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pdf
3页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与学位评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与学位评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权质量,根 据江南大学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论文盲审及结果处理一、论文盲审及结果处理 1、盲审抽查 实行学位论文全盲审 (外审学校均为同等层次或高于本专业学科水平学校) ; 具体实施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办或委托校研究生院统一实施 2、盲审结果处理 (1)申请提前答辩学生学位论文,两份盲审结果须为均为“良好”或以上 的方可进入后续论文评议;正常申请答辩学生学位论文,若评审结果一份为“良 好” 、一份为“中等”或以上者可直接进入后续论文评议; (2)若评审结果两份均为“中等”及以下、或一份为“一般”的,学院组 织相关学科评审小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进行集中评议, 评议通过后可进入后 续论文评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3)若评审结果为“较差”或“不同意答辩”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或 本次申请无效) 二、论文评议二、论文评议 1、论文评议专家 (1)通过资格审查接受申请的硕士学位论文,须经 2 名与论文相关学科方 向的专家评阅, 论文评阅人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校内专家应为硕导) 的专家担任。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两位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必须有一位是来自企 业、工程部门等的校外专家 (2)申请人指导教师及该教师所在科研团队成员不聘为论文评阅人 2、论文送审与评议 (1)论文送审 ①论文送审前,由院研究生办公室随机抽查一定数量学位论文稿,审核其与 通过查重率学位论文的一致性,通过审核后方可送审,否则取消本次申请答辩资 格 ②学位论文原则上应至少提前 7 天送达评审专家;由答辩小组秘书负责送 审,申请人不得送审 (2)论文评议 论文评阅标准参照《江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标准》执行,评阅意见书应 至少提前 3 天完成,并及时汇总答辩秘书 学位论文除未达到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标准之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不得 通过论文评议与答辩申请: ①论文课题研究工作量不足; ②研究理论基础、试验方法、研究结果出现较严重错误; ③研究工作的基本数据不实; ④主要内容不属于攻读学位所在学科范畴; ⑤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内容出现大范围偏差(答辩前由答辩秘书审核) ;⑥论文格式与规定格式要求严重不符等 3、论文评议结果与答辩申请的处理 (1)申请提前答辩学生学位论文,两份评议结果须均为“良好”或以上的 方可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 ;正常申请答辩学生学位论文,一份为“良好” 、 一份为“中等”或以上的,可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 ; (2)两份为“中等”及以下、或一份为“一般”的,两位评议人应及时充 分商讨(由答辩秘书通知)确定是否同意答辩(两份均为“一般”或以下,建议 不同意答辩) 。
(3)若有一份评阅意见“不同意答辩” ,学生可申请(须获导师同意)增加 1 名评阅人(学院指定) ,若增加评阅人“同意答辩”且与答辩委员会主席取得 一致意见后,可按照上述办法处理;若新聘评阅人仍持“不同意答辩”意见,则 本次申请无效 (4)若两份评阅意见均“不同意答辩” ,则本次申请无效三、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三、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答辩委员会由 3-5 名相关学科方向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 专家(校内专家应为硕导)组成,专业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中一般应至少有 1 名校 外专家(具高级职称) 2、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担任申请人指导教师及 该教师所在科研团队成员一般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同组答辩会中答辩委员原 则上不交叉答辩四、答辩名单公示与答辩相关要求四、答辩名单公示与答辩相关要求 1、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人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须至少提前 3 天进行公示 未经公示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答辩 2、答辩时学生指导教师应回避五、答辩成绩评定与答辩委员会决议五、答辩成绩评定与答辩委员会决议 1、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参照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答辩委员中若出现评定成绩为“不及格”的,或成绩评定存在较大争议或评定等 级跨度大的, 或综合评定成绩拟定为 “及格” 的, 该答辩委员会应及时充分讨论, 以审核评定论文答辩最终成绩。
2、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 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答辩委员 会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六、学位评定六、学位评定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评审; 严格审查盲审或校 内评议为“中等”及以下、答辩成绩为“中等”及以下的学位论文七、关于论文评审及论文抽查问题的相关处理办法七、关于论文评审及论文抽查问题的相关处理办法 1、国务院、省学位论文抽检最终结果为“不合格” ,该指导教师停招硕士研 究生两年 2、论文盲审结果为“较差” 、或“不同意申请答辩” ,或答辩综合成绩为“不及格” ,该指导教师停招硕士研究生一年 3、论文盲审结果为“一般”且答辩综合成绩为“及格” ,其结果得到院学位 评定分委员会核定,该指导教师下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减少 50% 4、论文盲审结果为“中等” ,且当年所指导 50%及以上学生答辩综合成绩为 “中等” ,对指导教师作出相应改进整改要求;若连续两年出现上述情况,则该 指导教师下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减少 50% 5、校学位委员会评定未通过的或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定未通过的,按照论文 盲审为“较差”处理。
6、国务院、省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为“不及格” ,但答辩综合成绩为“良”及 以上时,将问责该学生答辩委员会主任;若无特殊原因,下一年该专家不得担任 答辩委员会主席八、其他按照江南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执行九、本办法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八、其他按照江南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执行九、本办法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机械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4 年 10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