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21(最新编写)-修订编选.pdf
30页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 174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 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 85-2017,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 分类标准CJJ/T85-2002 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136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 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 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 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 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 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 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财智国际大厦 B 座 22 层,邮政编 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宜兴市规划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 波 郭竹梅 刘冬梅 赵 锋 李金路 贾 俊 李梅丹 孙鸿洁 佟 跃 程 鹏 李 悦 何 旭 宋 洁 郭 倩 梁治宇 于一丁 涂胜杰 傅徽楠 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 张树林 王磐岩 张 菁 朱祥明 张晓军 路 林 丘 荣 吴雪萍 赵 鹏 总 则 1.0.1 为统一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 建设和管理,便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绿地分类 2.0.1 绿地分类应与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 - 2011 相对应, 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与广场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外的 区域绿地两部分 2.0.2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 2.0.3 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4 绿地类别应米用英文字母组合表不, 或米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 字组合表示 绿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 2.0.4-1 和表 2.0.4-2 的规定 表 2.0.4-l 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类别内容备注 大类中类小类名称 G1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 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 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 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 G11 综合公园 内 容 丰 富 ,适 合 开 展 各 类户外活动,具有完善的游 憩和配套管理服务设施的绿 地 规模宜大于 10hm G12 社区公园 用地独立,具有基本的游 憩和服务设施,主要为一定 社区范围内居民就近开展日 常休闲活动服务的绿地 规模宜大于 1hm G13 专类公园 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 相应的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 地 G13 G131 动物园 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 保护野生动物,进行动物饲 养、繁殖等科学研究,并供科 普、观赏、游憩等活动,具有 良好设施和解说标识系统的 绿地 续表 2.0.4-1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大 类 中类小类 内容 备注 G132 植物园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引种驯 化、植物保护,并供观赏、游憩及 科普等活动,具有良好设施和解 说标识系统的绿地 G133 历史名园 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代表性的 造园艺术,需要特别保护的园林 G134 遗址公园 以重要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 主形成的,在遗址保护和展示等 方面具有示范意义,并具有文化、 游憩等功能的绿地 G1 G13 G135 游乐公园 单独设置,具有大型游乐设 施,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 绿化占地比例应大 于或等于 65% 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 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
主要包 括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滨 水公园、纪念性公园、雕塑公园 以及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内的风景 名胜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森林 公园等 绿化占地比例宜大 于或等于 65% G139 其他专 类公园 G14 游园 除以上各种公园绿地外,用 地独立,规模较小或形状多样,方 便居民就近进入,具有一定游憩 功能的绿地 带状游园的宽度宜 大于 12m;绿化占地比 例应大于或等于 65% G2 防护绿地 用地独立,具有卫生、隔离、 安全、生态防护功能,游人不宜进 入的绿地主要包括卫生隔离防 护绿地、道路及铁路防护绿地、 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公用设施防 护绿地等 续表 2.0.4-1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大 类 中 类 小类 内容 备注 G3 广场用地 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 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绿化占地比例宜 大于或等于 35%;绿 化占地比例大于或 等于 65%的广场用 地计入公园绿地 XG 附属绿地 