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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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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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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培训 内容提要•市场准入工作的重要性市场准入工作的重要性•需要纳入市场准入的事项需要纳入市场准入的事项•机构准入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机构准入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高管准入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高管准入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业务准入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业务准入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市场准入事项审核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市场准入事项审核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下一步的工作要求•监管文件依据监管文件依据 市场准入工作的重要性•市场准入是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方式;•市场准入是优化银行机构资源配置,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市场准入是引领银行业改革创新,实现平稳有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市场准入是高管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行为审查的重要关口 需要纳入市场准入的事项•机构准入机构准入•机构设立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变更•机构终止机构终止•高管人员准入高管人员准入•任职资格核准任职资格核准•任职资格报告任职资格报告•业务准入业务准入•新开或增开业务报告新开或增开业务报告 机构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一、机构设立一、机构设立(一)管辖分行筹建(一)管辖分行筹建(二)管辖分行开业(二)管辖分行开业(三)二级分行筹建(三)二级分行筹建(四)二级分行开业(四)二级分行开业(五)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筹建(五)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筹建(六)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开业(六)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开业(七)同城支行(县域支行)筹建(七)同城支行(县域支行)筹建(八)同城支行(县域支行)开业(八)同城支行(县域支行)开业(九)自助银行设立(九)自助银行设立 (一)管辖分行筹建•准入条件准入条件(1)(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2) (2)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3) (3) 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4) (4) 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比例、盈利能力等重要指标符合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比例、盈利能力等重要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监管要求5) (5) 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设定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要统筹调节、配置6) (6) 最近最近2 2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 (7) 风险评级结果较好风险评级结果较好8) (8) 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一)管辖分行筹建•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1 1)) 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出具监管意见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出具监管意见的申请2 2)山东银监局出具监管意见山东银监局出具监管意见3 3)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收到山东局意见后向银监会提出)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收到山东局意见后向银监会提出申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

      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申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请资料之日起4 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4 4)分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分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 6个月个月 ,未能按期筹建,未能按期筹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向银个月向银监会提交延期申请,银监会应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监会提交延期申请,银监会应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20日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 3个个月逾期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银监月逾期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银监会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会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一)管辖分行筹建•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 (1) (1)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分行的名称(中英文)、拟设地、业务范围等,设立的目的内容包括拟设立分行的名称(中英文)、拟设地、业务范围等,设立的目的 (2) (2) 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同意设立分行的有效书面文件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同意设立分行的有效书面文件。

      (3) (3) 总行上报银监会(属地银监局)的年度机构规划总行上报银监会(属地银监局)的年度机构规划4 4)属地银监局的监管意见属地银监局的监管意见5 5)总行或管理行对拟设分行的管理方式;管理信息系统情况说明总行或管理行对拟设分行的管理方式;管理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6) (6) 申请人的公司治理结构申请人的公司治理结构 (7) (7) 申请人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盈利情况等经营状况及营运资金拨付能力申请人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盈利情况等经营状况及营运资金拨付能力 (8) (8) 申请人最近申请人最近1 1年新设机构的经营情况年新设机构的经营情况 (9) (9) 申请人最近申请人最近2 2年案件情况年案件情况 (10) (10)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分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分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分行开业后三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

      设分行开业后三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 (11) (11) 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选址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选址方案 (12) (12)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13) (13)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管辖分行开业•准入条件(1) 营运资金到位2)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3)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4) 有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二)管辖分行开业•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1) (1) 股份制银行总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山股份制银行总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之日起2 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2) (2) 分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分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 6个月内开业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未能按期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 1个个月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月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自收到书面申请资料之日起自收到书面申请资料之日起20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分行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延期的决定分行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 3个月个月 3) (3)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由山东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二)管辖分行开业•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在内部控制、高级管申请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在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2) (2) 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

      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3) (3) 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4) (4) 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背景介绍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背景介绍5) (5) 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6) (6) 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7) (7)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8) (8) 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9) (9)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三)二级分行筹建•准入条件准入条件(1) (1)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2) (2)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3) (3) 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4) (4) 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比例、盈利能力等重要指标符合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比例、盈利能力等重要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监管要求。

      5) (5) 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设定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要统筹调节、配置6) (6) 最近最近2 2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 (7) 风险评级结果较好风险评级结果较好8) (8) 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二级分行筹建•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管辖行为济南分行管辖行为济南分行((1 1)济南分行提交筹建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济南分行提交筹建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受理之日起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受理之日起4 4个月内作出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2)(2)分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分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 6个月,未能按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济南分行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期筹建的,济南分行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 1个月个月向山东局提交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在收到书面向山东局提交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申请之日起20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筹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 3个月个月 3) (3) 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三)二级分行筹建• •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 •管辖行为青岛分行管辖行为青岛分行((1 1)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出具监管意见的申请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出具监管意见的申请2 2)山东银监局出具监管意见山东银监局出具监管意见3 3)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在收到山东局的意见后向银监会提出申请,由)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在收到山东局的意见后向银监会提出申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4 4个月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4(4)分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分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 6个月,未能按期筹建,股份制商个月,未能按期筹建,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业银行总行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向银监会提交延期申请,银个月向银监会提交延期申请,银监会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监会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筹建延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期的最长期限为3 3个月个月 5 5)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银监)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银监会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会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三)二级分行筹建•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分行的名称(中英文)、拟设地、业务范围等,设立的目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分行的名称(中英文)、拟设地、业务范围等,设立的目的2 2)) 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同意设立分行的有效书面文件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同意设立分行的有效书面文件3 3)总行上报银监会(属地银监局)的年度机构规划总行上报银监会(属地银监局)的年度机构规划4 4)属地银监局的监管意见属地银监局的监管意见5 5)拟设地银监分局的监管意见拟设地银监分局的监管意见6 6)总行或管理行对拟设分行的管理方式;管理信息系统情况说明总行或管理行对拟设分行的管理方式;管理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7) (7) 总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总行的公司治理结构8 8)总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盈利情况等经营状况及营运资金拨付能力;上级管)总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盈利情况等经营状况及营运资金拨付能力;上级管辖行的不良贷款率、盈利情况等主要业务经营状况。

