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瞻前顾后则顾此失彼-《湖南书院史稿》校勘笔记.docx
14页不瞻前顾后则顾此失彼《湖南书院史稿》校勘笔记 童志刚一本书的出版,需要从作者到编辑到校对,每个人都具有瞻前顾后的品质,以保证作品内容在准确性基础上的一致性;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你不能前后自相矛盾,自造混乱对于一本成品书来说,由于自相矛盾而产生的错漏,是令人遗憾的,因为它大多仅仅由于疏忽而造成,与知识的多寡、能力的大小、水平的高低貌似关系甚微我在另一篇讨论 《湖南书院史稿》 (邓洪波著,湖南教育出版社2013年7月版,该书扉页上标明为“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可见其重要性) 编校质量的短文《〈湖南书院史稿〉“玉潭书院”条指错》 (附后)中,列举过因校对疏忽造成两个人名错误的例子,而事实上,该书在其他章节里曾提及过那两个名字,并且是写对了的粗略翻看该书,发现作者、编辑和校对似乎都缺少一种瞻前顾后的品质,对同一“事物”往往给出两种不同解释或答案,导致顾此失彼的错漏频繁出现该书按朝代先后分别制作了唐、宋、元、明、清湖南书院一览表,要点完备,一目了然如果你只读这些表格,你会觉得,作者确实很细致,将与书院相关的各种细节都标识得明明白白;如果你只读书中书院名录及其简介,你也会觉得,作者资料工作相当到位,每个条目都是一个书院的生平小传,详略得当。
但若是你同时将两个部分对照来读,便会发现他们相互之间经常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让人生出巨大疑惑:这是两个不同作者的研究成果吗?如果是,他们合作一本书时相互不沟通的吗?如果不是,那么同一个作者怎么会出现如此多的自相矛盾?同一本书中,既前后自我否定,又前后相互纠正;同一事物,两种不同解说,结果是任何外行都知道至少必有一错 (两个都错也有可能,但两个都对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让读者感到无所适从上述这种情形的确是非常罕见的大致可以推断,六份一览表或许是请他人搜集资料并制作,而作者统稿时未能详细订正本文主要罗列出该书前后矛盾的内容,所附正误判断仅供参考一, 时间:莫衷一是在确定书院创建或重建年代时,常常出现一两年的时间错位,原因不明P4记录攸县光石山书院创建时间为“天宝十三年 (754)前”,且P6明确结论为“书院建于天宝十三年前……则可肯定”;但P462却记为“唐天宝十四年 (755)前建”P273记录宁乡玉潭书院重建时间为“乾隆二十年(1755)”,P441则记为“乾隆十九年 (1754),邑绅邓竹林等捐资重建于东门沩水边”P274记录湘乡东皋书院建于“康熙二十三年 (1684)”,而P459则记为“康熙二十二年 (1683) 知县……建书院”。
P278记录武冈鳌山书院重建时间为“乾隆十二年(1747)”,P481则记为“乾隆十一年 (1746),知州童式广重建”P280记录沅江县琼湖书院创建时间为“乾隆四十三年 (1778)”,P498则记为“乾隆四十五年 (1780),知县方廷机建”P280记录澧州澧阳书院重建时间为“乾隆五十四年 (1789)”,P500则记为“乾隆五十二年 (1787)”P284记录龙山县白岩书院创建时间为“嘉庆二十一年(1816)”,P526则记为“嘉庆二十年 (1815),知县朱沛霖建”P286记录永绥厅绥阳书院创建时间为“乾隆二十二年 (1757)”,P315亦作“乾隆二十二年”;P538则记为“乾隆二十一年 (1756),同知张天如建”P287记录衡阳县莲湖书院备注称“乾隆四十四年更名莲湖”,P546则记为“乾隆四十二年……易名莲湖”P297记录嘉禾县鳌峰书院创建时间为“同治十二年 (1873)”,P604则记为“同治十一年 (1872)李实斋建”朝代农历纪年与公元纪年“换算”时,往往出现错误P271记录长沙校经书院重建时间为“道光十一年 (1841)”,P431则记为“道光十一年(1831)”,前者有误。
