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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及相关解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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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新检验检测机构机构资质认定定制度及相关解制度及相关解读截止截止20142014年底年底全国共颁发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全国共颁发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3220932209张其中,各省局颁发省张其中,各省局颁发省级资质认定证书级资质认定证书2947629476张张, ,国家认监委颁发国家级资质认定证书国家认监委颁发国家级资质认定证书27332733张全国共颁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全国共颁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3924392张其中:各省局颁发证书张其中:各省局颁发证书39493949张,国家认监委颁发证书张,国家认监委颁发证书443443张全国共颁发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全国共颁发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24324张张41244124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取得资质认定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取得资质认定6262家外资机构获得资质认定家外资机构获得资质认定国家国家质检总质检总局局国国务务院院国家国家认监认监委委中国合格中国合格评评定国定国家家认认可中心可中心2727个行个行业计业计量量认认证评审组证评审组3131个省个省级质级质量技量技术监术监督局督局省政府省政府行行业业管理部管理部门门公安评审组公安评审组新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背景及修订背景及主要调整内容主要调整内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监总局令第质监总局令第163163号,已号,已于于20152015年年4 4月月9 9日公布。

      自日公布自20152015年年8 8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修订修订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的必要性新形势产新形势产新形势产新形势产生新要求生新要求生新要求生新要求原有制度原有制度原有制度原有制度存在不足存在不足存在不足存在不足一些好的一些好的一些好的一些好的做法需要做法需要做法需要做法需要固定固定固定固定改革发展改革发展改革发展改革发展的需要的需要的需要的需要改革改革 经过四年多的努力,经过四年多的努力,20152015年年4 4月月9 9日,日,检验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原实验室和检查机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8686号总局令的修订稿)经总号总局令的修订稿)经总局局务会审议,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正式签署发布局局务会审议,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正式签署发布(163163号令),并将于号令),并将于20152015年年8 8月月1 1日起正式实施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这是20152015年检验检测行业的一件大事!年检验检测行业的一件大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号令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第三章第三章 技术评审管理技术评审管理第四章第四章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7 7章章5050条条实验室实验室是指从事科学实验、检验检是指从事科学实验、检验检测和校准活动的技术机构测和校准活动的技术机构检查机构检查机构是指从事与认证有关的产品是指从事与认证有关的产品设计、产品、服务、过程或设计、产品、服务、过程或者生产加工场所的核查,并者生产加工场所的核查,并确定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技术确定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技术机构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163163号令第二条:号令第二条: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术组织制度名称及定义制度名称及定义的差异的差异立法依据:立法依据:计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第一条:第一条:立法依据:立法依据:计量法计量法、认认证认可条例证认可条例8686号令号令163号令号令VS立法依据的差异立法依据的差异163号令号令131号令号令资质认定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质认定审查认可审查认可(验收、授权)(验收、授权)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检查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质认定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资质认定形式的资质认定形式的差异差异认监委统一管理、监督、认监委统一管理、监督、综合协调综合协调省级质监局、直属检验省级质监局、直属检验检疫局各依职责负责辖检疫局各依职责负责辖区内资质认定和监督检区内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查第五条:第五条:质检总局主管质检总局主管认监委统一管理、组织实施、认监委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综合协调省质监部门负责辖区内资质省质监部门负责辖区内资质认定认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负责辖区县级以上质监部门负责辖区内监督管理内监督管理8686号令号令163号令号令VS资质认定管理机资质认定管理机制的差异制的差异关于资质认定的分工关于资质认定的分工 第八条规定第八条规定: 国家认监委负责国家认监委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包括四类机构:一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包括四类机构:一是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二是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或核准名称的企业法人;三是国务院有单位法人;二是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或核准名称的企业法人;三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直属管辖的机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行业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直属管辖的机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根据需要,与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纳入国家级资质认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根据需要,与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纳入国家级资质认定管理范畴范围的机构。

      管理范畴范围的机构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检验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检验检测的资质认定工作检测的资质认定工作省级质检院的审查认可(省级质检院的审查认可(CALCAL)验收,认监委下放省局实施)验收,认监委下放省局实施(实施三)(实施三) 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含事业单位分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含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下同),应当向分支机构所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下同),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资质认定纳入国家认监委资质在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资质认定纳入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总部实行统一质量体认定管理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异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总部实行统一质量体系管理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申请资质认定系管理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申请资质认定 (实施四)(实施四)鼓励认可鼓励认可取得认可的,资质认定取得认可的,资质认定简化简化8686号令号令163号令号令关于认可关于认可!关于关于CMACMA与与CNASCNAS同时申请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机构同时申请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机构合并评审;合并评审;暂时仍使用原暂时仍使用原“二合一二合一”工作表工作表格。

      格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合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合并评审并评审8686号令号令163号令号令关于审查认可关于审查认可!关于关于CALCAL的命运的命运审查认可审查认可资质认定部门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部门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验验收和授权收和授权工作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合并实施,但沿用颁发有效期为合并实施,但沿用颁发有效期为3 3年年的的验收或者授权证书验收或者授权证书1 1、依法设立,客观、公、依法设立,客观、公正、独立,能承担法律正、独立,能承担法律责任;责任;2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员3 3、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工作场所、工作环境4 4、设备设施、设备设施5 5、质量体系、质量体系- -公正、独公正、独立、适应立、适应第九条:第九条:1 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能承担法律责任,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他组织2 2、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 3、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工作场所、工作环境4 4、设备设施、设备设施5 5、管理体系、管理体系独立、公正、科独立、公正、科学、诚信学、诚信6 6、符合特定要求、符合特定要求8686号令号令163号令号令VS资质认定条件的资质认定条件的差异差异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和检查设备设施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和检查设备设施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关于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实施若干意见)二(一):(实施若干意见)二(一):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或者登记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且不包括的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包括检验检测且不包括影响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内容;影响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内容;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包括: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公司分公司、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殊普通合伙企业;经;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法人)(法人)单位;经单位;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实施若干意见)二(二):(实施若干意见)二(二): 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可由其法人授权,申请检验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可由其法人授权,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其所在法人单位承担,并予以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其所在法人单位承担,并予以明示;明示;(实施若干意见)二(三):(实施若干意见)二(三): 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属于资质认定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属于资质认定对象对象; 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资质认定,但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机构可以申请资质认定,但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从业规定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从业规定1、未规定技术评审时限、未规定技术评审时限2、未规定整改时限、未规定整改时限3、未规定出具证书时限、未规定出具证书时限1 1、4545个工作日完成技术评审个工作日完成技术评审(第十条)(第十条)2 2、整改时限不超过、整改时限不超过3030个工作个工作日(第十八条)日(第十八条)3 3、许可决定作出后、许可决定作出后1010日内颁日内颁发证书(第十条)发证书(第十条)8686号令号令163号令号令VS资质认定程序中资质认定程序中时限要求的差异时限要求的差异资质认定评审资质认定评审资质认定评审资质认定评审资质认定评审资质认定评审5 5个工作日个工作日总体时限总体时限3 3个月个月202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评审评审4545工作日,工作日,整改整改3030工作日工作日101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受理受理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发证发证资质认定评审时限的压缩是资质认定评审时限的压缩是刚性规定(第十、十八条)刚性规定(第十、十八条)1、3年年2、证书到期前、证书到期前6个月提个月提出复查申请出复查申请第十一条:第十一条:1 1、6 6年年2 2、证书到期前、证书到期前3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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