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方式...ppt
83页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和核心,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一)非遗的两种传承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口承的文化,也就是说,它的基本传承方式是口传心授,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的群体(族群、社区、聚落)中得到传播和传承,绵延不绝,世代相传一件口头文学也好,一个民间舞蹈也好,一种手工技艺也好,一种民间知识(如传统医药)也好,凡是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围的各种文化类别和事象,无不是通过民众的口耳相传而被传播(横向的,共时的)和传承(纵向的,历时的)的在口传心授、世代相传的漫长传承过程中,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事象一旦形成,就会在传承发展中不断地被人们加工琢磨,不断地叠加上新的因素,当然,在传递过程中有的也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遭遇传承链的中断,从而湮没无闻就这样,在群体的不断地选择、琢磨、叠加、创新、扬弃中,逐渐形成相对稳定的文化事象、文化类别、文化传统或文化模式现代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通过口传心授而习得和传递,并在社会群体中约定俗成的;也有些事象和项目,因受到历代文人学者关注,从而根据老百姓的口传而记录下来,为史籍所载,如笔记小说中所记载的传说故事,土漆工艺、刺绣、风筝等手工技艺等,但那毕竟是很有限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以主要以口传心授为其传承方式,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状况所决定的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农耕文明条件下(蒋观云说:“中国入于耕稼之期最早,出于耕稼之期最迟其中也包括前农耕文明时代,如采集文明和游牧文明时代的口头精神产品由于广大社会成员、下层民众中不识字的人众多,他们为制造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发明和创造了许许多多手工技艺,他们在生产劳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宇宙、天文、历算知识,有些是与生产有直接的关联的,有些则是生活中的经验的总结民众还创作了浩如烟海的的口头文学、表演艺术、美术(绘画、雕塑)等,以及与民众日常生活方式紧密联系的的庙会、歌会、节庆、仪式、游艺等所谓“文化空间”,这些看似脱离了生产劳动、悬浮于经济基础之上、形而上的精神产品,也都是以口头和记忆的方式在民众群体中得到保存和传播,即所谓口传心授的方式,一传十十传百地传授给他人,传递给下一代,给民众带来知识的提升和补充、道德伦理的教育、社会秩序的规范、高尚精神的满足和审美的愉悦和快感虽然一般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个别杰出的传承人所传承和传递的,但也要补充指出的是,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前面提到的庙会、歌会、节庆、游艺等,其传播和传承,通常也许并非全都是由某一个传承人所为,而为群体所习得,群体所传承,甚至是集体潜意识行为。
如此反复,代代相传,流传不息及至近代以来,社会进步了,文明发达了,以文字记录的或媒体传播的社会知识范围扩大了、信息量增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传承方式也在慢慢地发生着较快的嬗变,但我们今天所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依然主要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播和传承的产生与发展于农耕文明条件下的非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集体的创造集体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显著、最重要的特征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口头语言形态的,肢体表演形态的,还是手工技艺形态的,文化空间形态的,都不例外其原始雏形,都是由某些杰出的社会成员个人创造出来,然后经社会群体在漫长的历史时段里的传播和传承,并在传播和传承中由多人的参与,不断琢磨、切磋、修正、补充、提升,从而形成某个相对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和项目在漫长的传播和传承过程中,个人的作用常常被遗忘了,个人的名字常常被历史湮没了,在群体中通行并被社会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民众集体智慧的结晶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某个种类和某个项目上的“著作权人”,是群体,是民众在漫长的传播和传承过程中,个人的作用常常被遗忘了,个人的名字常常被历史湮没了,在群体中通行并被社会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民众集体智慧的结晶。
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某个种类和某个项目上的“著作权人”,是群体,是民众鲁迅先生说:“旧文学衰颓时,因为摄取民间文学或外国文学而起一个新的转变”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更进一步指出:“出自英法两国下层人民阶级的新的散文和诗作将会向批判表明,即使没有批判的批判的神圣精神的直接庇佑,下层人民阶级也能把自己提高到精神发展的更高水平 民众的文化与精英的文化之间的这种关系,大率就是社会文化发展与嬗变的一条规律这样说,并非是要抹杀杰出人物在传承中的突出作用相反,杰出的人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和传承延续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虽然杰出人物的出现和发生作用是带有偶然性的任何杰出的人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和发展延续中的作用,都是要服从于社会经济发展这个基础的,如果社会经济基础没有为其提供发挥作用的机会,那他的作用就会无由发挥,甚至在历史发展中无声无息地归于泯灭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隋唐丝织印染技艺所以发达,与当时的经济和政治所提供的社会条件和需求是分不开的隋炀帝的江都(扬州)之游,随行的船只几千艘,全都用彩锦作船帆,用彩绸为縴索,首尾相衔二百余里,“春风举国裁宫锦,半作障泥半作帆”(李商隐隋宫),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如何给丝织和印染技艺的繁盛提供了条件。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一些丝织和印染项目,很多都可溯源于唐代如蜀锦织造技艺(1366,-16)兴于秦汉,盛于唐宋如宋锦织造技艺(1364,-14),吴国时贵族生活中已大量使用,但到北宋发展到了鼎盛如蓝夹缬技艺(3-5,推荐名单),远在唐代已甚为流行 “因使工镂版为杂花,象之而为夹缬唐语林)如云锦织造技艺(1363,-13),虽然东晋间已在建康设立了锦署,但明代臻于成熟和完善陶瓷制作技艺的发展也不例外已经进入国家级名录的景德镇瓷的烧制技艺(1357,-7)、耀州窑陶瓷烧制技艺(1358,-8)、龙泉青瓷烧制技艺(1359,-9)、磁州窑烧制技艺(1360,-10),其肇始时代有先有后,却差不多都在宋代达到了鼎盛时期,时代为技艺的臻于成熟与完善提供了发展的契机这些手工技艺首先是时代的产物和民众的精神劳动结晶,因时势(经济和政治)而造就了杰出的百工成为代表,如果没有盛世和开放的政策,就不可能有那么多杰出的百工、即使有也不可能把技艺传袭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毕竟是靠传承者们传承下来的古代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中,华佗、孙思邈被尊为传统医药行的始祖,鲁班被尊为木石建筑业的祖师,黄道婆被尊为棉纺的祖师,范蠡被尊为制陶业的祖师,杜康被传为造酒业的祖师,刘三姐被传为壮族的歌仙,等等;祖师就是最早的或早期创始者或传人。