      辖行的不良贷款率、盈利情况等主要业务经营状况9 9)总行及上级管辖行最近)总行及上级管辖行最近1 1年新设机构的经营情况年新设机构的经营情况1010)总行及上级管辖行最近)总行及上级管辖行最近2 2年案件情况年案件情况1111)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分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分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分行开业后三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设分行开业后三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1212)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选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选址方案1313)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1414))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二级分行开业•准入条件(1) 营运资金到位2)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3)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4) 有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四)二级分行开业•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1) (1) 申请人(总行或济南分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申请人(总行或济南分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 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2) (2) 分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分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 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内向山东银监个月内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自收到书面申请资料之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自收到书面申请资料之日起日起20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分行开业延期的最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分行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长期限为3 3个月。

      个月3) (3)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山东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融许可证,并予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四)二级分行开业•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在内部控制、高级管申请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在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2) (2) 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3) (3) 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4) (4) 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背景介绍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背景介绍5) (5) 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6) (6) 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7) (7)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8) (8) 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9) (9)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五)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筹建异地支行筹建•准入条件准入条件(1) (1) 上级管辖行正式营业上级管辖行正式营业1 1年以上,资产质量良好年以上,资产质量良好2) (2) 上级管辖行有较强的内部控制能力,最近上级管辖行有较强的内部控制能力,最近1 1年无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混乱导致的重大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混乱导致的重大案件3) (3) 上级管辖行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不再对股上级管辖行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行份制商业银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4) (4) 已建立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监督、授权和调整已建立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监督、授权和调整的制度和机制,并有足够的专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制度和机制,并有足够的专业经营管理人才5) (5) 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五)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筹建异地支行筹建•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管辖行为济南分行管辖行为济南分行((1 1)济南分行提交筹建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济南分行提交筹建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受理之日起决定山东银监局受理之日起4 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的书面决定2)(2)支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支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 6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济南分行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济南分行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向山东局提交延期申个月向山东局提交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请,山东银监局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20日内作出是否批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 3个月个月 3) (3) 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五)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筹建异地支行筹建•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管辖行为青岛分行管辖行为青岛分行((1 1)青岛银监局出具监管意见。

      青岛银监局出具监管意见2 2)青岛分行在收到青岛局意见后向山东银监局提交筹建)青岛分行在收到青岛局意见后向山东银监局提交筹建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在受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在受理之日起理之日起4 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但应事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但应事前报银监会备案前报银监会备案3 3)支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支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 6个月,未能按期筹建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青岛分行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的,青岛分行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向山东局提交延个月向山东局提交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期申请,山东银监局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20日内作出是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 3个月个月 4 4)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五)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筹建异地支行筹建•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

      内容包括拟设立支行的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等内容包括拟设立支行的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等2) (2) 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同意设立支行的有效书面文件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同意设立支行的有效书面文件3) (3) 总行上报银监会(属地银监局)的年度机构规划总行上报银监会(属地银监局)的年度机构规划4 4)属地银监局的监管意见属地银监局的监管意见5 5)拟设地银监分局的监管意见拟设地银监分局的监管意见6 6)管辖行为青岛分行的,还要提交青岛银监局的监管意见管辖行为青岛分行的,还要提交青岛银监局的监管意见7 7)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支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支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支行开业后设支行开业后3 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8) (8) 申请人内部控制能力,包括最近申请人内部控制能力,包括最近1 1年案件情况等。

      年案件情况等9) (9) 申请人最近申请人最近1 1年新设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年新设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10) (10) 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选址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选址方案11) (11)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12) (12)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六)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开业异地支行开业•准入条件(1) 营运资金到位2)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3)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六)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开业异地支行开业•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1) (1) 申请人(青岛行或济南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申请人(青岛行或济南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 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2) (2) 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 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内向山东局提个月内向山东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自收到书面申请资料之日起交开业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自收到书面申请资料之日起20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支行开业延期的最长期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支行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限为3 3个月 (3) (3) 支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山支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山东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融许可证,并东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予以公告 (六)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开业异地支行开业•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内容包括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以及在内部控制、高级申请书内容包括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以及在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

      营管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营运资金足额到位运资金足额到位2) (2) 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3) (3) 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4) (4) 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基本情况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基本情况5) (5) 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6) (6) 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7) (7)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8) (8) 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9) (9)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七)同城支行(县域支行)筹建同城支行(县域支行)筹建•准入条件准入条件((1 1)) 在拟设地同一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设有分行、视同分在拟设地同一地级或地级以上城市设有分行、视同分行管理的机构或分行以上机构且正式营业行管理的机构或分行以上机构且正式营业1 1年以上,资产年以上,资产质量良好。

