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操行评分细则.doc
4页学生操行评分细则一、 遵章守纪:1、学生必须按时到校,非经学校制定或允许,不得过早到校, (夏季中午不得早于 2:15;冬季中午不得早于 1:40 来校无故过早到校被学校点名一次扣个人操行分 0.1 分,也不得无故迟到,无故迟到一次扣操行分 0.5 分,早晨 8:00 以后到校,下午冬季 2:10 以后,夏秋季 2:40 以后到校为迟到) ,如果因病、事不能来校的,应事先以打或者来校等方式跟老师请假,没有以任何方式事先请假而不来校上课的,一次扣操行分 2 分2、上学携带学校明令禁止的玩具和影响学习与学校秩序的玩具或动物,学校没收带物学生每人次扣操行分 1 分,协助带物学生藏匿所带物的学生每人次扣 0.5 分3、少先队员佩带红领巾的时间为每年“六一”节以前和“十一三”以后,在这两段时间内少先队员应每天戴好红领巾来校, 无可查实的原因没戴红领巾的, 由班干部登记的, 每次扣操行分 0.2 分4、上课时间随便讲话,吃零食、和饮料、搞小动作,被老师点名批评,每次扣 0.5 分,上课时间与同学发生争吵或打闹每次扣 5 分5、课间不准进行不文明游戏或危险游戏,发现一次扣 2 分,可见时间在楼梯间或者教室大吵大闹,造成坏影响被执勤同学记录名字的每次扣 0.5 分。
课间追跑,严重影响同学游戏秩序被执勤同学记名字的, 每次扣 0.5 分因追跑和靠左行撞同学摔倒或致伤者, 每次扣 2 分6、课间操时间无故迟到一次扣 0.5 分,无故不下楼做操一次扣 1 分在队伍中讲话、打闹被老师点名批评的,一次扣 1 分7、眼保健操时间没有认真做操,被值日生或老师记名字的,一次扣 0.5 分8、集会在队伍中讲话、吃东西、乱鼓掌的被老师点名批评一次扣 0.5 分,退场或进场过程中,不经老师同意随意离开队伍或随便走动,故意挤的一次扣 02 分9、放路队时不经老师同意不排队或随意离开队伍或擅自抢道、争道者,一次扣 1 分10、如发现在校外有同学进“三室一厅” ,每一次扣 3 分11、中午到校,被广播点名批评一次扣 1 分二、学习态度:1、上学必须带齐学习用品,未带课本和老师指定的学习用品,每次扣 1 分(中队学习委员记录)2、上课前做好课前准备,因未做好课前准备而被老师点名批评的一次扣 0.5 分(中队学习委员记录)3、作业完成应按时、按质、按量,不按时交作业的,一次扣 1 分,两次没有按量完成作业的扣 1 分, 抄作业的一次扣 2 分,随意乱画或涂改作业本的, 被老师在班上点名批评, 每次扣 1 分(任课老师作记录) 。
4、作业有错处,经老师提出而没有更正的,每次扣 1 分(任课老师作记录) 5、上课不认真,被老师点名,每次扣 1 分6、静校:三、文明行为:1、煤田上学应穿戴整洁,不能穿拖鞋、背心,戴首饰来校上课,发现违纪一次扣 2 分(由学校和班级共同掌握) 2、升降国旗时随意走动或在教室内不起立的,经劝阻后不听的,一次扣 1 分(由中队长记录)3、上下楼靠左行的,一次扣两分,说粗痞话或长沙话一次扣 1 分,打架一次扣 5 分,站在球台上一次扣 1 分,将楼梯间水桶龙头打开不关或用嘴直接对着龙头的一次扣 2 分4、随意闯进老师办公室,被老师批评,每次扣 0.5 分5、观看演出时不讲文明,喝倒彩的一次扣 1 分(由大队部执勤同学记录) 四、环境保护:1、非病、残学生不参加打扫教室和公共卫生的一次扣 2 分,座位周围经常不干净,被老师点名批评,每次扣 1 分(由中队长记录) 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或其他飞舞一次扣 1 分在墙壁、黑板、桌椅、地面、栏杆上乱写乱画的一次扣 2 分(由班级和大队部执勤同学共同掌握) 3、随意攀折花草树木,乱踏花坛的一次扣 3 分(由班级和大队部执勤同学共同掌握) 五、财产保护:1、故意损坏学校设施、公物的,除开按照有关规定补偿外,每次扣 2 分(由班级和学校共同掌握)。
2、用情节工具玩耍打闹的,一次扣 2 分3、在公区遗留卫生工具,每次扣 0.5 分4、无正当原因不按时完成清扫工作,每人次扣 0.5 分六、团结友爱:1、同学之间应当互相友爱,如发现有同学乱取绰号,故意戏弄他人的,一次扣 1 分2、经常与同学争吵或者不能与同学和睦相处,在老师教育下仍无改正的,一次扣 2 分七、加分制度(暂定如下) :1、拾物(金)不昧(拾物交班主任,拾金 2 元以下者交班集体,无人认领的由班级在期末交大队部, 2 元以上者交大队部) ,主动归还失主(在教室内拾到老师、同学学习、生活用品应立即归还同学或老师,不在加分之列) ,在同学中有较普遍影响的,全期可加 2-4 分2、因拾物(金)不昧引起良好社会影响的,如由失主送感谢信到学校,或由失主登报表扬的,全期可加 5-10 分3、因工作认真负责或完成任务好得到老师表扬的,全期可加 1-5 分(但因工作不认真而被点名批评的一次扣 1 分)4、全期能按时参加学校全队训练由学校表扬的,全期一次性加 2-4 分5、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和别人,在同学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有具体典型事例证明的),全期可加 5-10 分▲ 本规定的执行: 从第四周开始, 由学校教育处、 大队部、 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共同执行 (具体内容老师开会以后再宣布) 。
▲ 本规定现在仍是试行方案,欢迎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提出修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