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doc
4页A105020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行次项 目合同金额(交易金额)账载金额税收金额 纳税调整金额本年累计本年累计123456(4-2)1一、跨期收取的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3+4) 2(一)租金 3(二)利息 4(三)特许权使用费 5二、分期确认收入(6+7+8) 6(一)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入 7(二)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建造合同收入 8(三)其他分期确认收入 9三、政府补助递延收入(10+11+12) 10(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1(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2(三)其他 13四、其他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14合计(1+5+9+13) 【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收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会计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收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符合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本表不作调整,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中纳税调整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合同金额或交易金额”:填报会计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收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项目的合同总额或交易总额2.第2列“账载金额-本年”: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在本期确认金额3.第3列“账载金额-累计”: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累计确认金额(含本年)4.第4列“税收金额-本年”: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在本期确认金额5.第5列“税收金额-累计”: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累计确认金额(含本年)6.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收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差异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4-2列的余额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行=第2+3+4行2.第5行=第6+7+8行3.第9行=第10+11+12行4.第14行=第1+5+9+13行5.第6列=第4-2列二)表间关系1.第14行第2列=表A105000第3行第1列2.第14行第4列=表A105000第3行第2列。
3.若第14行第6列≥0,第14行第6列=表A105000第3行第3列;若第14行第6列<0,第14行第6列绝对值=表A105000第3行第4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