      质量良好2) (2) 拟设地已设立机构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能力,最近拟设地已设立机构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能力,最近1 1年无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混乱导致的重大案件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混乱导致的重大案件3) (3) 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设定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要统筹调节、配置4) (4) 已建立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监督、授权和调整的制度已建立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监督、授权和调整的制度和机制,并有足够的专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机制,并有足够的专业经营管理人才5) (5) 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七)同城支行(县域支行)筹建同城支行(县域支行)筹建•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济南地区同城支行筹建程序济南地区同城支行筹建程序(1) (1) 济南分行提交筹建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济南分行提交筹建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受理之日起定山东银监局受理之日起4 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书面决定2) (2) 支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支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 6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向山东局提交延期申个月向山东局提交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请,山东银监局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20日内作出是否批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支行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准延期的决定支行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 3个月 (3) (3) 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七)同城支行(县域支行)筹建同城支行(县域支行)筹建•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济南以外地区同城支行筹建程序济南以外地区同城支行筹建程序(1) (1) 上级管辖行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提交筹建申请,所在地银上级管辖行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提交筹建申请,所在地银监分局在受理之日起监分局在受理之日起20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及完整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及完整申请资料上报山东银监局山东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申请资料上报山东银监局。

      山东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料之日起4 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2) (2) 支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支行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 6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提个月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提交延期申请,所在地银监分局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交延期申请,所在地银监分局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20日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支行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支行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 3个月 (3) (3) 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在规定期限届满前未提交开业申请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七)同城支行(县域支行)筹建同城支行(县域支行)筹建• •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支行的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等内容包括拟设立支行的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等2) (2) 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同意设立支行的有效书面文件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同意设立支行的有效书面文件。

      3)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支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支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支行开业后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支行开业后3 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4) (4) 申请人内部控制能力,包括最近申请人内部控制能力,包括最近1 1年案件情况等年案件情况等5) (5) 申请人最近申请人最近1 1年新设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年新设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6) (6) 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选址方案和履历、联系地址和,选址方案7) (7)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8) (8)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八)同城支行(县域支行)开业同城支行(县域支行)开业•准入条件(1) 营运资金到位2)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3)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八)同城支行(县域支行)开业同城支行(县域支行)开业•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1) (1) 申请人向支行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申申请人向支行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请,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 2个月内作出核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2) (2) 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 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内向所在地银个月内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所在地银监分局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或山东银监局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支行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延期的决定支行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 3个月个月 3) (3)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所在地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其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八)同城支行(县域支行)开业同城支行(县域支行)开业•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内容包括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以及在内部控制、高级申请书内容包括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以及在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营管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营运资金足额到位运资金足额到位2) (2) 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3) (3) 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4) (4) 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基本情况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基本情况5) (5) 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

      6) (6) 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7) (7)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8) (8) 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9) (9)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九)自助银行设立•准入条件(1) 在拟设地设有分行、视同分行管理的机构或分行以上机构,资产质量良好2) 在拟设地已设立的机构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能力,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混乱导致的重大案件3)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4) 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九)自助银行设立• •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 •一家行在一个城市一次最多只能申请设立一家行在一个城市一次最多只能申请设立3 3个自助银行,在该申请获个自助银行,在该申请获得不同意设立的批复或获得设立批准后,申请人方可再行申请得不同意设立的批复或获得设立批准后,申请人方可再行申请• •济南地区自助银行设立程序济南地区自助银行设立程序(1) (1) 济南分行提交设立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山东银监济南分行提交设立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受理之日起局受理之日起3 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2)(2)自助银行自批准之日起自助银行自批准之日起3 3个月内开业个月内开业 未能按期筹建的,申请人应当未能按期筹建的,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向山东局提交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在接到个月向山东局提交延期申请,山东银监局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书面申请之日起15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 3个月 (3) (3)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批准设立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批准设立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设立许可注销手续设立许可注销手续4 4)自助银行开业时,应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提交公安和消防验收合)自助银行开业时,应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提交公安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日常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格证明、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日常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的内控制度以及该自助银行的设施状况等内控制度以及该自助银行的设施状况等。

      (九)自助银行设立• •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 •济南以外地区自助银行设立程序济南以外地区自助银行设立程序(1) (1) 上级管辖行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提交设立申请,所在地银监分局在受理上级管辖行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提交设立申请,所在地银监分局在受理之日起之日起20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及完整申请资料上报山东银监局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及完整申请资料上报山东银监局山东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山东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 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2)(2)自助银行自批准之日起自助银行自批准之日起3 3个月内开业个月内开业 未能按期筹建的,申请人应当未能按期筹建的,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 1个月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提交延期申请,所在地银个月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提交延期申请,所在地银监分局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监分局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延期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的最长期限为3 3个月 (3) (3)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批准设立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批准设立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设立许可注销手续。

      设立许可注销手续4 4)自助银行开业时,应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提交公安和消防验收合)自助银行开业时,应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提交公安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日常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格证明、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日常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的内控制度以及该自助银行的设施状况等内控制度以及该自助银行的设施状况等 (九)自助银行设立•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内容至少包括地址、拟设置的机型、数量及提申请书内容至少包括地址、拟设置的机型、数量及提供的服务种类等内容供的服务种类等内容2) (2) 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同意设立自助银行的有效书面文件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同意设立自助银行的有效书面文件3)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自助银行的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自助银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功能等;联网系统情况;管理控制部门和管理方式等服务功能等;联网系统情况;管理控制部门和管理方式等4) (4) 负责自助银行日常管理的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负责自助银行日常管理的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5) (5) 安全监控方案及维护措施安全监控方案及维护措施6) (6)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7) (7)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机构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二、机构变更(一)变更名称(二)变更营业场所(三)机构升格(四)机构降格(五)临时停业 (一)变更名称•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1 1)由设立在地级城市以上的拟更名机构的主管机)由设立在地级城市以上的拟更名机构的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构提出申请,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自受理之日起3 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定 2 2)拟更名机构应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拟更名机构应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 6个个月内完成变更,并由其主管机构向监管部门报告月内完成变更,并由其主管机构向监管部门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办理行政失效,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许可注销手续 (一)变更名称•申报材料(1) 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名称变更的原因2) 有权上级行同意其变更名称的批文3) 因行政区划变动的,需要提供行政区划变动文件4)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5)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二)变更营业场所•准入条件 应当具备与业务发展相符合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措施和其他设施等条件 (二)变更营业场所•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1)(1)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由设立在地区(含地级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由设立在地区(含地级市)以上的拟变更机构的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以上的拟变更机构的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 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2)(2)拟变更机构自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之日起至新址开业前,应选择在原址拟变更机构自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之日起至新址开业前,应选择在原址继续营业、或临时停业、或与其他营业机构合署营业等方式,并在变继续营业、或临时停业、或与其他营业机构合署营业等方式,并在变更申请时一并提出。

