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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歌手(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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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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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品文档论论 民民 间间 歌歌 手(上)手(上)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张 君 仁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文章借鉴民俗学的相关理论,从民、民间、民间歌曲等相关概念出发,探讨了“民间歌手”这一社会群体的类型及其一般特征,并对这一常用概念进行了定义作者通过仔细研究后认为,所谓的“民间歌手”应当是那些拥有“民间歌曲”的、具有口头创作传统和演唱历史习惯的社会群体之中的,并能够在民歌演唱方面起示范和标准作用的个别或一部分关关 键键 词:词:民 民间 民间歌曲 民间歌手人类的音乐之声,从缅邈的远古响起,穿越时间的长河,数千年来跌宕不绝,奔腾不 息,何也? 当我们自问为什么民间歌曲能够一代又一代地沿袭不断?是谁将它传承、保存了下来 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将目光移向那些生活在平民世界的默默无闻的歌唱者—— 民间歌手 “一种艺术传统的存在是以大量从事这种艺术的艺人为前提的” [1]正是因为这 些歌手们无休止地传承守业、不断创造,才使得民间歌曲五彩斑斓、绵延不绝;也正是由 于他们朴拙自然的演唱,才使我们得以窥探民间歌曲深厚的审美意蕴 什么是民间歌手?民间歌手之“民”是些什么样的人?“民间”又在那里?这些问题 是探讨民间歌手之概念内涵所无法避免的。

      本文即是对这一领域的初步探索一.相关概念之考察当我查找了所有能够见到的中外音乐辞书,欲将“民间歌手”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来审视 的时候才发现,这些辞书和以往的研究成果能够提供的信息太少 “民间歌手”这个最为常 见、使用频繁的概念均被这些辞书的编撰家们遗弃了于是,我产生了这样一些疑惑:它 不具备构成一个学术概念的基本条件?抑或他们不足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具有特定意义的 研究对象?果真如此的话,那么,构成一个学术概念的基本条件又是什么呢?音乐人类学 或民族音乐学如果连音乐的创造者、使用者的“人”都可以被无缘无故地省略,那它还有 什么东西不能省略呢? 这从一个方面又说明了我们的音乐人类学研究存在着极不平衡的现象;说明我们的研 究选题也有某种“中心主义”的奇怪倾向鉴于此,笔者将就有限的资料,对“民间歌手” 这一概念进行分层解析,试图寻求构成“民间歌手”这一概念的诸种因素精品文档(1)“民”与“民间”毋庸置疑,我们的对象“民间歌手”必定是被称为“民”的那些人中的个别或一部分 因此,我们必须对所谓的“民”首先进行考察和限定,这样才有可能认识我们的研究对象就“民”这个词本身所具有的包容性来看,它可以指向整个人类的每一个个体,何人 不是“民”呢?然而,事实上,当我们提出和使用“民间”这个概念时,我们已经自觉或 不自觉地把它当成了一个有特指重心的社会群体分类概念,把它与“上层” 、 “官方” 、 “宫 廷” 、 “士大夫” 、 “知识分子”等等我们感觉上与“民间”不同的那些社会阶层作了区分。

      使用“民间”这个概念,我们有时候意指一种在当代社会中不占主流、处于边缘化的东西, 有时候也指一种不很明晰的、沉积下来的东西,那些普普通通、质朴无华、从事劳作,与 知识阶层相比书面文化的修养较少,与社会其它在政治或经济领域内较为显赫的阶层相比 较不起眼,在社会生活各个层面都默默无闻的普通民众,他们的天地、他们的人生——物 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融合在一起的人生,就构成了一个既如同汪洋大海一般但又仿佛可以视 而不见的“民间” 必须承认,这个“民间”在生活形态、基调和风格上,的确是有自身整 体上的一致性和某种相对独立性否则,我们就无法对它进行理性的认知[2] 在民间音乐的研究中,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明确的、直接的讨论“民”的研究并不 多见,所以,参照其它学科的相关研究来审视民间歌曲和民间歌手之“民”和“民间”的 概念,就成为本论题的基本途径和方式 从一般意义来看,民间歌手之“民”和“民间”是连体的,人们在讨论中常常将二者 联系在一起同时,它们与通常意义上的民间文学、民间诗歌、民间传说、民间故事以及 民俗等知识类型的“民”和“民间”具有大体相同的含义,同属于一个范畴领域在西方, 通常以“folk”或“people”来指称所谓的“民” 、 “人民” 、 “人们”等。

