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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问题须谨慎法纪道德要记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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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420633135
  • 上传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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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恋问题须谨慎 法纪道德要记牢目的:通过教育,使大家了解择偶的基本标准, 引导大家树立一个正确的择偶观;教育官兵恪守军人道德规范, 自觉严守部队纪律、 规定,切莫擅闯婚恋 “红灯”;正确处理婚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坚持依靠组织、 依靠法律解决婚恋中的涉法问题内容:一、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把握择偶标准二、正确处理婚恋与道德的关系,保持健康情趣三、正确处理遵规与守法的关系,依法解决问题(调查资料:从近几年青年官兵婚恋情况看, 部分官兵在择偶标准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嫌贫爱富,嫌丑逐美、嫌远趋近、嫌晚慕早,个别战士甚至以身试法, 在驻地找对象; 少数干部、战士婚恋在婚恋问题上缺乏一个正确的态度,思想道德滑坡,未婚同居、移情别恋等等;极个别官兵对待婚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缺乏“法”的意识,违法蛮干,影响部队的声誉,影响了个人的成长进步为此,我们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谈心等形式,对 8 个基层分队, 64 名干部、 178 名士官、 226 名义务兵进行了调查了解发现有 28%的官兵对究竟该找或能找到一个什么样的对象认识不清; 有 38%官兵认为找对象, 家境好、姊妹少、工作单位好应作为首选; 86%的官兵对移情别恋表示深恶痛绝,但仍有 34%的官兵不认为未婚同居是违法; 6%的士官认为“战士不允许在驻地找对象的规定”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16%的官兵认为家事还是自己处理好,依靠组织没必要。

      为此,进一步加强青年官兵婚恋观教育, 强化青年官兵的道德观、法纪观教育对于确保内部稳定、促进部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恋爱婚姻是每一个人在生活历程中迟早会遇到的一件大事,是青年男女瞩目的“热点”青年男女到了一定的年龄,都要考虑自己的恋爱和婚姻问题,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组成新的家庭,正向常言所说: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纯真的爱情,美满的婚姻,使人感到生活充满活力;反之,会使人感到沮丧,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 军人与所有的人一样, 希望在军旅生涯中能够得到美好的爱情 对于我们每个同志来说, 能否正确地对待和处理恋爱婚姻问题, 不仅直接关系着个人的幸福、事业和前途,而且对军队建设和社会道德风尚也有很大的影响 因此,在处理恋爱婚姻问题上,必须要有正确的婚恋态度,要自觉遵守婚恋道德规范,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只有正确处理恋爱、 婚姻的关系,依靠组织、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婚恋中的矛盾和问题, 才能走出婚恋的困境,才能享受和体会到婚恋生活的芬香一、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把握择偶标准每个年青人在选择恋爱对象时, 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追求, 选择一个思想好、 品德高、志趣相投、有职业有地位、 经济状况良好以及体态容貌美丽的好对象是多数青年军人的向往。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已成为历史,但受西方文化思潮和市场经济的影响, 部分青年人择偶观念较之以往发生了较大变化作为军人而言 ,在择偶问题上,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择偶观,自觉做到“四忌四求”:一忌嫌贫爱富,力求志同道合 我们大部分同志来农村,深知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希望找一个经济条件比自己好的对象、找一个城镇对象,这本是无可非议,但少数同志选择恋爱对象时,唯贫富是论,宁可找有钱、不愿家庭条件差的;宁找家庭姊妹少的、不愿找兄弟多的;宁可上门当有钱婿、也不愿回家门守清贫个别人甚至于非有钱人、 非有固定工作的不娶, 其结果要么是高低不成,要么婚后受气、受累,甚至感情破裂,各奔东西其实经济状况的好坏不应该成为决定条件, 金钱不等于爱情, 并不一定给对方带来幸福 爱情的核心在于爱人,在于爱对方的人品、才干,而不是爱对方的金钱当然,我们强调不以钱取人,并不是否认双方对对方经济条件考虑的合理性 在恋爱之前, 了解一下对方的经济情况, 这有利于对未来家庭生活的安排 但是,决不能把经济条件和思想品德条件同等看待, 更不能倒置如果把经济条件作为选择对象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条件,即使有再多的金钱, 再多的物质享受, 婚恋也未必感到幸福。