      更申请时一并提出3 3)拟变更机构应自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之日起)拟变更机构应自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之日起6 6个月内完成变更工作,个月内完成变更工作,并由其主管机构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提交营业场所所有权并由其主管机构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提交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开业防设施合格证明,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开业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 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报告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报告 ((4 4)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所在地银)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二)变更营业场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2) (2) 上级机构同意迁址的有效书面文件上级机构同意迁址的有效书面文件。

      3)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对拟设机构市场前景的分析、拟设机构未来业务对拟设机构市场前景的分析、拟设机构未来业务的发展规划、拟设机构的组织管理架构等内容的发展规划、拟设机构的组织管理架构等内容4) (4)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A4规格)5) (5)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三)机构升格•支行升格分行支行升格分行 •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 支行升格分行•准入条件准入条件(1) (1) 总行或上级管辖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健全有效总行或上级管辖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健全有效2) (2) 总行或上级管辖行拨付营运资金到位总行或上级管辖行拨付营运资金到位3) (3) 拟升格支行连续拟升格支行连续2 2年盈利4) (4) 拟升格支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连续拟升格支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连续2 2年无重大年无重大案件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案件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5) (5) 拟升格支行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拟升格支行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6) (6)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和其他设施7) (7) 银监会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银监会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支行升格分行• •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 •异地支行升格二级分行程序(管辖行为济南分行)异地支行升格二级分行程序(管辖行为济南分行)((1 1)由济南分行向山东银监局提出升格申请,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由济南分行向山东银监局提出升格申请,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出具对拟升格机构的监管意见,山东银监局自收到完整分局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出具对拟升格机构的监管意见,山东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申请资料之日起3 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2 2)拟升格机构应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拟升格机构应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 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由济南分行向山东银个月内完成变更,并由济南分行向山东银监局和所在地银监分局报告监局和所在地银监分局报告3 3)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山东银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销手续• •异地支行升格二级分行程序(管辖行为青岛分行)异地支行升格二级分行程序(管辖行为青岛分行)((1 1)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向山东银监局提出出具监管意见的申请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向山东银监局提出出具监管意见的申请2 2)所在地银监分局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出具对拟升格机构的监管意见后,山东银监)所在地银监分局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出具对拟升格机构的监管意见后,山东银监局出具对拟升格机构的审查意见局出具对拟升格机构的审查意见3 3)总行向银监会提出升格申请,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总行向银监会提出升格申请,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 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资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料之日起3 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4 4)拟升格机构应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拟升格机构应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 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由其总行向银监会和个月内完成变更,并由其总行向银监会和山东银监局报告山东银监局报告5 5)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银监会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银监会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续 支行升格分行•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2) (2)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拟升格机构的服务区域现有银行机构的竞争状况、业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拟升格机构的服务区域现有银行机构的竞争状况、业务重点领域和经营策略、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情况、市场前景分析、未来务重点领域和经营策略、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情况、市场前景分析、未来3 3年发展年发展规划并附主要经营指标预测表及其预测依据和说明规划并附主要经营指标预测表及其预测依据和说明3) (3) 拟升格机构总行同意升格的批复文件拟升格机构总行同意升格的批复文件4)(4)总行上报银监会(属地银监局)的年度机构规划总行上报银监会(属地银监局)的年度机构规划5)(5)属地银监局的监管意见属地银监局的监管意见6) (6) 拟升格机构总行或上级管辖行对升格后机构业务范围的授权文件拟升格机构总行或上级管辖行对升格后机构业务范围的授权文件7) (7) 升格机构最近升格机构最近2 2年案件及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年案件及严重违法、违规情况8) (8) 拟升格机构升格前后的组织结构图拟升格机构升格前后的组织结构图9) (9) 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

