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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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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分析练习题:1、 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 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 米远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 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 己的养鱼池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造 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 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 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问:(1)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 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1)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 条规定“造成环境污 染损害的民事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 境监督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2) 食品有限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应明确的是污染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制即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 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具备免 责条件而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为:(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由第三 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因此,食品有限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2、 某市甲养殖场承包了水库的 600 亩水面养殖淡水鱼乙造纸厂位于距水库 2000 米处, 自投产后第一年有一定数量的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库甲养殖场共向水库投放鱼苗10 万尾, 投资 8 万元1989年 10 月,甲养殖场工作人员发现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鱼,经打捞共有1000 余条养殖场当即通知乙造纸厂,并要求赔偿损失乙造纸厂认为其排放水量未超过国家规 定的标准,且已交排污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环保局调查后认定鱼死的原因是造纸厂排污 所致,但造纸厂排污确实合乎国家规定的标准养殖场多次找环保局要求解决,但始终没有 结果,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问:造纸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造纸厂应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应明确的是污染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责任是无 过错责任制即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 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除非具备免责条件而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 件为:(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在本案中甲养殖场所养淡水鱼引水质污染而受损,这一损害的发生是由造纸厂的排污 行为造成的乙造纸厂既无法定免责事由,又不能证明甲养殖场的鱼死与其排污的行为之间 没有因果关系因此,造纸厂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其以排污未超标为抗辩事由,不是法定 免责事由,不予采纳3、前进化工厂和惠林造纸厂座落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化工厂生产中排放三氯化铁残液,造 纸厂生产中排放漂液废水其排污浓度均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河水水位正常情况下, 两个工厂均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1999 年 5 月该地大旱,河水明显减少,化工厂排放的废 水冲入造纸厂的排污口,两股废水混和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氯化氢,致使在河 边劳动的 12 名搬运工人中毒晕倒送医院抢救后脱险,受害人为此支付医疗费86000 元经当地环保局对两工厂排污口监测,其排污均无异常(达标排放),排放方式亦未违法当 地环保部门决定对两工厂各罚款6000元,并应 12 名受害人请求责令两工厂赔偿受害人医疗 费 86000 元,每个工厂 43000 元,两工厂承担连带责任。

      问:(1)环保局对两工厂给予行政罚款是否有法律根据?为什么?(2)工厂是否应对12 名受害人进行赔偿?为什么? 答:(1)环保局对两工厂进行罚款处罚无法律根据1 分)因为依照我国有关水污染防 治的法律规定,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违法(2 分)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2 分)才能给予行 政处罚2)工厂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1 分)因为:(a)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行为的违法性为必要前提,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但 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的,也要承担环境民事责任;(2分)(b)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实行 无过失责任制,行为人虽无故意或过失,但造成了污染危害后果,也要承担环境民事侵权责 任(或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 分)4、山西省某市环保局接到其辖区内一果农的投诉:某焦化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使其果 树水果产量大幅度减产,向焦化厂索赔不成,故请求环保局予以处理环保局受理了该投诉,并组成调查组对污染损害情况进行调查勘验,地区农业环境监测站也出具了《对XX苹果园内烟尘污染使苹果受害的调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1 条和1987 年 9 月 5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于 1995 年 8 月 29 日被全 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并于当日公布生效)第 36条之规定,环保局于196年 3月11日下发行政处 罚决定书,责令焦化厂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向果农支付污染损害赔偿费5000元, 但焦化厂收到处罚决定60 日后,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处罚 决定。

      于是,环保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却裁定不予执行请分析环保局在本案中应有的地位及其处理权的性质,并指出环保局在该案处理中存在的问 题,简要说明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答:(1)环保局应当事人请求对环境纠纷的处理属居间调解行为,应制作处理决定书或者调 解处理决定书,而不应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都没有关于“责令赔偿损失” 的行政处罚形式, 环保局的这一处罚无法律根据3) 环保局适用法律错误本应适用修改后已经生效的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但却适用 旧的《大气污染防治法》4)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是正确的因为:《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都没有 授权环保部门对不执行其纠纷处理决定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也没有规定对 行政机关居间调解的处理决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四川省某县一企业建设在农村,其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10分 贝,但其前后左右都是荒地,因而没有其他单位和居民受到该厂环境噪声的干扰,只有其本 厂的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噪声危害当地环境保护局以该企业超标排放噪声为由,责令其限 期治理,并征收其环境噪声超标排污费每1600 元。

