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研究论文 .doc
21页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研究论文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钱币匮乏,对外贸易及大宗贸易中主要用金银器皿和丝绸支付物价,同时也使用金银钱币由于金银钱币和器皿及丝绸分割困难,不利于小宗贸易,因此从吐蕃占领敦煌到归义军时期结束,敦煌贸易市场一般使用实物支付物价作为交换计算价格标准的等价物,系以麦为主,辅之以粟关键词】敦煌/市场/等价物/麦粟【正文】晚唐五代吐蕃、归义军统治下的敦煌市场由于政治和交通不便等因素的影响,中原地区的货币很难流入,唐代的钱币不再使用,因此敦煌贸易市场钱币匮乏从敦煌文书反映的情况看,自吐蕃占领敦煌起直到归义军政权末期,不再有任何关于使用钱币进行交换的记载其次敦煌市场有白银黄金流通,文书中有使用银碗支付物价的记载,银器成为晚唐五代敦煌市场上流通的一种特殊货币但是银器有其不可克服的弱点银器贵重,一般重六两以上,按当时比价,一两银相当于三石麦据号文书推算出银壹两价值麦四石八斗我们据所载得知银壹两价值麦叁硕,参拙稿《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的物价》 , 《敦煌研究》1997年第 3 期 ) ,故银器不利于小宗贸易而小宗贸易一般来说是市场交换的主体,虽然辅之以碎银,仍然不能满足需要,分割还是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为保障贸易顺利进行,必须使用一种既方便分割又不损耗其价值的东西来代替钱币钱币取消后敦煌贸易市场是以什么作为等价物进行交换的?这个问题不解决,对敦煌贸易市场就无法深入研究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这个问题还没有进行任何研究本文主要根据敦煌籍帐类文书所载在交换收支中的所用物,来探讨晚唐五代敦煌市场中的等价物一、黄金白银在晚唐五代敦煌市场流通在敦煌贸易市场上,粟特等西域人充斥其中,西域地区的商品多见于敦煌市场姜伯勤先生指出,粟特人的贸易路线是一条白银之路第二章第一节《萨珊波斯通往高昌的”白银之路”》 ,第五章第二节《敦煌吐鲁番的流通经济与”白银之路”上的粟特人》 晚唐五代敦煌商业贸易在唐代钱币奇缺而不得不以实物代替的情况下,金银等是否作为货币进入流通领域并在敦煌使用呢?吐蕃及归义军统治下的敦煌寺院,黄金白银使用很普遍黄金白银用于制作寺院的法器,像寺院的镀金佛像、金银泥书幡写经、金银器皿等 《龙兴寺卿赵石老脚下依蕃籍所附佛像供养具并经目录数点检历》记载吐蕃时龙兴寺有数量众多的镀金和金铜佛像、菩萨像、黄金装饰物品,又有陆两金花银盏壹、散金肆钱及”银盏壹,拂临样”等尽管原卷后部残缺,但这些足以表明龙兴寺在吐蕃统治时期黄金、白银使用普遍。
除散金、金花银盏外,其余都与流通领域无关;散金是否用于流通,亦无资料说明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当时敦煌市场中有数量较多的黄金白银流通,寺院才有可能得到数量可观的黄金白银 《年代不明某寺常住库什物交割点检历》记载该寺有生银、银末、银珠子、金饼子等 《子年领得常住什物历》记载有银钗子银末可能是做银泥用的,银珠当是做法器装饰用的,银钗子是施入物在吐蕃统治下的敦煌寺院普遍收藏金银,到归义军时期黄金白银在寺院的作用更为普遍 《唐咸通十四年(873)正月四日沙州某寺交割常住物点检历》点检物品中专门列具了金银器皿一项,所列的器皿有柒两拂临银盏子壹、弱金肆钱、贰拾肆两银香炉并银师子、银珠子贰拾陆从拂临银盏子看,有很多金银器皿是从拂临等地传入敦煌的,这显然是粟特人商业活动的结果,说明归义军时期,敦煌的粟特人仍然是对外贸易的主体这些银器是以货币的性质还是以商品的性质进入敦煌,虽无法肯定,但其入藏寺院一定是商业交换所致在舍施活动中,官员和富商把金银施入寺院较常见 《申年比丘尼修德等施舍疏》记正月十五日吐蕃某官施物中有黄金五两;二月五日尚乞心儿福田施僧拾伍两金花银盘子壹、拾两银瓶子壹;宰相上乞结罗福田施僧拾伍两金花银盘子壹、拾两银盘子壹、柒两银盘子壹, ”三事准得麦陆拾驮”,即上乞结罗所施三件银器共 32 两值麦 60 驮。
