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超赔保险费率教学教材.ppt
24页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1第六章 超额赔款再保险的保险费率n直接保险费率是保险费对保险金额的比率,因而分入公司的保险费不能利用直接保险费率计算,应使用与直接保险不同的费率第一节 超额赔款再保险的纯费率n再保险费率的构成:纯再保险费率+附加再保险费率n计算思路n纯再保险费率=纯再保险费/分出公司净保险费收入n纯再保险费率=分出公司净赔款额/分出公司净保险费收入*分入公司净赔款额/分出公司净赔款额第二节 超额赔款再保险的实际费率n附加再保险费率n表现为纯再保险费率的比率n表示为 (80+X)/80, (75+X)/75,(70+X)/70等形式n实际再保险费率的确定方式(教材)n固定费率:不受实际赔付率影响n可变动费率(补充)n超赔分保再保险费包括三个要素:预交最低再保险费、净保费收入额、再保险费率n非比例再保险费有两种形式n固定再保险费n约定固定的再保险费额度,不受分出公司净保费收入、实际发生赔款多少的影响n适用:劳合社、新业务、以往没有办理过超额赔款再保险的业务n调整再保险费n将再保险费与分出公司业务数量和质量挂钩并调整的方法n分为固定费率、变动费率两种n固定再保险费率:以分出公司的净保费收入为基础,单一固定的再保险费率,计算和调整再保险费n再保险费的多少只与分出公司的净保费收入有关n变动再保险费率:再保险保险费的多少与分出公司的净保费收入、赔款都有关n变动再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法n一年法:n最高再保险费率防止消耗掉大部分保费收入n最低再保险费率-确保没有赔款时的再保险收入n例见P115n前三年平均法n三年风险分散法n三年共同法一年法n假定一个超额再保险合同规定的最高再保险费率为6%,最低再保险费率为2%,附加费为纯费率的20/80,分出公司应向分入公司支付的最低预付保费为30000元,n若分出公司当年的净保费收入为2000000元,分入公司当年分摊到赔款为24000元,则:n纯再保险费率=分入公司净赔款额/分出公司净保险费收入=24000/2000000=1.2%n再保险费率=1.2%100/80=1.5%n该费率低于最低费率,故分出公司按2%支付再保险费率,即在本年度结束后,向分入公司追加支付再保费2%2000000-30000=10000元n若分出公司当年的净保费收入仍为2000000元,分入公司当年分摊到赔款为72000元,则:n纯再保险费率=分入公司净赔款额/分出公司净保险费收入=72000/2000000=3.6%n再保险费率=3.6%100/80=4.5%n该费率在最低和最高费率之间,故分出公司按4.5%支付再保险费率,即在本年度结束后,向分入公司追加支付再保费4.5%2000000-30000=60000元n若分出公司当年的净保费收入为2000000元,分入公司当年分摊到赔款为120000元,则:n纯再保险费率=分入公司净赔款额/分出公司净保险费收入=120000/2000000=6%n再保险费率=6%100/80=7.5%n该费率高于最高费率,故分出公司按6%支付再保险费率,即在本年度结束后,向分入公司追加支付再保费6%2000000-30000=90000元前三年平均法: n例:假定分出公司前三年的每年净保费收入总额为200万、210万、220万;分入公司前三年每年分摊的赔款分别为2.4万、7.2万、12万。
本年度净保费收入总额为250万,分入公司分摊的赔款为4.2万,附加费率为纯费率的20/80n解:见下表 21.6 / 630100/80 = 4.29% 4.29%250 = 10.7250 预付保费为3万,则调整保费为:7.725万前三年平均法三年风险分散法:n见下表n23.4/680 100/80 = 4.3% n4.3%250 = 10.7500 n预付保费为3万,则调整保费为:7.75万三年风险分散法:三年共同法n与三年风险分散法相似,只是所得费率为3个业务年度共同费率;三个业务年度结束后调整费率三年共同法n例见下表:每年预付保费3万n追加保费:第一年:(表中的第二年)9.03-3=6.03(万)第二年:(表中的第三年)9.46-3=6.46(万)第三年:(表中的本年度)10.75-3=7.75(万)三年共计:20.24万三年共同法补充:财务再保险财务成数比例再保险n小型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1999年初,有1000万元的盈余,承保了2000万元保费的保单,费用率30%,赔付率70%,保费收入2年才实现按照法定会计的要求,保单取得费用必须在第一年记入成本,这造成了原保险人承保业务的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