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执法学习体会.doc
11页税务执法学习体会 税务执法监督ﻭ 一、税务执法监督的概念和特征 税务执法监督,是指作为行政监督主体的税务机关,依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对所属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收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日趋完善,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对税务机关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按照监督主体和监督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审计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政治民主监督、社会民主监督、税务机关内部的执法监督等等,本章所讲的税务执法监督,特指税务机关内部的执法监督根据税务执法监督的特定涵义,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第一、特定的监督主体税务执法监督的主体是法律赋予监督权的税务机关首先,必须是税务机关,非税务机关的组织或者个人也可以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但这不属于税务执法监督的范围其次,虽是税务机关,也并非都是税务执法监督的主体,它必须有法律上的授权如县以上税务机关拥有法律授权,属于税务执法监督的主体,而税务所没有法律授权,不是税务执法监督主体ﻭ 第二、特定的监督对象。
税务执法监督对象不同于税收征收管理所监督的对象税收征收管理的监督对象是纳税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而税务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ﻭ 第三、特定的监督内容税务执法监督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通过税务执法监督,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活动中不当的或者违法的行政行为,促进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保证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税务执法监督的内容仅限于税务行政执法行为,非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即使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如民事行为、个人的非职务行为,都不属于税务执法监督的范围;二是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有一般违法与构成犯罪之分,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则属于司法监督的范畴 二、税务执法监督的意义和作用ﻭ 古代哲学家孟德斯鸠在其著名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十分明确地论道:“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个界限现在是由法律规范来设定的现代法治是以法律对权力的限制和约束为基点的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受到其他权力的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就会产生滥用职权,甚至导致腐败。
这些年来之所以对执法随意、执法违法、执法腐败等问题屡禁不止,其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缺少一个全方面、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目前,在税务系统内部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并且多是事后监督,这种游离于税收执法过程之外的监督,从机制上讲很不健全,从实践中看也不十分有效强化和完善税务执法监督已经被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意义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有利于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税务行政执法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在税务工作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方面已经有法可依,但税收法制建设仍有待完善的方面同时,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程度不同地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监督,特别是通过税务执法监督来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地依法行政ﻭ 第二、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和其他税务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强有力的税务执法监 督,可以防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等违法现象的发生,促使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税务管理活动,从而保护纳税人或其他税务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补救。
第三、有利于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通过加强税务执法监督,督促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者依法惩治,维护法律尊严,使税务机关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执法形象 第四、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序的法治经济,而税务机关又是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因此,加强税务执法监督,使其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对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具有重要的意义ﻭ 三、税务执法监督的原则和依据 税务执法监督,作为税务机关内部的监督,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进行因此,明确税务执法监督的原则和依据,是实施税务执法监督的重要前提 (一)税务执法监督的原则 1.依法监督的原则 依法监督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税务管理中的体现和具体化它要求税务管理活动要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到税务执法监督来说,税务机关的执法监督权是法律赋予的,实施税务执法监督的程序也是法律规定的,实施税务执法监督的效力也是由法律确认的因此,在实施税务执法监督权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只要被监督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就不能随意干涉其职务活动,也不能影响其正常行使职权。