这表明银器有可能作为硬通货流通又《癸酉年(793)二月沙州莲台寺诸家散施历状》记载散施物中有银@②子四、银一两三钱、十量金花银瓶子一、八量银胡禄带一、银火铁一、又银一钱半、金八薄、又金一钱、银鞋带一量等这都表明晚唐五代敦煌市场有大量黄金白银在流通黄金白银除作为器皿或装饰品外还有一部分保持着原始状态的散金碎银归义军时期寺院使用的大部分金银购买于市场,这可以从大量的收支帐中看出 《后唐长兴二年(931)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愿达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稿》记载:”麦叁硕,张兵马使买银壹量打wǎn@③用麦陆硕,张兵马使买金水柒钱,渡金刚头冠用麦叁硕,李员住买金壹钱付库麦两硕叁斗,徐和员买金半钱,亦付东库保达 ”“粟叁硕,张兵马使买银一量,打wǎn@③用粟肆硕,李员住买金一钱,付库 ”毋庸置疑,张兵马使等人是从市场购买的金银这些流通于市场的金银其作用是充当一般等价物,还是作为商品流通?从籍帐记载看,敦煌市场出现的是一逆反现象,即金银充当商品,而真正的商品反而变为一般意义上的等价物人们购买金银不是作为货币以备使用,而是制作成各种器皿并加以保存,故本卷记载着敦煌还活跃着一个专门负责金银器皿制作的行业及其下属的一批工匠的一些情况。
从市场上购买金银制造器皿还见载于《辛巳年(981)十二月十三日周僧正于常住库借贷油面物历》:”粟两硕,于fàn@④都料边买银用……酒壹瓮,打银wǎn@③博仕吃用 ”《年代不明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牒》:”面伍斗,看造银wǎn@⑤博士用 ”《年代不明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牒》记载:”粟肆斗,与金银匠李员住用 ”为此敦煌专门设有金银匠都料,管理该行工匠从《丁未年都头知宴设使宋国清等诸色破历状并判凭》记载归义军官府一次动用的工匠中就有金银匠十人 《年代不明归义军衙内面油破历》记载四月十一日衙内造腰带金银匠七人,工作十五日,支面两硕壹斗又于四月二十九日动用金银匠五人造作三日说明晚唐五代敦煌手工业中金银器皿制造很兴盛为数甚多的金银匠在都料的统官下,经常活动在官府、寺院和民间制造金银器皿,表明在当时市场上有很多金银或者金银器皿在流通敦煌高级僧侣或者出身富家的僧徒大量使用、保存金银器皿在当时蔚然成风 《崇恩和尚析产遗嘱》记载索崇恩和尚的财产中,就有伍两金银间腰带壹、银碗壹枚、拾伍两银碗壹枚等上行下效,甚至一般僧徒也使用金银器皿,佩金戴银相沿成俗,严重影响到佛教教团的清规戒律,佛教教团不得不用明文加以限制 《后唐天成四年(929)三月六日应管内外都僧统置方等戒坛榜》曰:”银匙银筋,辄不得将入……银匙银筋打碎,莫惜功夫。
”榜文中这一限制规定表明在当时的僧徒中使用金银器皿等奢侈品较普遍,情况十分严重敦煌文学文书中记载晚唐五代敦煌民间使用有大量金银器皿,市场流通有金钱、银钱 《儿郎伟》 、 《儿郎伟》 、《儿郎伟》记载敦煌使用的器物有金盏、银瓶、银碗和纯金作的幄帐,与其他文书记载相符敦煌市场使用的金银钱币主要来源于回鹘和西域等地,与贸易、纳贡关系密切《儿郎伟》记载”焉祁送纳金钱” 《儿郎伟》称甘州回鹘”献纳金钱城川”金银钱币在敦煌的使用情况亦有记载, 《儿郎伟》记载长兴二年都僧统于宕泉建窟,窟成之后,为庆窟上梁, ”尽向空中乱撒,次有金钱银钱” 《障车词》有”金钱万贯,绫罗数千”金银钱等硬通货不但流通,而且数量不小 《儿郎伟》记载敦煌街南、街北市场贸易繁荣,商铺林立,外商众多 《梁幸德邈真赞并序》记载他出使西域:”西城奉主,金盏亲传 ”金盏等当由西域传入金银钱的流通使用与当时敦煌对外贸易关系密切,并主要使用于对外贸易中,故敦煌籍帐类文书不见金银钱使用的记载归义军官府中亦收藏银器,时常用作赏赐和支付物价 《归义军时期某守官与瓜州家属书》称归义军恩赐诸物中有银碗一枚《归义军时期衙前第六队转帖》记载有:”押衙王通信银碗,兵马使李海满、宅官马苟子银碗。