      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10) (10) 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11) (11) 最近最近2 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12) (12) 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13) (13)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变更营业场所时提交)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变更营业场所时提交)14) (14)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A4规格)15) (15) 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变更或改造营业场所时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变更或改造营业场所时提交)16) (16)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17) (17)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准入条件(1) 拟升格机构经营情况良好2) 拟升格机构内部控制健全有效,2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 拟升格机构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4) 拟升格机构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5) 银监会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 ((1 1)支行以下机构升格为支行的,由商业银行分)支行以下机构升格为支行的,由商业银行分行或总行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提出申行或总行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提出申请,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请,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起3 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2 2)拟升格机构应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拟升格机构应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 6个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报告3 3)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办理行件失效,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政许可注销手续 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2) (2) 可行性报告(若升格后支行扩大业务范围、授权管辖其他营业网点时)可行性报告(若升格后支行扩大业务范围、授权管辖其他营业网点时)3) (3) 拟升格机构总行的机构改革规划或上级行同意升格的批复文件拟升格机构总行的机构改革规划或上级行同意升格的批复文件4) (4) 拟升格机构主要管理制度及上级行对升格后支行业务范围的授权文件拟升格机构主要管理制度及上级行对升格后支行业务范围的授权文件5) (5) 拟升格机构升格前后的组织结构图拟升格机构升格前后的组织结构图6) (6) 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7) (7) 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8) (8) 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变更营业场所时提交)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变更营业场所时提交)9) (9) 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变更或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变更或改造营业场所时提交)改造营业场所时提交)10) (10)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四)机构降格•准入程序及时限(1) 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降格为支行,由商业银行总行向山东银监局提出申请,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2) 拟降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在济南以外地区的,由山东银监局征求所在地银监分局意见 (四)机构降格•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降格原因内容主要说明降格原因2) (2) 拟降格机构总行的机构改革规划或上级行同意降拟降格机构总行的机构改革规划或上级行同意降格的批复文件格的批复文件3) (3) 拟降格机构上级行对降格后机构的业务范围授权拟降格机构上级行对降格后机构的业务范围授权文件4) (4) 拟降格机构降格前后的组织结构图拟降格机构降格前后的组织结构图5) (5)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A4规格)6) (6)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通讯地址7) (7)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五)临时停业•准入条件准入条件 机构连续停止营业时间机构连续停止营业时间3 3天以上、天以上、6 6个月以内为临时停业。

      个月以内为临时停业•准入程序及时限准入程序及时限(1)(1)拟临时停业机构的分行或分行以上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拟临时停业机构的分行或分行以上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由由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1010日内作出批准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2)(2)经批准的临时停业期限届满或导致临时停业的原因消除的,经批准的临时停业期限届满或导致临时停业的原因消除的,临时停业机构应当复业临时停业机构应当复业, ,原申请人应在复业后原申请人应在复业后5 5日内向决定日内向决定机关报告营业场所重新修建的,申请人应向决定机关提机关报告营业场所重新修建的,申请人应向决定机关提供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及安全、消防合格供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及安全、消防合格证明方可复业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临时停业期限的,应按证明方可复业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临时停业期限的,应按前款程序重新申请前款程序重新申请 (五)临时停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

      内容主要说明临时停业原因、停业期限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临时停业原因、停业期限等2) (2) 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批准文件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批准文件3) (3) 临时停业期间该机构业务处理方案临时停业期间该机构业务处理方案4) (4) 临时停业公告样式临时停业公告样式5) (5)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A4规格)6) (6)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机构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三、机构终止(一)分行终止营业(二)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含自助银行设施)终止营业 机构终止•准入条件准入条件 商业银行辖内分支机构商业银行辖内分支机构( (含自助银行设施含自助银行设施) )终止营终止营业,被依法撤销除外业,被依法撤销除外•分行终止营业的准入程序及时限分行终止营业的准入程序及时限((1 1)股份制商业银行辖内分行终止营业申请,由山)股份制商业银行辖内分行终止营业申请,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东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2 2)山东银监局在受理之日起)山东银监局在受理之日起20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及完整申请资料上报银监会。

      审查意见及完整申请资料上报银监会3 3)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3 3个月内作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机构终止•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含自助银行设施)终止营业的准入程序及时限(1)股份制商业银行辖内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含自助银行设施)的终止营业申请,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2)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机构终止•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终止理由内容主要说明终止理由2) (2) 董事会或授权管理机构的有效批准文件董事会或授权管理机构的有效批准文件3) (3) 拟终止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拟终止分支机构基本业务、业务发展规模、拟终止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拟终止分支机构基本业务、业务发展规模、服务区域及主要服务对象等服务区域及主要服务对象等4) (4) 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对拟终止分支机构的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对拟终止分支机构的审计报告 (5) (5) 终止该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终止该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负责市场退出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简历;负责市场退出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简历;• •拟终止机构现有业务的移交、结清、人员安置等;拟终止机构现有业务的移交、结清、人员安置等;• •现有客户的引导疏散措施;现有客户的引导疏散措施;• •拟终止机构营业场所的清理进度、对外公告的时间安排等。

      拟终止机构营业场所的清理进度、对外公告的时间安排等6) (6) 拟终止营业机构停止吸收存款公告样式拟终止营业机构停止吸收存款公告样式7) (7)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A4规格)8) (8)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9) (9)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准入类型l核准制l报告制•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的相关要求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一、核准制高管人员的市场准入(一)适用人员范围: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行长、副行长,支行行长,须经任职资格许可未担任上述职务,但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应按银监会有关规定纳入任职资格管理,包括分行行长助理、风险总监(风险主管)、财务总监等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二)准入条件(二)准入条件2-12-1基本条件基本条件(1)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3) (3) 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4) (4) 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5) (5) 熟悉经济金融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熟悉经济金融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6) (6) 能与监管机构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并积极配合监管机能与监管机构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并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工作构的工作7) (7) 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2-2 2-2 禁止性条件禁止性条件(1)(1)有故意犯罪记录的有故意犯罪记录的2)(2)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罚的责任,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罚的3)(3)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4)(4)被金融监管机构取消终身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累计被金融监管机构取消终身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累计2 2次被取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次被取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5)(5)累计累计3 3次被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次被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6)(6)与拟担任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存在明显利益冲突的与拟担任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存在明显利益冲突的7)(7)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8)(8)个人或其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的负债个人或其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的负债, ,或正在从事的高风险投或正在从事的高风险投资明显超过其家庭财产的承受能力的资明显超过其家庭财产的承受能力的9)(9)法律、行政法规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2-3高管通用条件 申请中资商业银行各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了解拟任职务的职责,熟悉拟任职机构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拟任职机构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2-42-4学历、年限条件学历、年限条件 (1)(1)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异地支行)行长、副行长: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异地支行)行长、副行长: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从事金融工作6 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0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 3年以上)。

