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保团体意外险案例.docx
2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人保团体意外险案例 篇一: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目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留心阅读本条款 1. 关于本合同 6.3 被保险人变动 1.1 合同构成 6.4 年龄错误 1.2 投保范围 6.5 职业或工种变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6.6 地址变更 2. 本合同供给的保障 2.1 根本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 如何交纳保险费 3.1 保险费的交纳 4. 投保人权利 4.1 合同内容变更 4.2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5.1 受益人 5.2 保险事故通知 5.3 保险金申请 5.4 保险金的给付 5.5 诉讼时效 6. 投保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照实告知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7 失踪处理6.8 争议处理 7. 本合同中的重要术语 7.1 周岁 7.2 团体 7.3 意外伤害 7.4 Ⅲ度烧伤 7.5 酗酒 7.6 毒品 7.7 酒后驾驶 7.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9 无有效行驶证 7.10 潜水 7.11 空中运动 7.12 攀岩 7.13 探险 7.14 武术 7.15 绝技表演7.16 战役7.17 军事冲突 7.18 暴乱 7.19 现金价值 7.20 本公司认可的医院 7.21 未满期净保费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本合同 1.1合同构成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 其他保险凭证、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商定书构 成 1.2投保范围 凡 16周岁(见7.1)以上(含16周岁)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身体健康能 够正常工作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见7.2)的在职人员,或其他 本公司认可的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加入本保险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经本 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其附带的被保险人,加入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本单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向 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不应低于5人,而且本单位符合投 保条件的人员务必75%以上投保 1.3合同成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与生效 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 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费商定交纳日以该日期计算 2 本合同供给的保障 2.1 根本保险本合同每一被保险人的根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商定并在保险 金额 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2.2未成年人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 身故保险院保险监视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商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金限制 限额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年 除合同另有商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本公司开头承受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受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见7.3),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 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根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 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简称“附表一”)所列残 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附表一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根本保险金额 给付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终止,最终残疾程度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 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处境举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附表一所列一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分别给付残疾 保险金。
但不同残疾工程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最严重一项的 残疾保险金若这次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合并以前残疾可领取较严重工程残疾保 险金的,本公司按较严重工程标准给付,但以前残疾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应在 这次给付残疾保险金时予以扣除 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 《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二,简称“附表二”)所列部位Ⅲ度烧伤 (见7.4),本公司按附表二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根本保险金额给付 2.32.4 烧伤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终止的,最终烧伤程度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 日起第180日的身体处境举行烧伤鉴定,并据此给付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二所列一项以上烧伤时,本公司分别给付烧伤 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同一部位的烧伤和残疾的,本公司仅按烧伤保险金 和残疾保险金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最 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 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每一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的给付总额,最高以该被 保险人的根本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成该被保险人的根本保 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5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本公司不承受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有意杀害、有意伤害; (2)被保险人有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但被保险人 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才能的人除外)、有意自伤; (3)被保险人斗殴、酗酒(见7.5)、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7.6);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7.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8),或驾驶无 有效行驶证(见7.9)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 (6)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8)被保险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导 致的意外伤害; (9)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7.10)、空中运动(见7.11)、攀岩(见7.12)、探险 (见7.13)、摔跤、武术(见7.14)、绝技表演(见7.15)、赛马、赛车及 其他高危害活动或高危害运动; (10)战役(见7.16)、军事冲突(见7.17)、暴乱(见7.18)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还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见 7.19)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3 如何交纳保险费 3.1 保险费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并于本合同中载明 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于投保时一次交清或按本公司同意的其他方式交纳4 4.1 投保人权利 合同内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 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或者由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投保人解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未发生索赔的,投保人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 4.2 除合同的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供给以下证明和资料: 手续及风(1)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险 2)投保人的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3)被保险人知悉解除合同的有效证明。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遇确定损失 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5.1 受益人 5.2保险事故 通知 5.3 保险金申 请 身故保险金 申请 投 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依次和受益份额;若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或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务必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流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情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依次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有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有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流失受益权 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实时通知本公司 若投保人或受益人有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实时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理由、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片面,不承受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实时知道或者应当实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实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理由、损失程度的除外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供给以下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供给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理由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 残疾保险金在申请残疾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供给以下证明和资料: 申请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见7.20)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供给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理由、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