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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所得税抵免讲义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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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境外所得税抵免境外所得税抵免——间接抵免间接抵免 2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一)间接抵免的概念及适用范围(一)间接抵免的概念及适用范围•1.间接抵免的概念间接抵免的概念•间接抵免是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间接抵免是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3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中国居民中国居民甲公司甲公司S国(国(20%)) 乙公司所得乙公司所得300万元万元 应纳税应纳税60万元万元 税收利润税收利润240万元万元 分配股息分配股息48万元万元投资购买股票,持股20%分配股息48万元 4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2.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税额抵免主要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税额抵免。

      •居民企业从其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居民企业从其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例如我国居民企业(母公司)的境外子公例如我国居民企业(母公司)的境外子公司在所在国(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司在所在国(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作为股息、红利分配将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作为股息、红利分配给该母公司,子公司在境外就其应税所得给该母公司,子公司在境外就其应税所得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按母公司所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按母公司所得股息占全部税后利润之比的部分即属于得股息占全部税后利润之比的部分即属于该母公司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额该母公司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额 5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二)间接抵免的持股条件(二)间接抵免的持股条件•居民企业在用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进行税收抵免时,居民企业在用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进行税收抵免时,其取得的境外投资收益实际间接负担的税额,是指根据直其取得的境外投资收益实际间接负担的税额,是指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接或者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20%以上(含以上(含20%,下同),下同)的规定层级的外国企业股份,由此应分得的股息、红利等的规定层级的外国企业股份,由此应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从最低一层外国企业起逐层计算的属权益性投资收益中,从最低一层外国企业起逐层计算的属于由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

      于由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由居民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由居民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符合以下持股方式的三层外国企业:限于符合以下持股方式的三层外国企业: 6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第一层: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第一层: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第二层: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第二层: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定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国企业;•第三层: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第三层: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定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上述符合规定的上述符合规定的“持股条件持股条件”是指,各层企业直接持股、是指,各层企业直接持股、间接持股以及为计算居民企业间接持股总和比例的每一个间接持股以及为计算居民企业间接持股总和比例的每一个单一持股,均应达到单一持股,均应达到20%的持股比例的持股比例 7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二层持股条件的判定•中国居民中国居民A企业直接持有甲国企业直接持有甲国B企业企业20%股股份,直接持有乙国份,直接持有乙国C企业企业16%股份,并且股份,并且B企业直接持有企业直接持有C企业企业20%股份,如下图所示:股份,如下图所示: 中国居民中国居民A企业企业乙国乙国C企业企业甲国甲国B企业企业20%20%境内境内境外境外16%例题例题1 8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中国居民中国居民A企业持有甲、乙国企业持有甲、乙国B、、B1企业企业20%股份,股份,B、、B1企业都持有丙国企业都持有丙国C企业一定比例股份,如下图所示:企业一定比例股份,如下图所示: 例题例题2X1X1X2X2Y1Y1Y2Y2 丙国丙国C C企业企业境内境内境外境外甲国甲国B B企业企业乙国乙国B1B1企业企业第一层第一层中国居民中国居民A A企业企业 第二层第二层请问:请问:B、、B1、、C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够满足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够满足A持股条件持股条件【【答案答案】】必须符合必须符合X1≥20%; X2≥20%;Y1≥20%, Y2≥20%,且,且X1Y1+X2Y2≥20% 9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要求:上述哪些企业符合要求:上述哪些企业符合A间接持股条件间接持股条件20%20%境内境内境外境外50%50%60%50%50%50%50%C1C1企业企业B1B1企业企业B2B2企业企业中国居民中国居民A A企业企业80%80%甲国甲国乙国乙国丙国丙国D2D2企业企业D3D3企业企业D1D1企业企业50%50%40%40%50%50%C2C2企业企业50%50%C2C2企业企业B3B3企业企业例题例题3 10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1))D1 企业满足间接抵免的条件企业满足间接抵免的条件 A企业持有企业持有D1企业的持股比例企业的持股比例=50%×60%×20%++50%×50%×80%=22%,满足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满足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的规定。

