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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主体问题是如何规定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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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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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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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赔偿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主体是国家而非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赔偿的费用是来自国家财政   一、国家赔偿主体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主体是国家而非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赔偿的费用是来自国家财政所以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  二、国家赔偿范围:  (一)行政赔偿范围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的法律会保障每一位公民的权益,如果国家机关对公民做出了错误的处罚后,不仅会对公民的工作和家庭带来影响,也会给受害者的名誉上带来损失,所以在申请国家赔偿时,不仅要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也要对受害公民的名誉进行恢复,尽可能减少对公民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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