作为被监督的税务机关,也应积极支持监督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并自觉地接受监督,主动为监督检查提供工作方便这是实施税务执法监督最重要的原则 2.合理监督的原则 合理监督原则同依法监督原则一样是税务机关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必须遵循的一项主要原则合理监督原则是指对于税务执法监督机关在自由裁量范围内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恰当、公正地予以监督所谓自由裁量的行为,是指行政法律规范不对执法行为进行详尽的规定,而是由税务执法监督机关在法定幅度和范围内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在实施税务执法监督中,作出这种自由裁量行为必须做到轻重有度,合情合理,不能事无巨细,动辄查问,使被监督机关处于谨小慎微,不能大胆创造性工作的状况当然,合理性必须在合法性的前提下运用,离开了合法性,就谈不上真正的合理性ﻭ 3.注重行政效率的原则ﻭ 保证行政效率,是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要求,也是税务管理的目标之一税务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担负着繁重的税收征管任务税务执法监督是否有力,直接影响着税务执法活动的效率,因此,税务执法监督应当遵循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实施税务执法监督中,上级税务机关发现下级税务机关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迅速作出处理;下级税务机关发现上级税务机关政令违法时,要及时予以提醒,或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反映。
税务机关各部门之间要注重配合,形成合力,防止扯皮和内耗现象的发生,齐心协力、共同提高整体的行政效率ﻭ 4.保护纳税人或其他税务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ﻭ 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对纳税人或其他税务管理相对人具有强制力因此,税务机关与税务管理相对人的地位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表现为管理与被管理、支配和服从的关系为了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税务执法监督中一定要贯彻“保护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原则ﻭ 5.程序化与规范化的原则 程序化、规范化是实施税务执法监督的重要保障适用税务执法监督的程序,一是国家颁布的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监督程序;二是税务机关自身规定的监督程序,如国家税务总局从监督执法、制约执法角度出发,制定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使自我监督体系日臻完善ﻭ (二)税务执法监督的依据ﻭ 税务执法监督,主要是对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对其工作人员来说,还包括监督其行为是否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和税务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提出的要求因此,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实施税务执法监督的主要依据。
税务执法监督的法律依据包括《宪法》中的法律规范及一般法律中的法律规范,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行政规章;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税务执法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明确税务执法监督的对象和范围,是有效实施税务执法监督的重要一环只有明确了税务执法监督的对象和范围,税务机关才能有效地实施执法监督 (一)税务执法监督的对象 前面讲过,税务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税务执法监督对象的具体内容,即作为税务机关内部的执法监督,应该监督哪些行政行为 一般来讲,税务执法监督,既要监督抽象税务行政行为,又要监督具体税务行政行为ﻭ 1.对抽象税务行政行为的监督 这主要包括,一是检查税务机关制定和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是否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相冲突二是检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是否及时,对审查处理意见贯彻执行的是否准确。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合法,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这些规定进行审查的申请因此,税务机关对抽象税务行政行为加强监督,就显得尤为必要 2.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监督 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是作出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机关是否具备税收执法主体资格;二是适用税收实体法律规范是否正确;三是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是否超越了法定职责和权限;四是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具备必要的条件ﻭ (二)税务执法监督的范围 税务执法监督的范围与监督的对象密切相连作为监督对象的行政行为,往往成为税务执法监督的范围 1.税收法律规范确定的监督范围ﻭ 税务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而执行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如何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是税务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而进行税务执法监督就是税务机关为保证税收法律、法规实施所采取的手段因而,税务执法监督的范围,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执行情况,也包括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2.监督主体的职能范围ﻭ 明确监督主体的职能范围,对税务机关有效实施执法监督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根据目前税务工作实际,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执法监督主体,其职能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ﻭ (1)协调税务机关内部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活动作为税务执法监督的主体,对税务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空挡,应责令有关部门予以补漏;对执法部门间的互相推诿情况,应当予以协调;对行政执法部门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明确的或有分歧的地方,应当按照权限作出明确的解释 (2)撤消违法的或不当的、侵害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税务行政行为税务执法监督主体在实施监督中,发现或被告知监督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侵犯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撤消该具体行政行为,必要时可责令监督对象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发现监督对象的抽象行政行为有明显的违法或不当之处,也应予以撤消;如果发现某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告知有关机关进行修正ﻭ (3)处理监督对象在税务行政执法中越权、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行为税务执法监督主体在实施执法监督时,发现监督对象有违法行为,诸如越权、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要予以处理,处理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改正和行政处分。
(4)指导监督对象的税务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对象特别是下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往往会出现执法条件、执法依据等不够明确的问题对此,税务执法监督主体应予及时指导,以便使税务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ﻭ 五、税务执法监督的种类和方式ﻭ (一)税务执法监督的种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