      外国企业的规定2))D2企业不满足间接抵免的条件企业不满足间接抵免的条件 A企业持有企业持有D2企业的持股比例企业的持股比例=50%×50%×50%=12.5%,,未满足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未满足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的规定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的规定3))D3企业不满足间接抵免的条件企业不满足间接抵免的条件 A企业持有企业持有D3企业的持股比例企业的持股比例=50%×40%×50%=5%,未满,未满足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足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的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持有的规定 11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多层持股条件的综合判定多层持股条件的综合判定•中国居民企业中国居民企业A分别控股了四家公司甲国分别控股了四家公司甲国B1、甲国、甲国B2、乙、乙国国B3、乙国、乙国B4,持股比例分别为,持股比例分别为50%、、50%、、100%、、100%;;•B1持有丙国持有丙国C1公司公司30%股份,股份,B2持有丙国持有丙国C2公司公司50%股股份,份,B3持有丁国持有丁国C3公司公司50%股份,股份,B4持有丁国持有丁国C4公司公司50%股份;股份;•C1、、C2、、C3、、C4分别持有戊国分别持有戊国D公司公司20%、、40%、、25%、、15%股份;股份;•D公司持有戊国公司持有戊国E公司公司100%股份。

      图示如下:股份图示如下: 例题例题 12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居民企业居民企业A乙国乙国B4乙国乙国B3甲国甲国B2甲国甲国B1丁国丁国C4丁国丁国C3丙国丙国C2丙国丙国C1戊国戊国E戊国戊国D50%50%100%100%30%50%50%50%20%40%25%15%100%境内境外 13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分析分析•((1))B层各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层各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B1、、B2、、B3、、B4公司分别直接被公司分别直接被A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50%、、100%、、100%,均符合间接抵免第一层公司的持股条件均符合间接抵免第一层公司的持股条件•((2))C层各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层各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①①C1公司虽然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公司虽然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B1控股控股30%,但仅受居民企,但仅受居民企业业A间接控股间接控股15%((50%×30%),因此,属于不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因此,属于不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但如果协定的规定为件的公司(但如果协定的规定为10%,则符合间接抵免条件);,则符合间接抵免条件);•②②C2公司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公司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B2控股控股50%,且被居民企业,且被居民企业A间接间接控股达到控股达到25%((50%×50%),因此,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因此,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公司;•③③C3公司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公司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B3控股控股50%,且被居民企业,且被居民企业A间接间接控股达到控股达到50%((100%×50%),因此,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因此,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公司;•④④C4公司情形与公司情形与C3公司相同,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

      公司相同,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 14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3))D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①①虽然虽然D公司被公司被C1控股达到了控股达到了20%,但由于,但由于C1属于不符合持股条件的属于不符合持股条件的公司,所以,公司,所以,C1对对D公司的公司的20%持股也不得再计入持股也不得再计入D公司间接抵免持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范围,来源于股条件的范围,来源于D公司公司20%部分的所得的已纳税额不能进入居部分的所得的已纳税额不能进入居民企业民企业A的抵免范畴;的抵免范畴;•②②D公司被公司被C2控股达到控股达到40%,但被,但被A通过符合条件的通过符合条件的B2、、C2间接持股间接持股仅仅10%,未达到,未达到20%,因此,还不能由此判定,因此,还不能由此判定D是否符合间接抵免条是否符合间接抵免条件;件;•③③D公司被公司被C3控股达到控股达到25%,且由,且由A通过符合条件的通过符合条件的B3、、C3间接控股间接控股达达12.5%((100%×50%×25%),加上),加上A通过通过B2、、C2的间接控股的间接控股10%,间接控股总和达到,间接控股总和达到22.5%。

      因此,因此, D公司符合间接抵免条件,其所公司符合间接抵免条件,其所纳税额中属于向纳税额中属于向C2和和C3公司分配的公司分配的65%股息所负担的部分,可进入股息所负担的部分,可进入A公司的间接抵免范畴公司的间接抵免范畴•④④D公司被公司被C4控股控股15%,虽然,虽然C4自身为符合持股条件的公司,但其对自身为符合持股条件的公司,但其对D公司的持股不符合直接控股达公司的持股不符合直接控股达20%的持股条件因此,该的持股条件因此,该C4公司对公司对D公司公司15%的持股,不能计入居民企业的持股,不能计入居民企业A对对D公司符合条件的间接持股公司符合条件的间接持股总和之中;同时,总和之中;同时,D公司所纳税额中属于向公司所纳税额中属于向C4公司按其持股公司按其持股15%分配分配的股息所负担的部分的股息所负担的部分,也不能进入居民企业也不能进入居民企业A的间接抵免范畴的间接抵免范畴 15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4))E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判定:•居民企业居民企业A通过其它公司对通过其它公司对E的间接控制由的间接控制由于超过了三层(居民企业于超过了三层(居民企业A→B2((B3))→C2((C3))→D→E,,E公司公司处于向下四层),因此,处于向下四层),因此,E公司不能纳入公司不能纳入A公司的间接抵免范畴;即使公司的间接抵免范畴;即使D公司和公司和E公司公司在戊国实行集团合并(汇总)纳税,在戊国实行集团合并(汇总)纳税,D公司公司就就E公司所得所汇总缴纳的税额部分,也须公司所得所汇总缴纳的税额部分,也须在计算在计算A公司间接负担税额时在公司间接负担税额时在D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汇总)税额中扣除。

