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协议管理.doc
2页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办理规程1.1.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办理主体、设定依据、行政审批条件、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本标准适用于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协议管理2.2.主体主体龙岩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3.3.设定依据设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586 号) 第四十七条《福建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4.4.审批条件或标准审批条件或标准(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工商、税务部门登记备案具备法人资格,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及相关业务 1 年以上;(二)场地面积及条件满足配置服务需要,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劳动保护及环保规定;(三)具备辅助器具评估、适配制作、康复训练及质量检验等专业领域的从业人员和相应的服务资质,能够开展或由相关专业机构协议提供功能检查评价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服务;(四)具备满足服务内容需要,包括专业评估、适配制作、康复训练和产品检验等业务领域的仪器、设备工具和设施的硬件条件;(五)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服务及工艺流程规范全面,具有严格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 5.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每家配置机构独立申请,符合条件即予受理。
6.6.办理程序办理程序由申请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资质材料,社保中心安排人员到现场考察场地、人员、执照、执业证书、辅助器具种类等内容,经中心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7.7.要求要求7.1 申报材料申请书(含机构情况介绍、各项制度及规定等) 、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7.2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自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申请后一个月内确定 (法定时限:无)7.3 收费标准不收费8.8.联系信息联系信息8.1 业务咨询: 0597-23099268.2 投诉:0597-23157388.3 龙岩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网址:8.4 龙岩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南城小溪路 6 号社会保险大楼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