在这些有文献可稽的著名“非遗”传承人外,其他,传说中也还记述了不少这方面的代表性人物,如养蚕技艺的祖师马头娘,铸造技艺的祖师李老君,制盐技艺的祖师葛洪,造纸技艺的祖师蔡伦,制笔技艺的祖师蒙恬,玉器制造技艺的祖师邱长春,席箅编制技艺的祖师张班,等等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几大名绣,其近古传人也大多是有名有姓的如顾绣,明代的代表人物是顾寿潜妻韩希孟,清代起奉顾儒、顾世为祖师苏绣,清代最著名的传人为裘曰修之母王氏、蒋溥妻王氏、于氏、卢元素、丁佩、倪仁吉、沈寿、华璂粤绣,以眉娘(神姑)为祖师湘绣,第一位开创湘绣作坊的是清人胡莲仙雕漆技艺,文献留下来的著名传承人,如元代的张成、杨茂,明代的黄成、杨明黄成既是漆工,又著有髹饰录笔者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古村落中写道:“杨茂是元代著名的髹漆艺人,浙江嘉兴西塘人故宫藏有一件元代杨茂剔红花卉尊,他的雕漆技术对明代髹漆工艺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件剔红花卉尊是他的漆器中的传世精品,尊高9.6厘米,口径12.8厘米器为撇口,径稍短,腹部凸圆,下有矮圈足尊的口内、外部通体均以红漆雕饰,雕刻着各种花卉纹饰,有菊花、山茶、秋葵、百合等花,纹饰雕刻得非常精致细腻,剔刻的刀法娴熟,不露刀锋。
雕出的纹饰流畅而且圆润光滑,表现的花纹以写实的手法,艺术地再现了各种花卉千姿百态、争奇斗艳的画面花间黄漆素地,底部髹漆褐色,左侧有用针刻划的“杨茂造”三字款由于西塘造就了张成、杨茂的漆调工艺,使嘉兴(所属的嘉善)而成为元末明初漆雕工艺的两大流派的发源地之一研究者认为,从张成、杨茂等漆调工匠起,一直到明嘉靖时髹饰录的作者黄成和明末的杨清仲,都属于这一系统,永乐时代的张德刚、包亮,也是这一派他们的作品表现了丰润浑厚的风格及多样的题材历史上,为某一行业的技艺作出过重大贡献的“非遗”传承人,毕竟穿过历史的重重迷雾,或通过文献、或通过传说,留下了他们的名字,为后人所景仰,而更多的传承人,则在漫长的历史途程中被湮没无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代相传,在传递过程中必然发生嬗变,即扬弃一些不再适合时代的东西,吸纳一些新的、为时代所需要的东西在这种嬗变中,起主导作用的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那些没有留下名字来的传承者群体和个人对个人传承者来说,他既能从前人(师傅)那里习得而精巧全面,在他手中,又有所创新或发明,即在前人所传授的知识或技能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聪明才智,有所发明有所创新,使传承的知识或技艺因创新和发明而有所增益。
在群体(族群或社区)传承者来说,虽然在起始阶段上,非物质文化的某些事象系由个别人所创始,但这些事象一般都是群体的生命诉求(如民间信仰),于是,一旦被创造出来,便在群体(族群或社区)中得到很快的传播和广泛的认同,并进入集体的“再创造”的过程,逐渐成为群体的集体潜意识行为,而始创者则被淹没在群体之中,变成群体传承了二)传承人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前面我们讲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两种模式:群体传承和传承人传承传承人的习得和传承,笔者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承人一文中已有论述,这里不另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传承者和传递者,他们掌握并承载着比常人更多、更丰富、更全面、更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所在自2006年起,我国开始着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六年来,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由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区县级四级名录构成的名录体系通过各省申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社会公示、部际联席会议协商,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项);2008年6月7日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57项)。
合计1028项2009年6月2日,文化部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示名单(349项)进入各级名录的非遗项目,就成为在国家层面上受到保护的非遗项目与非遗名录相适应,通过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审等手续,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认定了各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07年6月9日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26名,包括民间文学、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五大类),2008年2月15日文化部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551名,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五大类)两批共计777名2008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颁证仪式,向来自全国各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颁发了证章和证书2009年5月26日,文化部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11名也就是说,截止到目前,我国以拥有各类非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88名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一个创造性的名词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从众多的传承人中遴选出来的、最有资格代表这个非遗项目的传承人。
为推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文化部于2006年11月2日公布了一个专题性的文件第39号部长令,颁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二条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