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法释义(第十条)[范文大全].docx
19页公务员法释义(第十条)[范文大全] 第一篇:公务员法释义(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 第十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管理机关的规定 公务员主管部门是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代表国家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实施管理的部门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从横向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公务员管理机构,一类是县级以上地方公务员管理机构从纵向看,按条条划分,有不同类别的公务员管理指导机关,如海关、税务等机关按系统对本系统公务员管理的指导、 监督等 一、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职能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后,公务员主管机关和原来有所不同从中央来讲,公务员的主管部门主要是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两家,各自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中央组织部是中共中央的重要工作部门,是党中央在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参谋。
在公务员综合管理方面,负责拟订起草有关重要的文件和法规;考察、配备和调整省级领导班子,挑选和提拔党的干部;负责考察国务院直属局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人事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人事行政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公务员的综合管理方面,其主要职责是:(l)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2)拟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3)完善公务员管理中的具体制度,拟定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地方、各部门实施公务员制度4)研究拟定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公务员的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5)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 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二、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职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管理机关主要也是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其管理的业务范围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比较多的任务是制定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拟订相关的法规草案,指导地方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去实施、执行就地方公务员管理机关而言,执行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其主要职责,制定政策法规的任务则相对减轻 三、公务员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三层关系l)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如人事部负有指导和协调各地方人事部门实施公务员制度的职责2)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如人事部负有对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的职责各机关内设人事机构负责承担本机关公务员管理的具体事务3)实行双重管理的机关,上级业务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公务员综合管理部门对本系统的公务员管理实施指导、监督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公务员管理机关,分别对本系统公务员的管理实施指导、监督 第二篇:公务员法释义(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 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根据的规定 一、制定公务员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贯彻依法治国、实现干部人事依法管理的需要宪法明确地规定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目标,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干部人事管理法律规范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干部人事管理的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建国五十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公务员法的制定颁布,填补了这一空白,具有里程碑意义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需要1993年8月,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并在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民主党派、群团机关参照试行10多年来,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优化干部队伍、促进勤政廉政、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是一项成功的改革同时,暂行条例颁布十多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成果,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加以总结完善。
三是加强国家管理,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需要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服务,而其服务职能是由广大的公务员的工作来实现的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制定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通过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提高公务员的素质,规范公务员的行为,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保障公务员的权利,使公务员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公务员法的制定过程公务员法的起草制定,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年8月到2004年3月,研究起草阶段2000年8月,中组部、人事部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暂行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着手研究起草公务员法,组建了一个实际部门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起草班子起草工作中,认真总结暂行条例颁布实施的经验,深入研究近十年来干部人事改革的新成果,广泛比较研究世界各主要国家公务员制度发展的情况,经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公务员法草案送审稿,由人事部于2004年3月报送国务院第二阶段是2004年3月到2004年12月,国务院审查提出议案阶段国务院法制办收到草案送审稿后,立即征求了各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民主党派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法制办会同中组部、人事部对送审稿作了反复研究修改,形成公务员法草案,并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三阶段是2004年12月到2005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国家主席签署公布阶段2004年12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公务员法草案列人议程,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受国务院的委托,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作关于公务员法草案的说明,随后常委会分组 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各地和法律教学科研单位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还联合召开了三个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专家的意见法律委员会于2005年4月先后两次召开会议,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2005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在全体会议上作关于公务员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随后会议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期间,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4月27日由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当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 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制定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与宗旨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宗旨是一部法律的基点,它为立法活动指明方向和提供理论依据,对于确定法律的原则、设计法律制度、起草拟订条文、处理 解决分歧意见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制定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精神,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体现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的要求, 改革和完善公务员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从制定该法的直接目的来看,就是为了使公务员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就是说,总结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干部人事管理的经验,借鉴国外人事行政管理中有益的、科学的管理原则和管理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务员管理规范,以保证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二是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权益包括权利和利益在实践中,公务员的权益受到各种不法的侵犯的肯定时有发生,比如:有些地方长期拖欠工资,没有按时足额地发给工资、退休金等;有的公务员在职务升降、考核等工作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等这些肯定严重影响和挫伤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需要努力避免和克服。
因此公务员法把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宗旨之一三是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公务员是国家的公职人员为了防止公务员滥用手中的权力,对公务员的义务、纪律需要特别的要求对公务员的这种特别要求不同于对普通公民的要求,也不同于对一般的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的要求为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需要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四是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工作效能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需要有一套公务员从事公务活动的科学、民主的行为规范这就需要在制度和机制上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到公务员队伍,在他们加入到公务员队伍后,通过培训、缎练等各种形式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强化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和效率 意识,以最少的投人争取最大的管理效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能 四、制定公务员法的依据本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对国家机关的工作制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机关的职权与组织制度等作了规定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了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宪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 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 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些规定都是制定立法的直接依据 第三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录用中考察和体检的规定 严格考察是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录用的程序之一考生通过笔试、面试合格后,还要进行考察确定考察名额,只能以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为标准,该成绩以面试成绩为主,参考笔试成绩笔试、面试中招考机关获得的材料和信息,都是由考生自己提供的考察是招考机关实地进行调查,内容主要有: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报考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进行的第二次资格审查,本法规定在对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之前再进行一次资格审查,是考虑到他们很有可能最终被录用为公务员,必须十分谨慎,否则在他们成为公务员后,才发现他们不符合报考资格,再取消录用,将浪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也会影响公务员考试的严肃性。
对报考人员的考察,是指到考生所在的单位或学校实地考察该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道德品德、工作能力等体检,是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