      相反,一个物质不太富裕, 并不具有太多金钱的家庭, 只要夫妻双方能够相互理解、 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相互勉励,这种家庭生活才会使人真正体验到爱情的甜蜜和精神生活的充实二忌嫌丑逐美,力求同甘共苦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人的天性凭心而论,谁都希望能找一个相貌堂堂的如意郎君或如花似玉的妙龄女郎作为终身伴侣, 男女双方在相貌上的相互愉悦, 确实是爱情的一个重要因素 认为军人的爱情不应该包括容貌上的相互倾慕, 不加分析地把看不中对方的容貌, 说成是资产阶级的恋爱观,是不对的但是如果单纯从容貌上来选择对象,不管三七二十一,认为只要长得漂亮,其他什么也不在乎,这种看法也是不妥的大家知道,人的长相差异,是父母生而使之的,不能以个人的意志而改变姑娘并非都“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小伙子也不都是“貌若潘安,目若宋玉”,仪表堂堂,风度翩翩再说,人总是要衰老的,容貌上的美丽,在人生中毕竟是短暂的,岁月的刻刀必然会在每个人的脸上刻下道道皱纹,人老珠黄是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只有心灵的美才是长久的、稳固的我国早有“娶妻取德不取色”, “择夫重德不重貌”的古训事实说明,容貌上的漂亮只能悦目,带来的是一时的欢乐,品德上的高尚可以赏心,带来一辈子的幸福。

      如果对方德才学识与容貌不能两全时,宁可选择与自己志同道合但容貌平平者, 也不要选择那种 “金玉其外, 败絮其中”的轻浮之人 因为爱情不是商业性选美, 单纯建立在外貌基础上的爱情之塔, 往往是空中楼阁, 最终是要倒塌的, 只有建立在志同道合基础上的爱情才能使爱情的花朵永葆芬芳 我们在选择恋爱对象时, 一定要正确处理好理想中的爱人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三忌嫌晚慕早,力求事业有成 渴望得到甜蜜的爱情,是青年人的共同愿望、但什么时候恋爱最合适, 还有一个时期选择的问题 我们有的同志耐不住寂寞, 搞早婚早恋,二十刚出头,后面就跟着个“小英莲”一天一个、三天一封书信,成天沉溺于卿卿我我之中过早涉入爱河,不仅浪费了大好光阴,而且还极容易经受爱情的挫折由于年轻,思想还不成熟,考虑将来双方变化的少、考虑家庭现实生活的少, 往往是心思费尽了、 愿望也破灭了, 这样的例子现实生活中枚不胜举在某单位就有这样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士官小孙认识大学生小陈后,建立了恋情 为供小陈读书, 小孙把每月的工资都省了下来, 一分不少地寄给了小陈,几年下来少说也有几万元 小陈毕业后,左寻思右寻思, 还是觉得不般配,虽然用尽了小孙的钱财,但最终还是与小孙说了声“拜拜!”蛋打鸡飞的小孙,不仅人才两空, 精神上还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青年时期是决定一生体格、 体质和智能发展的关键时期从生理上讲,一个身体的发育成熟,女性在 21 岁、男性在 23 岁左右,过早的婚恋不仅影响身体的发育, 过早的挫折还影响人的一生因此,应该把最佳恋爱时期选择在身体发育成熟之后, 这才有益于个人事业的发展青年官兵服役期间,风华正茂,精力充沛,正是长知识、干事业、打基础的黄金时期,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 如果过早过多地把精力用于谈情说爱, 难免会分心,影响工作和学习正因为这样党和国家历来提倡晚恋、晚婚,许多有抱负、有志气的青年也都是“先立业、后成家”部队规定,女性青年23 周岁,男性青年 25 周岁为晚婚,作为军人应该积极响应,带头做好,我们一定要抓紧在部队服役的宝贵时光, 努力学习和工作, 待干出一番成绩之后, 再考虑找对象也为时不晚四忌嫌远趋近, 力求心心相印 军人恋爱生活中有其独特的特点, 由于受军事活动的制约,特别是地域限制和活动空间的限制, 军人在婚恋对象选择上大多数在原籍或驻地但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和人们观念的更新, 部分军人在择偶观念上嫌远趋近的现象日趋明显 少数干部宁找驻地条件差的, 不愿回老家找条件好的;个别战士甚至违反规定、以身试法在驻地找对象。