      汇总)税额中扣除 16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三)间接抵免计算(三)间接抵免计算1.应由母公司间接负担的下属公司所得税应由母公司间接负担的下属公司所得税2.计算抵免限额计算抵免限额3.当年实际抵免额当年实际抵免额4.当年母公司应纳居住国所得税当年母公司应纳居住国所得税程序程序程程序序 17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1.应由母公司间接负担的下属公司所得税应由母公司间接负担的下属公司所得税 • C1 B1• C2 B2 • C3 B3• C4 B4DA 18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计算步骤计算步骤•1.应应A公司间接负担的下属公司所得税公司间接负担的下属公司所得税•((1))B1及下属公司应由及下属公司应由A间接负担的所得税间接负担的所得税•【【已知已知】】::•D、、C1不符合不符合A间接持股条件不应由间接持股条件不应由A负担其所得税负担其所得税•C1应向应向B1B1分配股息分配股息300300万元万元 •①①C1分配股息情况分配股息情况•a))C1应向应向B1分配股息分配股息= 300300万元万元 •b))B1应纳丙国预提所得税应纳丙国预提所得税= 300300××10%=3010%=30万元万元 19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②B1②B1纳税情况纳税情况•【【已知已知】】::B1B1符合符合A A间接持股条件,间接持股条件,B1B1被被A A持股持股50% 50% ;;B1B1所所得得= =利润利润=1000=1000万元;万元;B1B1应纳本国所得税应纳本国所得税=210=210万元;。

      万元;•a a))B1B1税后利润税后利润= =利润利润- -本国所得税本国所得税- -丙国预提税)丙国预提税)• = =((1000-210-301000-210-30))=760=760万元万元•b b))B1B1向向A A分配股息分配股息=760=760××50%=38050%=380万元万元•c c))A A应纳甲国预提所得税应纳甲国预提所得税= 380= 380××10%=3810%=38万元万元•d d))B1B1应由应由A A间接负担的所得税间接负担的所得税•=((B1应纳本国所得税应纳本国所得税+ + B1应纳丙国预提税应纳丙国预提税+B1间接负担间接负担C1所得税)所得税)×× B1上交股息上交股息/B1税后利润税后利润•= =(( 210+30+0 210+30+0 ))××380/760 =120380/760 =120万元万元 20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2))B2及以下企业应由及以下企业应由A负担的所得税负担的所得税•①①D D公司应纳税公司应纳税•【【已知已知】】::D D符合符合A A间接持股条件;间接持股条件;D D所得所得= =利润利润=1250=1250万元;被万元;被C2C2持股持股40%40%;;D D税率税率20%20%;预提税率;预提税率10%10%;下属;下属公司没有分股息。

      公司没有分股息•a a))D D应纳税应纳税=1250=1250××20%=25020%=250万元万元•b b))D D税后利润税后利润=1250-250=1000=1250-250=1000万元万元•c c))D D分配股息分配股息=1000=1000××40%=40040%=400万元万元•d d))C2C2应纳戊国预提税应纳戊国预提税=400=400××10%=4010%=40万元万元•e e))D D应由应由C2C2负担的所得税负担的所得税•= =((D应纳本国所得税应纳本国所得税+ + D应纳下属预提税应纳下属预提税+D间接负担间接负担E所得税)所得税)×× D上交股息上交股息/D税后利润税后利润•((250+0+0250+0+0))××400/1000 =100400/1000 =100万元万元 21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②②C2公司应纳税情况公司应纳税情况•【【已知已知】】C2所得所得=利润利润=2000万元;万元;C2被被B2持股持股50%;;C2应纳本国应纳本国所得税所得税=360;;C2将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半用于分配,同时,将该公司将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半用于分配,同时,将该公司2008年未分配税后利润年未分配税后利润1600万元(实际缴纳所得税额为万元(实际缴纳所得税额为400万元,且万元,且无投资收益和缴纳预提所得税项目)一并分配。

