地承包经营、产权明晰到户、农资集中采购、产品订单收购”为内涵的团场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明确承包职工家庭的生产经营主体地位和团场的经营管理主体地位,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