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备井使用证.docx
4页自备井使用证审批项目依据 《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1991年9月1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第二款) 《北京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2000年12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6号令第七条) 审批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14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一、受理条件: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凿自备井的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自备井立户申请一份; 自备井凿井资料一份; 本单位1/2000地形图一份(标明单位占地范围及自备井井位); 《北京市自备井水源登记表》、《自备井水费银行无承付托收协议书》; 自备井使用情况详细说明一份;(以上材料依据《办理自备井使用许可证程序》1987年8月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制定1987年9月实施KB-03-02-87,2000年11月8日重新发布,第一条第(一)至(五)项 竣工报告,内容包括打井依据、批准井号、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情况、洗井情况、抽水试验、自备井使用说明; 自备井地质柱状图包括地层、井的结构、含水层情况; 抽水试验记录和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水井倾斜情况; 水质的化学分析和细菌分析资料; 自备井竣工报告;(以上材料依据《北京市自备井成井验收办法》1992年8月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制定并实施KB-054-012-92 第三条第(二)项1-3) 《成井验收单》(《北京市自备井成井验收办法》1992年8月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制定并实施KB-054-012-92 第三条第(三)项) 交纳新改扩建地下水资源费收据复印件(《北京市自备井办理立户程序》1990年5月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制定,1990年5月实施KB-032-02-90,2000年11月8日重新发布,第一条第(三)项)。
标准: 申办人员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自备井科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并向申办人出具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行政审批受理证明书》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向申办人出具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行政审批补齐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填写审批流程表同时,向城市节水办公室主任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二、审核(一)初审: 标准: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自备井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查 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的初审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时限:4个工作日(二)复审: 标准: 同初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复审。
同意初审人员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后,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相关材料转批准人员 不同意初审人员意见的,应与初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相关材料与初审人员的意见一并转批准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三、批准:分为初步审定和审定两个阶段(一)初步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市政管委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提出拟批准或拟不予批准的意见 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提出初步审定意见后,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相关材料报审定人员 不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初步审定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相关材料与复审人员的意见一并报审定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二)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市政管委主管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委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主任的意见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同意委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主任意见的,提出审定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连同申办材料按原渠道转受理人员 不同意委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主任意见的,应与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审批流程表,连同申办材料按原渠道转受理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四、告知和备案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自备井科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批准通过的,填写《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决定书》,制作《自备井使用证》告知申办人领取上述文书和证件 对不予批准的,填写《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决定书》,将理由、依据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材料退申办人填写审批流程表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照要求归档,并报市市政管委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备案 时限: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