      无投资收益和缴纳预提所得税项目)一并分配•a))C2 09年税后利润年税后利润=利润利润-C2本国所得税本国所得税-C2戊国预提税戊国预提税• =2000-360-40=1600万元万元•b))C2 09年向年向B2分配股息分配股息=1600×50%×50%=400万元万元•c))C2 分配分配08年股息年股息= 1600×50%=800万元万元•d))B2应纳丙国预提税应纳丙国预提税=((400+800))×10%=120万元万元•e))C2 09年分配股息应由年分配股息应由B2间接负担所得税间接负担所得税•=(( C2应纳税应纳税+ C2应纳戊国预提税应纳戊国预提税+ C2负担负担D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C2上交上交股息股息/C2税收利润税收利润•=((360+40+100))×((400/1600))=125万元万元•f))C2 分配分配08年股息应由年股息应由B2间接负担所得税间接负担所得税•=(( C2 08年应纳税年应纳税+ C2 应纳应纳08年预提税年预提税+ C2负担负担08年下属公司所得年下属公司所得税)税) ×C2 上交上交08年股息年股息/C2 08年未分配税后利润年未分配税后利润•=((400+0+0)) ×((800/1600))=200万元万元 22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③③ B2应纳税情况应纳税情况•【【已知已知】】B2所得所得=利润利润=5000万元;万元;B2应纳本国所得税应纳本国所得税1140;;B2被被A持股持股50%; B2应纳丙国预提税应纳丙国预提税120万元万元; B2应负担应负担C2公司公司09年所得税年所得税125万元;万元; B2负担负担C2公司公司08年所得税年所得税200万元万元。

      •a))B2税后利润税后利润=B2利润利润-B2应纳本国所得税应纳本国所得税-B2应纳丙国预提税应纳丙国预提税•=5000-1140-120=3740万元万元•b))B2应向应向A分配股息分配股息=3740 ×50%=1870万元万元•c))A应纳预提税应纳预提税=1870 ×10%=187万元万元•d))B2应由应由A间接负担的所得税间接负担的所得税•= (( B2应纳税应纳税+ B2应纳丙国预提税应纳丙国预提税+ B2负担负担C2公司公司09年所得税年所得税+ B2负担负担C2公司公司08年所得税)年所得税) ×B2上交股息上交股息/B2税后利润税后利润•=((1140+120+125+200))×1870/3740=792.5万元万元 23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3)计算)计算B3及以下企业应由及以下企业应由A负担的所得税负担的所得税•①①D公司纳税情况公司纳税情况•【【已知已知】】D符合符合A间接持股条件;间接持股条件;D公司应纳税公司应纳税=250万元;税后利润万元;税后利润=1000万元万元•a))D应向应向C3分配股息分配股息=1000×25%=250万元万元•b))C3应纳预提所得税提所得税=250×10%=25万元万元•C))D应由应由C3负担的所得税负担的所得税•=((D应纳税应纳税+D应纳下属预提税应纳下属预提税+D负担的下属公负担的下属公司所得税)司所得税)×D上交股息上交股息/D税后利税后利润 •=((250+0+0))250/1000 =62.5万元万元 24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②② C3应纳税情况应纳税情况•【【已知已知】】C3符合符合A间接抵免;间接抵免;C3所得所得=利润利润=1000万元;万元;•C3应纳本国所得税应纳本国所得税=245万元;万元; C3应纳下属预提税应纳下属预提税25万元;万元; C3应负担的下属负担的下属D所得税所得税62.5万元。

      万元•a))C3税后利润税后利润=1000-245-25=730万元万元•b))C3应向应向B3分配股息分配股息=730×50%=365万元万元•c))B3应纳下属国家下属国家预提税提税=365×10%=36.5万元万元•d))B3应间接接负担的担的C3的所得税的所得税•=((C3应纳税应纳税+ C3应纳下属国家预提税应纳下属国家预提税+ C3应间接接负担的负担的下属下属D所得税)所得税)×C3上交股息上交股息/C3税后利税后利润 •=((245+25+62.5))×365/730 =166.25万元万元 25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③③ B3应纳税情况应纳税情况•【【已知已知】】::B3符合符合A间接持股条件;间接持股条件;B3被被A持股持股100%;;B3所得所得=利润利润=2000万元;万元;B3应纳本国所得税应纳本国所得税463.5万元;万元; B3应纳下属预提税应纳下属预提税36.5;;B3负担下属负担下属C3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166.25•a))B3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利润利润-B3应纳税应纳税-B3应纳预提税应纳预提税• =2000-463.5-36.5=1500万元万元•b))B3应向应向A分配股息分配股息=1500×100%=1500万元万元•c))A应纳下属下属预提税提税=1500×10%=150万元万元•d))A应间接接负担的担的B3的所得税的所得税•=(( B3应纳税应纳税+ B3应纳下属国家预提税应纳下属国家预提税+ B3应负担下属负担下属C3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 B3上交股息上交股息/B3税后利润税后利润•=((463.5+36.5+166.25))×1500/1500=666.25万元万元 26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4)计算)计算B4及下属企业应由及下属企业应由A负担的所得税负担的所得税•①① D公司纳税情况公司纳税情况•【【已知已知】】D不符合不符合A间接持股条件;间接持股条件;D被被C4持股持股15%;;D公司应公司应纳税纳税=250万元;税后利润万元;税后利润=1000万元。