      年以上)2 2)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及临时主持工作超过)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及临时主持工作超过3 3个月的支行副行个月的支行副行长: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长: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 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 8年以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 2年以上)年以上)3 3)拟任人未达到上述学历要求,但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拟任人未达到上述学历要求,但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学士以上学位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校授予的学士以上学位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4 4)拟任人未达到上述学历要求,但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与)拟任人未达到上述学历要求,但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与拟任职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拟任职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其任职条件中金融工作年限要求应增加其任职条件中金融工作年限要求应增加4 4年5 5)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拟任人,股份制商业银行如认为其具备拟任职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拟任人,股份制商业银行如认为其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可以提出个案申请。

      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可以提出个案申请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三)准入程序及时限(三)准入程序及时限(1)(1)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异地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由总行或其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异地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由总行或其上级管辖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上级管辖行向山东银监局提交,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自受理之日起30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需要个案审核的,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书面决定同时抄职资格需要个案审核的,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书面决定同时抄送银监会送银监会2) (2) 股份制商业银行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行长职资格申请,由拟任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按照同城支行管理的异地支行行长职资格申请,由拟任人的上级任免机构向山东银监局提交,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上级任免机构向山东银监局提交,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0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3) (3) 股份制商业银行同城支行、县域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申请,由拟任人的上级任股份制商业银行同城支行、县域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申请,由拟任人的上级任免机构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提交,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免机构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提交,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030日内作出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4)(4)济南地区支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需个案审核的,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济南地区支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需个案审核的,由山东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山东银监局在受理之日起决定山东银监局在受理之日起30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5 5)济南以外地区支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需个案审核的,由所在地银监分局受)济南以外地区支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需个案审核的,由所在地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山东银监局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在受理之日起理并初步审查,山东银监局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分局在受理之日起2020日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及完整申请资料上报山东银监局,山东银监局自收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及完整申请资料上报山东银监局,山东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四)申报材料(四)申报材料(1) (1) 申请书,要对照申请书,要对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逐项说明审核意见,需个案审核的高级管理人员还规定的相关条件逐项说明审核意见,需个案审核的高级管理人员还应详细说明具体原因,提供其具备足够的知识、经验、能力担任该职务的充应详细说明具体原因,提供其具备足够的知识、经验、能力担任该职务的充分理由2) (2) 任职资格申请表任职资格申请表3) (3) 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不足之处等方面的综合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业绩、不足之处等方面的综合鉴定4) (4) 个人的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个人的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最高学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最高学位证明的复印件(非国民教育系列的,须提交入学通知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位证明的复印件(非国民教育系列的,须提交入学通知书或毕业生登记表》》,,并同时提供学历查询认证报告。

      如涉及国外(包括港澳台)学位(学历)的,并同时提供学历查询认证报告如涉及国外(包括港澳台)学位(学历)的,需提交经中国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需提交经中国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 (5) (5) 个人承诺书内容至少包括:对个人是否有大额负债、违法违纪行为及诚信个人承诺书内容至少包括:对个人是否有大额负债、违法违纪行为及诚信和公正履职进行承诺如涉及董事或其他兼职人员时,还需提交和公正履职进行承诺如涉及董事或其他兼职人员时,还需提交“ “确保有足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相应职责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相应职责” ”的承诺书的承诺书6) (6) 如为外籍拟任人,应提供安全部门意见函及拟任人签署的保密协议如为外籍拟任人,应提供安全部门意见函及拟任人签署的保密协议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7) (7) 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①① 分管业务经营状况分管业务经营状况②② 合法合规情况合法合规情况③③ 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④④ 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本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所应承担的责任⑤⑤ 审计结论审计结论8) (8)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9) (9)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二、报告制高管人员的市场准入(一) 适用人员范围:支行副行长以及拟任人在同一法人机构内,同类性质平行调整职务,或改任较低职务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二)准入程序(二)准入程序1 1、拟任人任职前,由其上级任免机构向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报告拟任人任职前,由其上级任免机构向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报告2 2、如拟任人为跨地区任职,拟任职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应向原任职、如拟任人为跨地区任职,拟任职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应向原任职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征求监管评价意见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征求监管评价意见3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拟任职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应书面通知拟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拟任职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应书面通知拟任人及其所在中资商业银行重新申请任职资格:人及其所在中资商业银行重新申请任职资格:((1 1)未在拟任人任职前提交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有关任)未在拟任人任职前提交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有关任职材料的。

      职材料的2 2)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结论不实、或显示拟任人可能存)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结论不实、或显示拟任人可能存在不适合担任新职情形的在不适合担任新职情形的3 3)原任职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的监管评价意见显示,该拟任人可)原任职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的监管评价意见显示,该拟任人可能存在不符合本办法任职资格条件情形的能存在不符合本办法任职资格条件情形的4 4)已连续中断任职)已连续中断任职1 1年以上的年以上的 高管人员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三)申报材料(三)申报材料(1) (1) 任职报告书面文件任职报告书面文件2) (2) 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3) (3) 个人的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专业技个人的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术职务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或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最高学位证明的复印件(非国民教育系列的,须提交入学通知授予的最高学位证明的复印件(非国民教育系列的,须提交入学通知书或毕业生登记表)。