P271记录长沙孝廉书院创建时间为“光绪九年 (1883)”,P433则记为“清光绪九年 (1884)”,后者有误P274记录攸县玉兰书院创建时间为“顺治十六年 (1658)”,P463则记为“顺治十六年 (1659)”,前者有误P280记录澧州澧阳书院重建时间为“乾隆五十四年(1789)”,P821又作“乾隆五十四年 (1787)”,后者有误P281记录安福县九辨书院创建时间为“咸丰四年 (1855)”,P507则记为“清咸丰四年(1854)”,前者有误P291记录道州玉城书院创建时间为“乾隆二十三年 (1758)”,P570则记为“乾隆二十三年 (1767)”,后者有误,显然是作者把乾隆三十二年对应的公元年份1767误抄过来了或许由于所见史料记载有异,“各自表述”的矛盾时有出现P67记录靖州鹤山书院创建时间为笼统的“宝庆年间”,而P529则记为具体的“魏了翁宝庆二年 (1226) 创建”P68记录兴宁辰冈书院为“嘉熙二年 (1238)”“邑人袁文敷创建”,而P588则记为“程水书院,旧名辰冈,宋咸淳九年(1273),乡绅袁文敷建”;创建者准确对接,但创建时间却相差了数十年P200记录宁远县志道书院重建时间为“嘉靖三十八年 (1559)前”,表示具体时间不详;但P572则记为“明嘉靖三十八年 (1559),知县白世征重建”,究竟重建于该年还是该年之前,自行莫衷一是。
P274记录湘乡连璧书院建于“乾隆十五年 (1750)”,P460则记为“乾隆十年 (1745)知县张天如……等建”据 《湖南通志》,张天如乾隆十年至十三年任知县,故“乾隆十五年”之说有误P297记录蓝山县鳌山书院重建时间为“乾隆十一年 (1746)”,P602则记为“乾隆二十年 (1755),知县李荣裕重建”前后相差九年据 《湖南通志》,李荣裕任知县时在乾隆十九年至二十三年,故“乾隆十一年”之说有误二, 姓名:张冠李戴有些是毫无必要的一人双名,徒增阅读成本P68记录郴州南丰书院为“曾巩之孙曾仲翊创建”,P582则记为“曾子固之孙曾仲翊建”;曾巩字子固,但以曾巩名世,一人双名各表,实无必要P135记录永定天门书院创建人为“田公著”,P507则记为“隐士田希吕建”,若二者实为同一人,姓名应统一P194记录桃源漳江书院为“邑人布政使李征”建,P495则记为“李徵”;P292记录江华县锦田书院、秀峰书院创建人皆为“知县陈嘉谷”,P575—576两处皆记为“陈嘉穀”徵字穀字用在古人名字中是否简化似在两可,但前后一致是需要的P66记录常德一书院称“石壇精舍”,而P493则作“石坛精舍”,问题同上。
P283记录溆浦县凤翔书院创建人为“邑令陆传应”,P517记为“知县陆传应”,邑令即知县,没必要罗列两个不同称谓P291记录道州道南书院创建者为“知州杨玉山”,P571则记为“州刺史杨玉山”刺史之职官名至元代已废,清代以刺史为知州别称,但多用在非正式场合;何况刺史即是知州,刺史前加“州”字亦属多余两处统一作“知州”为宜有些就是抄错了人物的姓或名P134记录醴陵莱山书院备注为“宋渤有记”,P453则记为“集贤殿学士宋勃”,应为宋渤P135记录澧州道溪书院备注为“谢端有记”,P506则记为“谢瑞作记”,应为谢端P135记录靖州广德书院创建人为“粟朝仪”,P530则记为“栗朝仪建”,粟栗两姓,不可混淆P136记录祁阳县浯溪书院创建人为“县尉曹奎父子”,P565则记为“零陵尉曾圭命其子尧臣捐家资独建”,两姓名以字形相近而误,曹奎应为曾圭;又备注为“祀元结”,误,P565记为“祀唐人元吉”正确P195记录石门县有竹书院为“覃姓公建”,P502记为“谭姓公建”,正误难辨P195记录安乡深柳书院的重建人为“知府吴节重”,P502记为“知府吴节重建”,究竟是“吴节重”建,还是“吴节”重建?抄录者稍微查找一下就能知道是吴节,此人还做过岳州知府。