      用“lore”来指称 具有口头性质的“知识” 、 “学问”或“经验” 毫无疑问,口头传承的民间歌曲也是民间知 识之一种,因此,从 folklore 的角度进行考察应当是合理的 Folklore 一词在中国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 ,是研究“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 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3] 的专门学问威廉·约翰·汤姆斯于 1846 年首次 使用了 folklore 一词 英国民俗学家威廉·约翰·汤姆斯(William John Thoms,1803—1885)在讨论民俗之 “民”的时候,曾将它定义为“民众” (the people) 显然这是一个相当宽泛的、可以指称 任何人的概念但是,汤姆斯的“民众”是基于他对民俗认识前提之下的界定在他看来, 民俗包括了旧时的行为举止、风俗、仪式庆典、迷信、叙事歌、谚语等所以,中国青年 民俗学家高丙中在研究了他的一些著作后指出:“他(汤姆斯)所谓的‘民’是以乡民为 主的普通民众” [4] 以麦克斯·缪勒(Max Muller,1823—1900)为代表的比较神话学派,从民族语言的 发展和民族神话的产生出发,将“民”指向拥有神话传说的“整个种族” ,即“民”是“种 族” 。

      [5] 因此,这里的“民”被限定于拥有神话传说的、被某种文化传统联系在一起的社 会群体之内 被誉为人类学之父的西方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及其追随者们,基于民俗是一种“遗 留物”之说,从而将“民”定义为是“那些极少受到教育的改造、极少取得文明上的进步 的民群、大众和若干阶级”以及野蛮人,即野蛮人和农民[6]他们认为,民俗的原形就是 原始文化,这种原始形态的文化,在文明社会中则以“遗留物”的形态残存因此,谁掌 握着“俗”并生活于“俗”之中,谁就是“俗”的主体,谁就是“俗”之民在这一认识 论的指导下,人类学学派的民俗学家们认为,典型的“俗”之“民”在欧洲是处于社会下 层和社会边缘的、未经或少经文明教育的农民,在欧洲以外的地区则是所谓未开化的“野 蛮民族” ,因为只有在野蛮民族中,原始民俗还被完整地保存着所以“野蛮人和农民”就精品文档成为了他们的民俗之“民” 人类学派的另一位学者阿尔弗雷德·纳特(Alfred Nutt,1858—1910)则指出:我们收集并研究他们的知识的民,基本上是人类的这样一部分:他们一直与大地母亲处于最亲密的接触之中;是这样一个阶级,他们的双肩被压上了使土地生长食物,并做人类的繁重的和肮脏的工作和任务。

      武士和法官、圣徒和哲学家、艺术家和商人,他们的事迹排满了日历,但是,对于那些手执农具的人,对于那些我们向他们索取面包——没有它我们就要饿死——的人,历史却不屑一顾 ”[7] 英国早期的民族音乐学家弗兰克·金森在他 1915 年出版的《英国民歌论》一书中,叙 述了和纳特基本相同的观点,他说:民歌的“民” ,是“指不大受着文雅教育的社会层而言[8] 因此,根据他的论述,所谓的“民” ,就是指社会中那些没有学问、劳动负担最重且 又最落后的农民阶级 以上几位学者,在寻找“民”之定义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将视角投向了和城市市民 相对的乡村社会这至少说明,在西方学者的眼里, “民”首先是生存在最基层社会的乡村 贫民他们不包括生活在城市中的人邓迪斯指出:“有些民俗学家错把‘folk’等同于 农民阶级或乡村群体如果人们接受了这个狭窄的定义,就会推断:城市居民不属于‘folk’ ,因而他们也就没有民俗 ”[9] 但是,从 1851 年开始,学者们也注意到了城市市民 亨利·梅修(Henry Mayhew) ,一位波西米亚人记者他于 1851—1862 年出版了四卷本长 篇报告《伦敦的劳动阶级和伦敦贫民》 在这部著作中,他首次对生活在城市的作为“民” 的那部分人作了限定,他们是:出售多种商品的街头小贩、街头拣破烂的和收垃圾的、扫烟囱的、街头艺人、码头工人、船夫、车夫以及妓女、小偷和乞丐。