”归义军官府和官员收藏银碗也有来自中原地区, 《沙州上都进奏院上本使状》记载唐朝赐给沙州贺正专使阴信均等的银器有押衙三人银碗各一口、军将十三人银屈厄各一枚,尚书答信物中有银盏一具、银盖碗一具、判官三人都衙一人银碗一口此外,银钗等装饰品和器皿也很常见为什么晚唐五代敦煌人要打制保存那么多银碗、银盘子等器皿,是单纯为了使用还是作为其他用途?从寺院所收藏的金银器皿看,主要是银碗、银盘子等,这使我们联想到吐蕃时期敦煌富商粟特康秀华向张金炫所在的乾元寺施舍的物品中除胡粉、粟麦外还有银盘子三枚三十五两康秀华是经营胡粉生意的富商,胡粉价格昂贵,若换为粮食不便于保存,难以携带,我们推测银盘子是康秀华用胡粉换来的,是流通中使用的硬通货,故标明重量,便于计算 《庚子年后某寺交割常住什物点检历》亦记载有白银碗壹枚重捌两半;《宋雍熙五年(988)十一月神沙乡百姓吴保住牒》证实银碗等是用作支付物价的等价物:”牛价银碗壹枚 ”关于白银用于支付物价充当货币还可以由下列文书证明《付什物数目抄录》记载:”付白山银@⑥子壹双、银锄壹双、银盆子壹、大银wǎn@③壹枚,盘盏壹副……付岳富定银wǎn@③四枚、孔员昌壹枚、米永兴壹枚、张章儿壹枚、史残友壹枚。
”文中所载支付银质器皿,其性质显然是货币,不是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器皿表明银碗是作为货币流通于敦煌等地的贸易市场中金银器皿用于支付物价,而且其中相当部分来自西域,文书所载最小银器也重六两,按照时价,当在 18 石麦左右,相当于一头牛的价格,故在敦煌籍帐中一般性支付物价,很少使用银器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虽然有散金碎银流通,由、等号文书中的记载看,占不到整个支付物价的百分之一二、吐蕃统治下敦煌贸易市场支付物价的方式吐蕃统治敦煌时期的贸易市场虽无钱币、金银等充当等价物的明确记载,但是交换却表现得十分活跃关于商品交换的一般原则以及市场贸易支付的方式,可以从敦煌籍帐类文书看出 《炫和尚货卖胡粉历》记载张金炫等出卖康秀华舍施的四十九两半又一分胡粉时是用麦来计算其价值,但实际支付的不完全是麦,如宋友友妻半两胡粉准麦两石五斗,旁注”付粟稻收了”;贺进玉、fàn@④什德买胡粉准价是麦,实际支付的是青麦;惠兴、fàn@④兴国购买胡粉以麦计价,实际折为经价、画幡价,另外还有折为chèn@⑦价等在残存的 61 笔帐中无一例外可以说明在这次出卖胡粉的贸易活动中,麦是作为等价物的身份出现的,是出卖胡粉的计价标准以麦计价还可以由其他文书找到相应的例证。
北图咸字 59 号《寅年(822)fàn@④英振承造佛堂契》记载慈灯雇fàn@④英振于东河庄造佛堂一所断作麦捌汉硕, ”其麦平章日付布一匹,折麦肆硕贰斗,又折先负慈灯麦两硕壹斗,余欠fàn@④英振壹硕柒斗,毕功日分付”议价当天订的工价是麦,而实际支付的是布,也表明麦是当时支付物价时的主要计价标准以麦计算工价而不支付麦,是因为当时敦煌用麦计价比较方便,已形成习惯,易于交换双方接受北图鸟字 84 号《丑年至未年某寺得付麦油布历》记载:”丑年五月十五日杜都督当家书幡四十二□,每一□麦壹硕,准合麦肆拾贰硕 ”“寅年正月五日使车牛七日折麦叁硕伍斗;三月五日使牛具种两日折麦一石;又布一匹,折麦肆硕二斗……九月十日wéi@⑧课折麦壹硕肆斗,又使车牛两日折麦一石,又wéi@⑧课折麦一石……寅年三月廿日僧海印书幡十二口,每口麦壹硕二斗……靴一量折麦肆硕贰斗……又@⑨一具折麦贰硕贰斗……卯年三月十日僧福渐书幡十二口,每口麦壹硕贰斗……索朝宰书行像麦叁拾硕,内领麦柒硕,八宗布二丈壹,花毡壹领折麦陆硕,又使牛具两日折打祛子一 ”“北兰若杜家书佛堂领麦陆硕,高行真处得 ”从以上记载看,吐蕃时期敦煌的工价、物价计算都是以麦为标准进行的,折算成麦子并不说明实际支付的一定是麦,像索朝宰书行像以麦计价而交付的有八综布、花毡等。
故支付的可以是麦,也可以是按麦与其他东西的比价关系而换算成所需要的东西因此帐中所标示的准麦、折麦数,实际含义是用麦来折算工价或物价 《辰年巳年麦布酒付历》记载:”五月十四日于李日照家边买小银钗子一三,其钗子折麦拾硕,并汉斗”,清楚地表明麦是用作支付物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