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气管道抢修管理的规定.docx
7页Word燃气管道抢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规定了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抢修的一般规定,抢修现场的预备工作以及抢修作业的留意事项和操作程序等 其次条 本规定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抢修工作 其次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依据供应规模设立抢修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抢修器材、通信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设备,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条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制定事故抢修制度和事故上报程序 第五条 城镇燃气设施抢修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应依据详细状况对应急预案准时进行调整和修订应急预案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习,每年不得少于1 次应急预案可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基本状况; (二)危急目标及其危急特性、对四周的影响; (三)危急目标四周可利用的平安、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织人员和职责划分; (五)报警、通信联络方式; (六)事故发生后应实行的处理措施; (七)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八)危急区的隔离; (九)检测、抢险、救援及掌握措施; (十)受伤人员现场抢救、救治与医院救治; (十一)现场爱护; (十二)应急救援保障; (十三)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十四)事故应急预案终止程序; (十五)应急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
(十六)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 接到抢修报警后应快速出动,并依据事故状况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实行平安措施 第三章 抢修现场要求 第七条 抢修人员应配备警示标识,到达抢修现场后,应依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并随时监测四周环境的燃气浓度在警戒区内进行交通管制.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第八条 抢修人员到达抢修现场后,在布置事故现场警戒、掌握事态进展的同时,应乐观抢救受伤人员 第九条 操作人员进入抢修作业区前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 第十条 在警戒区内燃气浓度未降至平安范围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等 第十一条 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对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二条 当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退对不得撤离现场,应实行平安措施,直至消退隐患为止 第四章 抢修作业 第十三条 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尽快了解现场状况,建立隔离区,掌握气源、毁灭火种,切断电源,驱散积聚的燃气在室内应进行通风,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及使用。
地下管道泄漏时应实行有效措施,排解聚积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 第十四条 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 第十五条 抢修作业时,与作业相关的掌握阀门必需有专人值守,并监视其压力 第十六条 当抢修中临时无法消退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准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平安防护工作 第十七条 处理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抢修人员应依据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对四周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测;当发觉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四周建(构)筑物时,应依据事故状况准时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驱散聚积的燃气; (二)应连续监测作业点可燃气体浓度当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在爆炸范围内时,必需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 (三)应依据地质状况和开挖深度确定作业坑的放坡系数和支撑方式,并设专人监护; (四)对钢制管道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后,应对防腐层进行恢复并达到原管道防腐层等级 第十八条 铸铁管泄漏抢修时,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泄漏处开挖后,宜对泄漏点实行措施进行临时封堵; (二)当采纳阻气袋阻断气源时,应将管线内燃气压力降至阻气袋有效阻断工作压力以下,且阻气袋应在有效期内使用;给阻气袋充压时,应采纳专用气源工具或设施进行,且充气压力应在阻气袋允许充压范围内。
第十九条 当聚乙烯塑料管道发生断管、开裂、意外损坏时,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行关闭阀门、使用封堵机或使用夹管器等方法有效阻断气源后进行抢修,并应实行措施保证聚乙烯塑料管熔接面处不受压力; (二)抢修作业中应实行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和聚积; (三)抢修作业中环境温度低于-5℃或大风(大于5级)天气时,应实行防风保温措施,并应调整连接工艺 其次十条 有动火作业时,应符合本规程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 其次十一条 场站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压储气柜泄漏抢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和抢修人员直接采纳燃气浓度检测器或采纳检漏液、嗅觉、听觉来推断泄漏点; 2、应依据泄漏部位及泄漏量采纳相应的方法堵漏; 3、当发生大量泄漏造成储气柜快速下降时,应马上打进口阀门、关闭出口阀门,用补充气量的方法减缓下降速度 (二)压缩机房、烃泵房燃气泄漏时,应马上切断气源、电源,开启室内防爆风机故障排解后方可恢复供气 (三)地上(下)调压站、调压箱发生泄漏,应马上关闭泄漏点前后阀门,打开门窗或开启防爆风机,故障排解后方可恢复供气 其次十二条 当调压站、调压箱因调压设备、平安切断设施失灵等造成出口超压时,应马上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在超压管道上放散降压,排解故障。
当压力超过下游然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应对超压影响区内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解全部隐患后方可恢复供气 其次十三条 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接到用户泄漏报修后应马上派人检修; (二)进入室内后应在平安的地方切断电源,打开门窗通风、切断气源、毁灭火种,严禁在事故现场拨打; (三)严禁用明火查漏应精确 推断泄漏点,彻底消退隐患当未查清泄漏点时,不得撤离现场,应实行平安措施,直至消退隐患为止; (四)漏气修理时应避开由于检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应实行防爆措施,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作业 其次十四条 修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平安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第五章 中毒、火灾与爆炸 其次十五条 当发生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设施和四周环境的平安时,应帮助公安、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和爱护好现场 其次十六条 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实行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掌握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 其次十七条 燃气设施发生爆炸后,应快速掌握气源和火种,防止发生次生灾难 其次十八条 火势得到掌握后,应按本规程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抢修。
其次十九条 火灾与爆炸灾情消退后,应对事故范围内管道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章 图档资料 第三十条 抢修理单位应建立抢修工程图档资料,并对图档资料实施动态管理,依据实际状况随时进行更新 第三十一条 抢修工程的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接警记录;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缘由等; (三)事故类别(中毒、火灾、爆炸等); (四)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状况; (五)参与抢修的人员状况 第三十二条 抢修工程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抢修任务书(执行人、批准人、工程草图等); (二)动火申请书; (三)抢修记录; (四)事故报告或鉴定资料; (五)抢修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图档资料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