      万元•a))D应向应向C4分配股息分配股息=1000×15%=150万元万元•b))C4应纳下属国家下属国家预提税提税=150×10%=15万元万元•②②C4公司应纳税情况公司应纳税情况•【【已知已知】】C4符合符合A间接持股条件,间接持股条件,C4应税所得应税所得=利润利润=1000万元;万元;C4应纳税应纳税=235万元;万元;C4被被B4持股持股50%•a))C4税后利润税后利润=C4利润利润-C4应纳本国所得税应纳本国所得税-C4应纳下属预提税应纳下属预提税=1000-234-15=750万元万元•b))C4应向应向B4分配股息分配股息=750×50%=375万元万元•C))B4应纳预提税提税=375×10%=37.5万元万元•d))B4应间接接负担的担的C4的所得税的所得税=(( C4应纳税应纳税+ C4应纳预提税应纳预提税+ C4负担下属公司所得税)负担下属公司所得税)×C4上交股息上交股息/C4税后利税后利润•=((234+15+0))× 375/750 =125万元万元 27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③③B4公司税额计算情况公司税额计算情况•【【已知已知】】B4符合符合A间接抵免条件;间接抵免条件;B4应税所得应税所得=利润利润=2000万元;万元;B4应纳本国所得税应纳本国所得税462.5万元;万元; B4应纳下属预应纳下属预提税提税37.5万元;万元; B4负担下属负担下属C4所得税所得税125万元万元。

      •a))B4税后利润税后利润•=B4利润利润-B4应纳本国所得税应纳本国所得税-B4应纳下属预提税应纳下属预提税•=2000-462.5-37.5=1500万元万元•b))B4应向应向A分配股息分配股息=1500×100%=1500万元万元•c))A应纳预提所得税提所得税=1500×10%=150万元万元•d))B4应由由A间接接负担的所得税担的所得税•=(( B4应纳税应纳税+ B4应纳下属预提税应纳下属预提税+ B4负担下属负担下属C4所得税)所得税)×B4上上交股息交股息/B4税后利税后利润•=((462.5+37.5+125))×1500/1500 =625万元万元 28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5)汇总)汇总A收到的股息以及应由收到的股息以及应由A间接负担的下属公司所间接负担的下属公司所得税得税•①①A收到股息收到股息•a)甲国股息)甲国股息=BB1股息股息+B2股息股息=380+1870=2250万元万元•b)乙国股息)乙国股息=B3股息股息+B4股息股息=1500+1500=3000万元万元•C))A收到股息总额收到股息总额=2250+3000=5250万元万元•②②汇总应由汇总应由A间接负担下属公司的所得税间接负担下属公司的所得税•a))A间接负担的甲国所得税间接负担的甲国所得税=间接B间接B1所得税所得税+间接B间接B2所得税所得税• =120+792.5=912.5万元万元•b))A间接负担的乙国所得税间接负担的乙国所得税=间接B间接B3所得税所得税+间接B间接B4所得税所得税• =666.25+625=1291.25万元万元•C))应由应由A间接负担下属公司的所得税总额间接负担下属公司的所得税总额•=912.5+1291.25=2203.75万元万元 29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6)汇总)汇总A应负担的下属公司的全部境外所得税应负担的下属公司的全部境外所得税•①① A应纳境外预提应纳境外预提•a)应纳甲国预提税)应纳甲国预提税=38+1870=225万元万元•b)应纳乙国预提税)应纳乙国预提税=150+150=300万元万元•②② A应负担的境外所得税应负担的境外所得税•a))A应负担的甲国所得税应负担的甲国所得税=应纳甲国预提税应纳甲国预提税+间接负担的甲国所得税间接负担的甲国所得税• =225+912.5=1137.5万元万元•b))B应负担的乙国所得税应负担的乙国所得税=应纳乙国预提税应纳乙国预提税+间接负担的乙国所得税间接负担的乙国所得税• =300+1291.25=1591.25万元万元 30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2.抵免限额抵免限额•【【已知已知】】A境内外所得(境内外所得(境内所得境内所得+净股息净股息+预提税预提税))=15796.25万元;万元;A公司管理子公司费用合计公司管理子公司费用合计433.75万元,其中甲国分摊费用万元,其中甲国分摊费用184.5万元,万元,乙国分摊费用乙国分摊费用249.25万元。