      [10] 虽然梅修对“民”的概括存在着明显的局限,但是他毕竟扩大了“民”的范围匈牙利民 族音乐学家巴托克就将民间音乐分为农民的民间音乐和城市的民间音乐,而没有将城市市 民排除在“民间”以外 基于上述认识,邓迪斯提出了自己关于“民”的定义,他说:folk 可以用来指任何人类群体,只要这个群体至少有一个共同特点至于这个联系群体内部个体的共同点究竟是什么,则要看具体情况它可以是相同的职业、语言,也可以是共同的宗教,等等重要的是,这样一个因为某种理由而结成的群体必须有一些它确认为属于自己的传统[11] 虽然邓迪斯是从民俗学的角度考察“民”的含义,但是他的关于“共同传统”的界说 对我们考察民间歌曲和民间歌手之“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民族音乐学家维奥拉(Wiora)也曾经从“共同传统”这一角度对“民间”和“民”进 行过探讨,他说:精品文档“民间的”这个术语仅仅用于表示真正的民间文化用“民间”这个词,我们不仅指全社会的基本阶层,如农民、牧民、矿工、民间音乐家等,而且指那些真正对全社会普遍有作用的阶层[12]即是说一个社会中可以称为民间音乐的,必须是被社会全体成员所共享的东西,也就 是“共同的传统” 。

      从以上早期西方学者从“民俗学”角度对“民”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出,它大致经过 了由普通民众、种族、野蛮人和农民等到部分城市市民,再到具有共同传统的任何人类群 体这样一个发展过程虽然他们对“民”的理解有所不同,但是,考察他们的认识过程, 却具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即他们都是从民俗之“俗”的角度认识“民”的范围也就是说, 有“俗”的“民”才是他们所需要的那么,如果由此推导,音乐人类学之民间歌手研究 所需要的“民”自然是有“歌”之“民” ,也就是具有“口头演唱传统”的社会群体现在让我们再看看中国学者对“民”是如何认识的 “民”在中国是一个出现较早的词,其意义也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演变 “民”的第 一种意义和“人”同义,泛指人类,和“神”相对 《论语·雍也》 “务民之义,敬鬼神而 远之 ”注云“尊命尊礼尚施,皆近人之事”[13] 又《左传·成公》曰:“民受天地之中以 生,所谓命也 ”孔颖达疏:“民者,人也言人受此天地中和之气,以得生育 ”[14] 第二种意义和“百姓” 、 “奴隶”等同,与“君” 、 “臣” 等统治阶级相对 《左传·文 公》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 ”[15] 又如《论语·泰伯》说:“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 使知之” 。

      注曰:“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 ”[16] 另《孟 子·尽心章》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17] 第三种意义指“士、工、商” ,和“农”相对如《汉书·食货志》:“籴甚贵伤民, 甚贱伤农 ”[18] 这里是从买卖双方的利益而出发,将生产粮食的农民阶级和食用粮食的其 它阶级相对比实际上,这里包括了除农民之外的所有阶层 中国古代“民”之义虽然不尽同一,但是,它们最为明显和使用最多的是指和统治阶 级相对的普通老百姓直到现在,这一意义依然是“民”之最主要的意义 中国近代由于知识分子对民间文化的高度重视,对“民”的含义也经历了一个螺旋式 的认知过程 中国近现代学者对民间文化的关注发端于二十世纪初在五·四文化运动热潮的推动 下,那些具有新革命思想、民主思想和现代科学意识的学者,以自觉的使命感,为了振兴 中华、复兴民族文化,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民间歌谣的收集和研究1918 年 2 月,以北京 大学为最初的策源地,经蔡元培校长的批准,由沈尹默、周作人、刘半农(刘复) 、钱玄同、 沈兼士等“分任其事” i1922 年 12 月创刊的《歌谣》周刊成为发表他们所征集歌谣和研究 成果的主要阵地。

      在歌谣运动的带动下,全国掀起了一个持续日久的民间文化高潮, “到民 间去”ii 成为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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