附属于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除 “绿地与广场用地”)的绿化用地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 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 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不再重复参与城 市建设用地平衡 等用地中的绿地 RG 居住用地附属 绿地 居住用地内的配建绿地 AG 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设施用 地附属绿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 地内的绿地 BG 商业服务业设 施用地附属绿 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内的绿 地 MG 工业用地附属 绿地 工业用地内的绿地 WG 物流仓储用地 附属绿地 物流仓储用地内的绿地 SG 道路与交通设 施用地附属绿 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内的绿 地 UG 公用设施用地 附属绿地 公用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表 2.0.4-2 城市建设用地外的绿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大类中类小类 类别名称 内容备注 EG 区域绿地 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 具有城乡生态环境及自然资 源和文化资源保护、游憩健 身、安全防护隔离、物种保 护、 园林苗木生产等功能的绿 地 不参与建设用地汇 总,不包括耕地 EG1 风景游憩绿地自然环境良好,向公众开 放,以休闲游憩、旅游观光、 娱乐健身、 科学考察等为主要 功能,具备游憩和服务设施的 绿地 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设 立,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 EG11风景名胜区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 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 游览或者进行科学、 文化活动 的区域 EG12 森林公园 具有一定规模,且自然风 景优美的森林地域,可供人们 进行游憩或科学、文化、教育 活动的绿地 EG13 湿地公园 以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 和多样化的湿地景观资源为 基础,具有生态保护、科普教 育、湿地研究、生态休闲等多 种功能, 具备游憩和服务设 施的绿地 EG14 郊野公园 位于城区边缘,有一定规 模、以郊野自然景观为主, 具有亲近自然、游憩休闲、 科普教育等功能,具备必要服 务设施的绿地 EG19其他风景游憩 绿地 除上述外的风景游憩绿 地,主要包括野生动植物园、 遗址公园、地质公园等 续表 2.0.4-2 类别代码.类别名称 大类中类 小类 内容备注 EGEG2生 态 保 育 绿 地 .为保障城乡生态安全, 改善景观质量而进行保护、 恢复和资源培育的绿色空 间。
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 公益林、水体防护林、生态 修复地、生物物种構息地等 各类以生态保育功能为主的 绿地 EG3区 域 设 施 防 护绿地 区域交通设施、区域公 用设施等周边具有安全、防 护、卫生、隔离作用的绿地 主要包括各级公路、铁路、 区域设施指城市建 设用地外的设施 输变电设施、环卫设施等周 边的防护隔离绿化用地 EG4生产绿地为城乡绿化美化生产、 培 育、引种试验各类苗木、花 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 圃等圃地 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3.0.l 计算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人 口数据和用地数据; 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人口统计口径 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用地面积应按平面投影计算, 每块用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用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 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 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为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城乡绿地率, 应按下式计算: g= (A Ag1 十A Ag2 十A Ag3十A Axg)/A Ac100% (3.0.4-1) 式中: g 绿地率(%); A Ag1 公园绿地面积(m); A Ag2 防护绿地面积(m); A Ag3广场用地中的绿地面积 (m ); A Axg 附属绿地面积(m); A Ac 城市的用地面积(m),与上述绿地统计范围一致。
A Agm= (A Ag1 十A Ag2 十A Ag3十A A) /N Np(3.0.4-2) 式中: A Agm人均绿地面积(m/人); A Ag1 公园绿地面积(m); A Ag2 防护绿地面积(m); A Ag3广场用地中的绿地面积 (m ); A Axg 附属绿地面积(m); N Np 人 口 规 模 (人 ), 按 常 住 人 口 进 行 统 计 A Ag1m= A Ag1/N Np (3.0.4-3) 式中: A Ag1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人); A Ag1公园绿地面积(m2) ; N Np人口规模(人) ,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G= (A Ag1 十A Ag2 十A Ag3十A Axg 十A Aeg)/Ac100% (3.0.4-4) 式中: G 城乡绿地率(%); A Ag1 公园绿地面积(m); A Ag2 防护绿地面积(m); A Ag3广场用地中的绿地面积(m); A Axg 附属绿地面积(m); A Aeg 区域绿地面积(m); A Ac 城乡的用地面积 (m), 与上述绿地统计范围一致 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 3.0.5 的规定进行汇总。
表 3.0.5 绿地统计表 占城市建设用人均面积占城乡用地比 例 类别面积(hm2) 地比例(%)( m/人)(%) 代码 类别名称 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 G1公园绿地 G2防护绿地 广场用地 其中:广场用 G3 地中的绿地 XG附属绿地 小计 EG区域绿地 合计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_ hm , 现状人口_万人; 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_ hm , 规划人口_万人; 年城市总体规划用地_ hm , 现状总人口_万人; 规划总人口_万人 注:广场用地中仅“广场用地中的绿地”参与小计及合计 引用标准名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