      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撤销环保局的行政决定 其理由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 条规定:“产生环 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按照该 法第 2 条规定,环境噪声污染必须有超标和扰民两个条件我企业只满足噪声超标一个条件, 不属于限期治理和缴纳超标排污费的对象结果,法院采纳了原告企业的意见,判决撤销环 保局的决定请问: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该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是正确的因为:(1) 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2 条规定,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必须具备排放噪声超标和扰 民两个条件,只超标不扰民的噪声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2) 责令限期治理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权限,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属于越权行政3) 对不扰民的超标噪声,不应征收排污费4)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 用本法因此噪声对该厂工人造成的危害,不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6、河南省某县农民张某,承包水库水面,用网箱养鱼,并租了一条水泥船和雇佣两个工作 人员在水库中日夜看护,张某本人也经常住船看护一天早晨,张某起床后,看到许多死鱼 漂浮水面,且水面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张某意识到可能是水体受到某化工厂污染致鱼死亡, 于是马上到县环保局要求察看死鱼现场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 规定,渔业水污染事故应由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于是张某又马上到负责渔政管理的水库 管理局渔政管理站要求其调查处理死鱼事故但渔政管理站的站长说,不可能是污染致鱼死 亡,所以既不组织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也不到现场调查死鱼情况为了固定证据,张某只 好让县公证处对其死鱼情况进行公证,证明死鱼损失达40 多万元死鱼事件后不久,某化 工厂就收到渔政管理站发出的因渔业污染事故罚款15 万元的决定由于缺乏渔政管理站的 现场调查监测资料,张某无法向排污者索赔,于是便以渔政管理站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 法院提起以渔政管理站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40 万元法院以渔政管理 站不具有法人资格为由,让张某变更被告,但张某拒绝变更,于是法院裁定驳回张某的起诉 试分析:(1)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对吗?为什么?(2)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3)张某应当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死鱼损害赔偿问题? 答:(1)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水污染防治法》第28条第 2 款规定,造 成渔业污染事故的,由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

      2)法院的裁定是正确的因为渔政管理站是水库管理局的下属单位,不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张某应当根据法院的要求变更被告人3)在目前情况下,张某可以通过下列两条途径解决死鱼损害赔偿问题:①以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以渔政管理站的上级单位水库管理局为被告 的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因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张某造成的损失②对向水库排放废水的化工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污染损失7、 某市市级幼儿园建于2000年 3 月,其内部建造的食堂和锅炉房均采用燃烧生煤的方式做 饭和烧热水,两根烟囱每天排除滚滚浓烟.2000年 9月,市轮船总公司在紧邻幼儿园食堂和 锅炉房的旁边动工修建了一座水上娱乐城由于该市河流较少,该水上娱乐城立即成为本市 居民夏天消暑的好去处,生意十分兴隆然而好景不长,由于幼儿园不断向外排放浓烟,导 致水上娱乐城的水面上总是有一层黑色漂浮物.游客们认为太不卫生,不再光顾娱乐城,娱乐 城的生意渐渐清单.2000年10月3日,经市卫生防疫站检测,水上娱乐城的水质不符合卫生标 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娱乐城认为其生意不好及被卫生防疫站责令限期整改的主要责任在于 幼儿园排放浓烟污染了娱乐城的水质,于是要求市环保局进行处理。

      市环保局受理后,进行 了现场检测鉴定幼儿园两烟囱的排放严重超标,是娱乐城水质恶化的主要污染源经研究 决定,责令幼儿园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并罚款15000 元同时,娱乐城也将幼儿园告上法 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16280 元在庭审中,幼儿园辩称:(1)幼儿园建在先,娱乐城建在 后市轮船总公司在明知幼儿园烟囱排放可能污染其水质的情况下仍然建造娱乐城,引起一 切后果应由娱乐城自己承担 (2)幼儿园已接受环保局15000元的罚款,不应再给娱乐城赔偿问:(1)幼儿园的理由是否成立?(2)法院应如何处理?答:(1)不成立理由:①幼儿园排污行为和娱乐城经济损失存在因果关系,两个单位都 是依法审批建设,建设的先后不是幼儿园排污的理由;②幼儿园接受的罚款是由于超标排污; 娱乐城要求的损失赔偿是由于幼儿园排污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依(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 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 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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