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酸菜鱼调料.doc
6页ICS 67.220.10X 66DBS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S 50/ 0XX—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酸菜鱼调料(征求意见稿)2015 - XX - XX发布2015- XX - XX实施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DBS50/ 0XX—2015前 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50/ 323-2009《酸菜鱼调料》与DB50/ 323-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取消了水分及挥发物、食盐、总酸和亚硝酸盐指标;——修改了污染物限量,引用GB 2762;——修改了大肠菌群指标;——依据GB 29921,取消了致病菌限量; DB50/ 323-200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无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酸菜鱼调料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盐渍菜、食用植物油、食盐等为主要原料,经炒制、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预包装酸菜鱼调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盐渍菜:应符合GB 2714的要求。
3.1.2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要求3.1.3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本品固有色泽将样品置于洁净白色容器中,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目测、鼻嗅气味与滋味具有本品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3.5GB/T 5009.37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253.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对调味品的规定3.5 指示菌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指示菌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大肠菌群/(MPN/g) ≤3.0GB 4789.33.6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和相关公告的规定3.7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其他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过程应符合GB 31621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