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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事故源环境污染预案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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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博****1
  • 文档编号:444496637
  • 上传时间:20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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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建设初期,公司 对周围居民进行调查,调查方式采取问卷调查,向厂区周围可能受影响公众发放100份意见调查表,调查采取被调查人自主填写的方式,调查表格式见表1 调查表内容涉及公众关注的敏感问题,调查统计结果表明,97%的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满意比较反映和关注的环境问题是恶臭气味,希望能进一步减少影响公司对公众比较关系的环境问题如异味的产生进行了有效的控制,杜绝此类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严格控制废水的排放,没有处理达标的废水严禁对外排放,禁止此类事件引起社会环境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3.2 预防工作已经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等事故源进行了调查,掌握了本公司潜在事故源环境优先污染物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针对污染物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公司主要的潜在事故源优先污染物序号污染物名称种类分布情况相应的应急措施1245678环保部对优先污染物有一套先进的快速监测方法,购置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设备,采用合理的技术对优先污染物进行了处置    3.3 预警及措施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部门、车间应向环保部和有关领导预警;当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环保部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向主管环保领导报告;当超过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尚未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所在环保部向主管环保领导预警;当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环保部立即启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当超过较重(Ⅲ级)以上预警标准时,环保部立即启动和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向本地环保部门报告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联系方式: 119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各车间紧急报警器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公司环保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方框图如下:重大危险源控制组接收上级下达应急指令报告事件信息下级传达应急报告接报 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指挥部 应急处理人员抢救组灭火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环境监测组 应急终止     4.2 信息报送与处理 4.2.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公司环保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级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4.2.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4.3 指挥和协调    4.3.1 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公司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4.3.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4.4 应急监测公司环保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4.5 信息发布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6 安全防护    4.6.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4.6.2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7 应急终止    4.7.1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7.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4.7.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⑴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⑵ 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⑶ 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 应急保障5.1 资金保障公司要配置专项资金用于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的各种花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5.2 装备保障公司对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专门的装备,保证救援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5.3 通信保障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1)24小时有效内部、外部通讯联络:(2) 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各车间紧急报警器     5.4 人力资源保障公司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5 技术保障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5.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5.6.1 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5.6.2 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5.6.3 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7 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6 后期处置    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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