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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防火设计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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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wm****3
  • 文档编号:41534988
  • 上传时间: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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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电室防火设计要求配电室防火设计要求中国消防 | 时间: 2007-12-13 | 文章来源: 贵州 | 作者: 贵阳消防支队高压配电室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采用混凝土地面,长度大于 7 米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大于 10 米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并应向外开启相临配电室之间一般不宜设门,如必须设门时,则应能向两个方向开启配电室可以开窗,但必须采取措施,如设网格不大于 20 毫米的铁丝网和遮雨棚,以防雨雪侵入和小动物进入高低压配电装置如布置在同一室内,装置见的距离不应小于 1 米室内单台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总油量为 60 公斤以下时,一般要安装在两侧都有隔板的隔间内;总油量为 60?600 公斤时,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隔间内;总油量超过 600 公斤时,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内室内单台断路器、电流互感器总油量在 60 公斤以上及 10 千伏以上的油浸电压 互感器,还应设置储油或挡油设施,以防爆裂时,燃烧着的油流散,扩大火灾损失,若门开向建筑屋内时,应设置能容纳 100%的储油设施和容纳 20%的油量的挡油设施,当门开向建筑物外时,应设置能容纳 100%油量的挡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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