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石油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试行).doc
15页湖南石油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承包商HSE工作的监督管理,避免我司系统各类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及其他工程施工过程中HSE事故、事件的发生,提高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根据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承包商是指为湖南石油分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检维修等项目(以下统称工程建设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第三条 在湖南石油分公司系统内承担新建、改建、扩建、检维修、抢修及日常保养等项目的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并接受湖南石油分公司安全部门、工程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工程主管部门指委托承包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部门,省市公司工程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省市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工程主管部门职责(一)负责对承包商的施工、安装资质进行审核,并签发“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不得委托无资质的承包商承担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二)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
三)负责依据承包商考评细则对承包商HSE业绩做出评价,在项目完工后,应将承包商HSE评价情况抄送施工单位,并抄送安全部门备案四)负责与安全部门共同组织对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第五条 安全部门职责(一)省公司安全质量处(或委托市分公司安全数质量科)会同发展规划、零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对承包商进行审查,确定符合HSE要求的承包商,形成《合格承包商清单》并在全省系统内发布对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的承包商进行HSE资质审核,安全部门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2、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HSE管理体系文件;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实行安全、环境与健康(以下简称HSE)管理,并具有有效的审核和评审报告4、工程管理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原件、复印件二)省公司安全数质量处负责对承包商的HSE执行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定期进行公布,对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商从《合格承包商清单》剔除地市公司安全部门每半年对承担本单位工程建设的承包商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报省公司安全处。
三)负责与工程主管部门共同对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负责每年对承包商签发“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每年复审一次,连续三年复审合格的承包商可将复审周期延长至两年一次对未纳入《合格承包商清单》的承包商,各单位及相关部门不得将其作为招投标单位第三章 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第六条 承包商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应按《合同法》要求签订工程合同书,合同中应明确双方HSE管理工作的内容及应负的责任第七条 施工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报送安全数质量处或市公司安全数质量科(根据合同审批权限)审查会签,未经会签的施工、检维修等合同不得开工如有违反,发生事故的应追究领导责任承包商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临时追加的工程项目)应制定安全措施,经工程主管部门、安全数质量处或市公司安全数质量科(根据权限)审定后,方可实施第八条 施工前,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承包商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HSE培训承包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经省公司(或委托地市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省公司印发的《HSE培训合格证》;承包商施工人员,由地市公司在进场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并发培训合格证书。
HSE教育不少于8学时,主要内容:1、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2、所从事工作危险有害因素及HSE注意事项3、事故案例分析5、直接作业环节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油库(加油站)应在施工前组织对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HSE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准入库HSE教育不少于4学时,主要内容:1、油库、加油站危险部位及安全、环保注意事项2、着火爆炸、泄漏、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3、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4、应急预案的熟悉、安全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位置、使用方法等5、作业活动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第九条 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应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能按照要求独自完成HSE教育答卷,并有效识别现场各种HSE警示标识经HSE教育合格后,安全数质量科与其签订《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安全数质量科和承包商存档第十条 进入加油站、油库施工,应办理 “人员临时出入证”、“人员出入证”、“车辆出入证”、“作业许可证”对工期超过三天(不含三天)的项目,承包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凭《HSE培训合格证》办理“人员出入证”进出油库(加油站)1、承包商应向油库(加油站)提供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汇总表,每人1寸照片两张;2、油库(加油站)对HSE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制作“人员出入证”,并建立施工人员登记表;3、施工人员入库,警卫人员在核对持证人及人员出入证、施工人员登记表信息一致时,方准入库。
对工期少于三天(含三天)的项目,承包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凭HSE培训合格证办理“人员临时出入证”进出油库(加油站)第十一条 施工作业基本条件1、明确双方HSE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确定双方现场HSE管理的联络人员;3、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对施工方案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进行审核、确认;4、工程主管部门已向施工单位明确了HSE措施及要求;5、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承包商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管理资证,报安全数质量科备案;6、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建筑符合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清防器材配备齐全,道路畅通;7、双方人员确认作业现场已具备安全作业条件8、涉及用火、临时用电、破土施工、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第十二条 承包商HSE管理要求1、使用的工具、机具应符合安全要求;2、应遵守湖南石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3、凡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HSE条款,接受湖南石油分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4、进入施工现场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第五章 对承包商的监督和制约第十三条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危及油库、加油站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勒令整改或停止作业,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四条 安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管理规定,应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应给予相应处理第十五条 凡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要对其进行警告或从《合格承包商清单》剔除第十六条 对HSE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承包商,从《合格承包商清单》剔除第十七条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事故管理规定》执行第六章 对承包商的考核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部门职责,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和安全数质量处负责对为本公司服务的所有的承办商HSE工作进行考核;市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和安全数质量科负责对为本单位服务的承包商进行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向承包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第十八条 对承包商的考核分四个方面,即安全综合管理考核、现场管理考核、事故管理考核、违法违规考核,总分100分第十九条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将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比,并作为下年度准入以及清退不合格承包商的依据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及处理对承包商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总分达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分(含90分)以上为良好;90分-80分(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省分公司安全数质量处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附件1 湖南石油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考评细则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考核方法扣分1安全综合管理考核(30分)安全组织健全,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安全组织扣2分;无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扣2分查文件资料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承诺活动,签署安全承诺书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安全承诺书缺1人,扣1分查文件资料3建立安全例会、设备管理、安全教育、检查、事故管理、隐患治理、安全考核等方面安全管理制度,建立HSE管理体系缺制度,1项扣2分;制度未落实,发现一次扣2分;为建立HSE管理体系,扣3分查文件资料4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例会及安全活动未对相关内容进行教育培训,一次扣1分;每周例会、活动缺少一次扣1分查文件资料5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在施工期间,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要有检查情况记录台帐检查次数不够,一次扣2分,记录不完善,一次扣2分查文件资料6组织学习事故案例,对未遂事故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未进行事故案例的学习,扣2分;未对发生的未遂事件进行分析和落实防范措施,扣2分查文件资料7承包商员工应了解油库、加油站的安全管理规定,应急处理及报告程序等,并服从现场安全监督员的监督管理现场进行口头考试,不合格每人次扣1分,不服从现场监督员管理的扣2分现场检查8施工现场考核(40分)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等,两年内发生事故情况的档案承包商资质审查,缺一项扣3分查资料、现场9施工现场考核(40分)直接作业环节的动火、用电、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重大作业应开展危害识别,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各种作业许可证未按要求办理,扣4分;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措施不落实,每项扣2分查现场和记录10施工现场物品排放整齐,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按规定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现场物品、器具摆放凌乱,每处扣2分;防护措施不到位,每处扣2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管理不到位,扣4分查现场、资料11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齐全,设置位置合理,警戒线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不齐全,扣3分,未设置警戒线,扣3分查现场、资料12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作业,严禁施工现场吸烟凡发现施工人员酒后作业或吸烟的,扣6分,并勒令停工查现场13施工人员应佩戴出入库站施工作业证书等证书未按要求佩戴,一人次扣2分查现场14施工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佩戴的,一次扣2分查现场15现场使用的工具、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发现不符合的,一次扣3分16按要求对各类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的,每次扣4分,并按有关合同的约定进行经济处罚查现场、记录17事故考核(10分)对承包商事故,视同企内事故管理,根据湖南石油分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的事故等级进行考核发生等级事故扣全分查记录及现场18违法违规考核(20分)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和《安全承诺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