      “两情相沫岂在朝朝夕”,爱情有一定的空间和距离或许更加甜蜜、 完美,没有距离的婚姻往往还容易产生一些裂痕干部荆某就是因为担心两地分居的日子不好过, 把择偶的目光投向驻地经人介绍认识驻地女青年刘某后, 两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之中 婚后,驻地独有的风俗习惯不适应 刚结婚,将来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就纠缠不清, 俩人脾气性格又水火不融,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虽然成天生活在一起,但同床异梦、各行其事,长期的隔膜,女方移情别恋,最终只得分道扬别,酿成了婚姻的悲剧虽然两地分居,各处一方,直接接触少,多靠鸿雁传情,感情信息远不及相处在一起用语言、表情传情容易沟通,但在择偶时,一定要考虑双方的志向爱好、生活情趣,一定要考虑驻地不同的风俗习惯,切忌嫌远趋近,不加考虑地选择二、正确处理婚恋与道德的关系,保持健康情趣纯洁的爱情是专一的, 也是排他的 青年男女之间一旦形成爱情关系, 就不容许移情别恋任何一角多恋、插足他恋及未婚同居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行为作为军人一定要注意把住婚恋道德的底线,莫闯婚恋“红灯”,防止发生问题,影响个人成长进步,影响部队的形象一是切莫“移情别恋” 所谓“移情别恋”,就是在恋爱、婚姻问题上态度不专一、三心二意,这山看见那山高。

      今天与这个谈朋友、明天又与那个搞对象,不讲感情、不讲道德移情别恋,不仅容易损害对方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个人的前程干部俞某,曾在婚姻问题上有过一次挫折,在没有与前妻离婚的情况下,俞未向组织请示报告, 就与地方女青年陈某谈恋爱; 不仅如此, 他还在与陈某恋爱关系未完全了断情况下,又与另一地方女青年蔡某按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严重违反了党纪条规和社会公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还振振有词:找对象是个人的事,并没有做损害别人,这是每个人恋爱自由的权利事实上,俞某搞的是“移情别恋”,违背了忠贞专一的道德要求邓颖超同志说过: “男女的友情,应该讲究忠实坚贞爱情不是占有,而应是双方互信互守的专一只有专一的爱情,才能巩固婚姻,获得幸福和愉快的生活在谈恋爱时,应当慎重选择对象,一旦双方谈不来,另作选择这是可以的,但绝不能像俞吴某这样脚踏“两只船”试想,如果俞某与蔡某确定了关系,又与陈某恋爱关系未了断,岂不耽误陈某的青春, 玩弄了陈某的感情吗?俞某所谓的恋爱自由, 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显然是不严肃、不道德的二是切莫充当“第三者” 所谓“第三者”,就是插足他人爱情和婚姻生活所充当的不道德、不光彩的角色在婚恋的道路上,“第三者”插足是可恨的。

      “第三者”插足破坏了原有恋人或夫妻之间的平衡、 和谐,使他们的婚恋产生裂痕或发生挫折;会给予本来甜蜜的爱情生活掺进苦汁, 使幸福的家庭发生不和或造成灾难,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干部李某在一次警地联谊时认识刘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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