      万元•((1)股息还原所得)股息还原所得•a)甲国股息还原所得)甲国股息还原所得=甲国股息甲国股息+A应负担的甲国所得税应负担的甲国所得税• =2250+912.5=3162.5万元万元•b)乙国股息还原所得)乙国股息还原所得=乙国股息乙国股息+A应负担的乙国所得税应负担的乙国所得税• =3000+1294.25=4291.25•c)境外股息还原总所得)境外股息还原总所得=甲乙两国股息甲乙两国股息+应间接负担的甲乙两国所得应间接负担的甲乙两国所得税税=5250+2203.75=7453.75万元万元 31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2)调整管理费后的股息还原所得)调整管理费后的股息还原所得•a)调整管理费后甲国股息还原所得)调整管理费后甲国股息还原所得=3162.5-184.5=2978万元万元•b)调整管理费后乙国股息还原所得)调整管理费后乙国股息还原所得=4291.25-249.25=4042万元万元•c)调整管理费后股息还原总所得)调整管理费后股息还原总所得=7453.75-433.75=7020万元万元•((3)计算抵免限额)计算抵免限额•=调整管理费后的股息还原所得调整管理费后的股息还原所得×母公司所在国税率母公司所在国税率•①①甲国所得税抵免限额甲国所得税抵免限额=2978×25%=744.5万元万元•②②乙国所得税抵免限额乙国所得税抵免限额=4042×25%=1010.5万元万元•3.实际抵免额实际抵免额•((1)甲国实际抵免额)甲国实际抵免额•A A应负担甲国所得税合计应负担甲国所得税合计=应纳甲国预提税应纳甲国预提税+应间接负担甲国税额应间接负担甲国税额•= 225+912.5=1137.5万元万元•∵∵应负担甲国所得税:应负担甲国所得税:1137.5>1137.5>甲国抵免限额:甲国抵免限额:744.5744.5•∴∴甲国实际抵免额甲国实际抵免额=744.5=744.5万元万元•可结转当年未抵免额可结转当年未抵免额=1137.5-744.5=393=1137.5-744.5=393万元万元 32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2)乙国实际抵免额)乙国实际抵免额•应负担乙国所得税合计应负担乙国所得税合计=应纳乙国预提税应纳乙国预提税+应间接负担乙国所得税应间接负担乙国所得税•=300+1291.25=1591.25万元万元•∵∵应负担乙国所得税:应负担乙国所得税:1591.25>乙国抵免限额:乙国抵免限额:1010.5•∴∴乙国实际抵免额乙国实际抵免额=1010.5=1010.5万元万元•可结转的当年度未抵免税额可结转的当年度未抵免税额=1591.25-1010.5=580.75万元万元•((3)当年度)当年度A可实际抵免税额合计可实际抵免税额合计=744.5+1010.5=1755万元万元•4.A抵免后实际缴纳所得税抵免后实际缴纳所得税•【【已知已知】】 A境内所得境内所得+净股息净股息=15796.25万元;万元;A应间接负担境外所得税总额应间接负担境外所得税总额•2203.75万元万元•((1))A境内、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境内、外应纳税所得总额•=A所得所得+净股息净股息+预提税预提税+A应间接负担境外所得税总额应间接负担境外所得税总额•=15796.25+2203.75=18000万元万元•((2))A公司境内外应纳所得税总额公司境内外应纳所得税总额=应纳税所得总额应纳税所得总额×适用税率适用税率=18000×25%=4500万元;万元;•((3))A公司抵免境外所得税后应纳所得税额为公司抵免境外所得税后应纳所得税额为•=境内外应纳所得税总额境内外应纳所得税总额-当年可实际抵免境外税额当年可实际抵免境外税额•=4500-1755=2745万元万元 33境境 外外 所所 得得 税税 抵抵 免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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