P196记录沅州文清书院备注为“院祀御史监湖南银场薛塇,以塇谥号名院”,P518则记为“祀明理学大师薛瑄”,前两个塇皆为瑄字之误P202记录桂阳州子龙书院创建人为“李善源”,P598则记为李源善;两个名字至少有一处顺序错误P203记录临武县武溪书院创建人为“按察副使蔡仪”,并备注为“蔡仪号侑溪”;P601则记为“按察副使姜仪建……以姜仪号侑溪,改名”,蔡与姜字形差别明显,不知因何而一误再误;应为“姜仪”,曾巡抚湖广,《国朝献征录》 有其传P274记录攸县玉兰书院创建者为“知县朱莫帜”,P463则记为“知县朱英帜”,据 《湖南通志》,应为朱英帜三, 史实:疏于考订写史,史实的考证是最重要的一个基础环节,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论证过程和观点才能有效建立该书在史料的使用方面,有时疏密失当,记述抵牾P24记录善化县湘西书院创建人为“知州李允则”,备注称“一说为刘辅创建”;P436则仅记为“宋刘辅建”,不仅重点他移,且根本不提及李允则之名P66记录靖州侍郎书院为宋高宗时“谪臣程敦厚”创建,并有备注,信息具体完整,而P530则仅记为“清乾隆间建”,缺失其他信息P192记录宁乡玉山书院创建时间为“嘉靖四十三年 (1564)”,创建人为“知县胡明善”,但P441则记为“玉山书院,明嘉靖二年 (1523),知县胡明善建”。
胡明善嘉靖元年出任宁乡知县,至少在嘉靖八年之后就升任巡按甘肃御史而离开,是没有机会在嘉靖四十三年以知县身份创建玉山书院的究其错漏原因,大约是将下页武冈州鳌山书院的创建时间错抄了过来P195记录慈利县阳山书院备注称:“光绪 《湖南通志》 作‘羊山书院’,万历 《慈利县志》 作‘阳山书院’,今从县志但P504仅列“羊山书院”条,且不说明另有“阳山书院”之名,导致未能“从”一而终P198记录衡山集贤书院创建人为“太常卿夏良胜等”,P550则记为“集贤书院,明嘉靖元年,知县彭簪就邺侯书院旧址创建”,且不提及夏良胜与该书院之关系P275记录茶陵云阳书院创建人为“族人”,P469记为“李氏子弟肄业之所……族人重建”;P279记录平江县文峰书院重建人为“族人”,P491记为“乡贤喻志儒……其子侄重加修葺”这两处重建者仅笼统标为“族人”,与体例不符 (其他书院类似情形皆标注族人姓氏),前者应记为“李氏族人”,后者当记为“喻氏族人”有时结论冲突P67记录衡阳胡忠简书院创建时间为“绍兴年间”,P544则记为“卒谥忠简,后人建书院以祀之”,按胡铨卒于淳熙七年,书院若为后人所建,当在此时间点之后,即不可能创建于之前的“绍兴年间”,或者“建书院以祀之”之说不实。
P133记录浏阳南山书院为元代“延祐二年(1315)以前”“欧阳玄创建”,而P444则记为“明弘治中,学使欧阳旦建”,若以元代欧阳玄在该地读书即算书院创建,则后者的表述有误另外,该书在书院创建时间的确定上,时而以倡建即为创建,时而以建成计时,标准未能统一,造成很多矛盾P271记录长沙求实书院 (时务学堂) 创建人为“巡抚陈宝箴”,P434、P673则皆记为“熊希龄等创建”时务学堂创办时熊为学堂提调,而陈为巡抚,创建者为谁,单人还是群体,应统一标记;《湖南省志》“大事记”卷记为“湖南抚院创办,黄遵宪、熊希龄主持”P274记录安化县观澜书院为“知县陈瑛”于“嘉庆七年 (1802)”创建,P465则记为“嘉庆十七年 (1812),知县陈瑛以义学改建”,据 《湖南通志》,陈瑛 (煐) 嘉庆三年至九年在任,且嘉庆十五年至十九年的在任知县为周文重,所以陈瑛不可能以知县身份在嘉庆十七年创建该书院P282记录溆浦县蒋公书院创建人为“教谕蒋弘毅”,P516则记为“蒋宏毅”,据 《湖南通志》,溆浦明嘉靖时有知县蒋弘毅,康熙时有教谕蒋宏毅,应为蒋宏毅P283记录沅州府明山书院备注称“原名文清,乾隆迁建时更名明山”,P518则记为:“万历间,邑人徽府长史马先生重建书院,改名明山,乾隆七年……重建……仍名明山。
P284记录永顺府灵溪书院备注称:“原名桂香乾隆二十八年更名崇文嘉庆十六年复旧名光绪十二年重建,更名灵溪P525则记为:“乾隆二十八年,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