      如涉及国外(包括港澳台)学位(学历)的,书或毕业生登记表)如涉及国外(包括港澳台)学位(学历)的,需提交经中国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需提交经中国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4) (4) 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分管业务经营状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分管业务经营状况;合法合规情况;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况;合法合规情况;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本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审大经济或刑事案件、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本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审计结论5) (5) 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件、通讯地址6) (6) 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的其他规定1 1、拟任人应自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拟任人应自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 3个月内到任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未在规个月内到任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定期限内到任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续2 2、高管人员任职期间重大事项报告、高管人员任职期间重大事项报告 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事发机构要在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事发机构要在3 3个工作日内报告上一个工作日内报告上一级机构和当地银监分局(银监局)级机构和当地银监分局(银监局)1 1)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等情况,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采取强制)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等情况,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职;措施,不能正常履职;((2 2)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3 3个工作日(含)以上;个工作日(含)以上;((3 3)因调动、辞职、撤职等原因或因意外伤害、疾病、学习等原因造成岗位空)因调动、辞职、撤职等原因或因意外伤害、疾病、学习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缺1 1个月以上;个月以上;((4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内部规定,受到纪律处分;)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内部规定,受到纪律处分;((5 5)已被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并下发任职文件,一个月(含)以上未到岗任)已被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并下发任职文件,一个月(含)以上未到岗任职的;职的;((6 6)银监会(局)规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银监会(局)规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3 3、高管人员年度履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监管档案高管人员年度履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监管档案 业务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一)准入程序及时限一)准入程序及时限 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其上级行授权扩大业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其上级行授权扩大业务范围或开办新业务应在开办业务后的务范围或开办新业务应在开办业务后的1010个工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书面报告,作日内向所在地银监分局或山东银监局书面报告,但专项业务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报告但专项业务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报告类个人理财业务应最迟在开始发售理财计划后类个人理财业务应最迟在开始发售理财计划后5 5个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材料;报告类电子银行业务应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材料;报告类电子银行业务应在开办该业务前在开办该业务前1 1个月内报送有关材料个月内报送有关材料 业务准入的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报材料要求(二)申报材料(不同业务报告材料有所区别,仅作参考)(二)申报材料(不同业务报告材料有所区别,仅作参考) 1 1、业务报告书包括拟开办的业务种类、时间业务报告书。

      包括拟开办的业务种类、时间2 2、上级行授权开办业务的授权文件上级行授权开办业务的授权文件3 3、拟开办业务介绍内容包括业务定义、业务性质、管理部门、目标客、拟开办业务介绍内容包括业务定义、业务性质、管理部门、目标客户群以及相关分析预测户群以及相关分析预测4 4、拟开办业务的操作规程拟开办业务的操作规程5 5、拟开办业务的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拟开办业务的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6 6、拟开办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拟开办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7 7、拟开办业务的会计核算制度拟开办业务的会计核算制度8 8、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9 9、如属需审批的新业务,还应提供银监会对其总行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如属需审批的新业务,还应提供银监会对其总行的批复或备案文件1010、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1111、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市场准入事项审核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银行申报材料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审核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机构准入需要注意的事项•高管准入需要注意的事项 银行申报材料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内容不一致(附件、数据、地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内容不一致(附件、数据、地址);•请示文件没有签发人;请示文件没有签发人;•请示文件正文未加盖公章;请示文件正文未加盖公章;•筹建机构名称不规范;筹建机构名称不规范;•涉及两级审批的事项,请示文件主送错误;涉及两级审批的事项,请示文件主送错误;•可行性研究报告、筹建方案等未按规定要素进行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筹建方案等未按规定要素进行分析;•未获得批复前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获得批复前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消防证明不符合规定;安全、消防证明不符合规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缺少离任稽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缺少离任稽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内容前后不一致,如工作履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内容前后不一致,如工作履历不衔接且前后不一致,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中姓名、历不衔接且前后不一致,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中姓名、出生日期等要素与身份证不一致。

      出生日期等要素与身份证不一致 审核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事一文,不得一文请示两件或两件以上行政许可事项一事一文,不得一文请示两件或两件以上行政许可事项•请示类文件须注明签发人请示类文件须注明签发人•需要两级审批的事项,申请文件的主送单位应为决定机关需要两级审批的事项,申请文件的主送单位应为决定机关如分局受理、山东局决定的事项,申请人应向分局提交申如分局受理、山东局决定的事项,申请人应向分局提交申请材料,主送单位为山东银监局,并应使用规范全称请材料,主送单位为山东银监局,并应使用规范全称•申请事项审批后要及时录入机构和高管系统;涉及两级审申请事项审批后要及时录入机构和高管系统;涉及两级审批的事项,分局出具初审意见的同时还要在系统中提交二批的事项,分局出具初审意见的同时还要在系统中提交二级审批 •分局出具初审意见应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并对照机构分局出具初审意见应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并对照机构设立的条件、标准等逐一说明,内容要素要齐全设立的条件、标准等逐一说明,内容要素要齐全•分局要将同城支行(县域支行)开业的批复及时抄送省局分局要将同城支行(县域支行)开业的批复及时抄送省局 机构准入需要注意的事项•对机构设立实行规划管理。

      股份制银行要根据自身发展战对机构设立实行规划管理股份制银行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管理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略和管理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年度机构发展规划,各省级管辖行应于每年各省级管辖行应于每年2 2月底之前将全辖的机构规划(含月底之前将全辖的机构规划(含管辖行的同城机构、地市级机构及其同城机构)报山东银管辖行的同城机构、地市级机构及其同城机构)报山东银监局备案,得到备案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划申报监局备案,得到备案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划申报•科学把握机构设立节奏和区域平衡鼓励股份制银行到机科学把握机构设立节奏和区域平衡鼓励股份制银行到机构类型相对单一、银行服务相对薄弱的地市设立机构,如构类型相对单一、银行服务相对薄弱的地市设立机构,如枣庄、德州、菏泽等枣庄、德州、菏泽等异地机构地区分布表异地机构地区分布表•机构设立应考虑的重要因素机构设立要把握机构设立应考虑的重要因素机构设立要把握“ “五性五性” ”原原则,即目标市场的竞争性、市场的互补性、商业的可持续则,即目标市场的竞争性、市场的互补性、商业的可持续性、经验的可复制性、风险的可控性机构设立要与银行性、经验的可复制性、风险的可控性。

