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农村 土地承包责任制.doc

4页
  • 卖家[上传人]:新**
  • 文档编号:442141435
  • 上传时间:2023-09-15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3.94KB
  • / 4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农村 土地承包责任制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土地承包方式)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在我国农业用地依然有土地承包的经济活动,在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里面有着严格的规定,百姓和承包方都必须依法执行那么土地承包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律图小编就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农村土地的定义:  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如养殖水面以及“四荒”)  农村土地的范围很广,《农村土地承包法》所指的“农村土地”仅指农用地,不包括农村的宅基地、建设用地等,而且与《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不同,后者不包括“四荒”  二、农村土地承包的定义: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三、《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内容: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相关资料,根据前面提及的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等的相关内容,我们了解到在我国农民依法享有土地使用的权益,国家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承包土地,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十堰ls。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