      机构设立要与银行的管理水平、风险管控能力、人员储备相匹配,要与当地的管理水平、风险管控能力、人员储备相匹配,要与当地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程度相匹配;要与当地市场的容纳度、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程度相匹配;要与当地市场的容纳度、饱和度相适应饱和度相适应 机构准入需要注意的事项• •机构准入要与现场、非现场监管联动机构准入要充分考虑现场检查机构准入要与现场、非现场监管联动机构准入要充分考虑现场检查和日常非现场监管掌握的情况,与风险评级挂钩、与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日常非现场监管掌握的情况,与风险评级挂钩、与银行的经营状况及监管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对于发生案件的行实行一票否决,暂停及监管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对于发生案件的行实行一票否决,暂停其一定期限的机构准入其一定期限的机构准入• •新设机构对人员储备的要求对于拟开业异地机构,二级分行至少要新设机构对人员储备的要求对于拟开业异地机构,二级分行至少要配备配备3 3名分行级高管人员,异地支行至少要满足双职配备要求,足额名分行级高管人员,异地支行至少要满足双职配备要求,足额配备内设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拟开业机构具有银行从业经验的员配备内设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

      拟开业机构具有银行从业经验的员工占比不得低于工占比不得低于85%85%,来自当地同一家银行的员工人数不得超过员工,来自当地同一家银行的员工人数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总数的20%20% • •新设机构开业回访评估新设异地分支机构开业满新设机构开业回访评估新设异地分支机构开业满3 3个月,监管部门个月,监管部门要进行开业回访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该行下一家机构准入的基本依要进行开业回访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该行下一家机构准入的基本依据新设立的地级城市分行申请下设同城支行(县域支行),所在地据新设立的地级城市分行申请下设同城支行(县域支行),所在地银监分局要在其开业满一年后进行评估,再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地银监分局要在其开业满一年后进行评估,再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地级城市分行申请增设同城支行(县域支行),所在地银监分局要对其级城市分行申请增设同城支行(县域支行),所在地银监分局要对其设立的第一家支行开业满设立的第一家支行开业满3 3个月后进行回访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个月后进行回访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受理其下一家机构申请定是否受理其下一家机构申请 高管准入需要注意的事项•同城支行(县域支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要配备同城支行(县域支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要配备一正一副。

      一正一副•在取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文件之前,拟任人在取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文件之前,拟任人不得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上级主管机构也不不得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上级主管机构也不得下发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任命)文件得下发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任命)文件•分支机构行长缺位时,可以按照内部规定临时决分支机构行长缺位时,可以按照内部规定临时决定由副行长主持工作,并在做出决定之日起定由副行长主持工作,并在做出决定之日起3 3日内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主持工作超过向监管机构报告主持工作超过3 3个月的支行副行个月的支行副行长,要在满长,要在满3 3个月后的个月后的1010日内确定行长人选并向监日内确定行长人选并向监管部门申请核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部门申请核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各分局在市场准入工作中要切实把好关,确立明确的监管各分局在市场准入工作中要切实把好关,确立明确的监管导向,对于不符合审慎经营原则、有重大风险隐患、未认导向,对于不符合审慎经营原则、有重大风险隐患、未认真落实监管要求的银行,对其准入事项从严掌握;对于内真落实监管要求的银行,对其准入事项从严掌握;对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较为完善、经营状况良好、依法合规经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较为完善、经营状况良好、依法合规经营的银行我们鼓励、支持其新设机构,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营的银行我们鼓励、支持其新设机构,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各分局要认真做好对新设机构的回访评估,指导督促新建各分局要认真做好对新设机构的回访评估,指导督促新建机构开好头、起好步,科学持续发展机构开好头、起好步,科学持续发展•各分局要切实履行对申请材料的初审职责,提高申请材料各分局要切实履行对申请材料的初审职责,提高申请材料的一次通过率,明年我们将对经分局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质的一次通过率,明年我们将对经分局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质量进行考核,按季在全辖通报,并纳入对分局的年度考核量进行考核,按季在全辖通报,并纳入对分局的年度考核•各分局请按规定时限回复监管评价意见各分局请按规定时限回复监管评价意见 监管文件依据1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银监会令会令20062006年第年第2 2号)号);;2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 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银监发(银监发[2006]68[2006]68号);号);3 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银监办发(银监办发[2007]79[2007]79号);号);4 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小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准入有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小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银监办发[2007]140[2007]140号);号);6 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银监办发(银监办发[2009]143[2009]143号);号);7 7、、《《关于下发关于下发〈〈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流程操作细则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流程操作细则〉〉和和〈〈中小商业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审核原则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审核原则〉〉的通知的通知》》(银行二部(银行二部[2009]22[2009]22号);号);8 8、、《《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关于中小商业银行20102010年度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年度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二(银行二部部[2010]24[2010]24号);号);9 9、、《《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中消防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中消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银监发[2009]68[2009]68号)号); ;1010、、《《山东银监局转发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山东银监局转发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补充通知的通知务补充通知的通知》》(银监鲁发(银监鲁发[2011]236[2011]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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